资源简介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一框题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程标准素养达成】课程标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并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素养达成通过学习婚姻的相关法律常识,理解合法婚姻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婚姻权益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学习重点】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离婚方式【学习难点】亲等计算法和离婚限制【前置预习】(一)学习目标1.知道结婚的含义,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结婚的条件2.了解合法婚姻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3.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婚姻权益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二)知识提纲一、珍惜婚姻1.结婚: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3.结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5.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醒:《民法典》为“冲动离婚”的夫妻二人,设置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3.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三)知识拓展1.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2.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注意:可撤销婚姻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当事人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区别:①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联系: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想一想1.同居关系和合法婚姻有什么区别?2.为什么结婚登记需要自愿结婚的两人亲自申请?3.非常相爱的两人没进行婚姻登记,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受法律保护吗?4.小王因身体不适,想让父母代他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可以吗?为什么?(我的疑问——请将预习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写下来,课堂解决!)【课堂活动探究】——法律保护什么样的婚姻?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体系构建】——阅读教材,构建本框题的知识体系,并提炼出本框题主要观点、列出提纲。课后巩固1.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①结婚条件是结婚登记的前提与基础②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③婚约不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④男女双方需具备结婚条件且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上述法律条文意味着( )①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负有最主要的教育责任②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权利和义务③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俩人的亲生儿子陈小光(9岁)与陈某一起生活。2019年6月,陈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陈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房屋是陈某婚后购买,应为陈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②林某与陈某已离婚,对陈小光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③陈某对林某实施家暴行为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④陈小光与吴某同为陈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便到城里打工。王伟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辉。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同杨辉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王伟的行为(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B.是合法的,因为王伟与杨辉是自愿结婚的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5.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被告早在2015年就被诊断为白血病,2018年复发后一直持续治疗,婚前仍未治愈,原告主张被告在结婚时未向原告如实告知病情,原告在登记结婚后不久发现了被告的患病情况,于是诉至当地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撤销张某与徐某的婚姻。概括上述案例的主旨,下列说法中最恰当的是( )A.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 B.美好婚姻需夫妻双方包容与理解C.履行法律登记程序是结婚的必备条件 D.救助义务是婚姻关系稳定的有力支持6.小菲八岁时父母离异,她与父亲在一起生活。母亲每月给小菲1000元生活费,并将一笔10万元存款以小菲的名义存入银行,以备女儿急需时用。小菲父亲生活并不富裕,不时从小菲的账户中取一些钱周济生活。小菲母亲给的钱并没有完全用在小菲身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菲父亲的行为侵犯了小菲母亲的监护权②离婚后,小菲母亲不再是小菲的合法监护人③小菲父亲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小菲的合法权益④即便是监护人,小菲父亲也无权支配这笔存款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7.甲和乙系夫妻,结婚五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A.甲用婚前所得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婚后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一块价值40万的名表,乙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D.甲是一名音乐工作者,甲经常演奏用的萨克斯属于甲的个人财产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即将正式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②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减少轻率离婚 ③是对婚姻自主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 ④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宋某与陈某结婚8年未育,从福利院领养一个3岁的男孩,取名宋一。1年后,陈某怀孕,生下女儿宋妞。长大后宋一和宋妞准备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C.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以结婚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10.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但应符合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中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有( )①男女双方都已满22周岁 ②女方登记结婚是受男方的胁迫③男女双方是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关系 ④男女一方曾经进行过结婚登记且已离婚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11.甲与乙恋爱一年后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无子女。此后,甲乙共同外出打工,甲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有遗产50000元。分遗产时发生了争议:甲的父母认为乙没有继承权,乙认为这50000元是他们婚礼后外出打工所得,自己有权继承。根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50000元属甲乙二人共有财产,乙也享有所有权B.50000元属于甲乙共有财产,甲父母没有继承权C.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乙有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12.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婚娴家庭编》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在这一案例中(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两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因为两人并没有办理登记B.两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因为两人公开举办了婚礼C.两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因为两人遵循了婚姻自由D.两人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因为两人没有办理登记14.甲与乙在网上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两人在异地,没有共同生活,也未举办婚礼。一年后,甲后悔与乙结婚,想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方式可行的是( )①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②由人民法院宣布二人婚姻无效③二人分居两年以上,自动解除婚姻 ④二人共同协商,自愿协议离婚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④15.《红楼梦》里,贾宝玉的父亲和林黛玉的母亲是兄妹关系;贾宝玉的母亲和薛宝钗的母亲是姐妹关系;贾宝玉的父亲和贾迎春的父亲是兄弟关系;贾宝玉的祖母和史湘云的祖父是兄妹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不考虑除民法典外的其他条件下,贾宝玉可以与下面哪位人物结婚( )A.林黛玉 B.薛宝钗 C.贾迎春 D.史湘云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参考答案1.B【详解】①:结婚条件是结婚登记的前提与基础,①正确。②: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必经程序,但不是对结婚条件的补充,②错误。③:该项没有说明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的关系,③排除。④: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才能确立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2.C【详解】①③: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都负有教育责任;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不一定就是刑事责任,故①③不选。②④: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材料反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权利和义务,故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3.D【详解】① :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该套房子为陈某个人财产,①不选。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②不选。③ :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出手,这是二者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③入选。④ :子女和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④入选。故本题选D。4.A【详解】A: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王伟在与吴丽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杨辉登记结婚,违背了一夫一妻制,是违法行为,A正确。B:结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行营手续,并不是只有当事人自愿就可以的,B错误CD:王伟同杨辉结婚的行为属于骗婚,属于无效婚姻,既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CD错误。故本题选A。5.A【详解】A:材料反映张某与徐某登记结婚并在发现法定情形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强调了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A符合题意。B:材料强调的是法律,而“包容与理解”侧重于道德,B排除。C:“履行法律登记程序是结婚的必备条件”强调了结婚,但未涉及材料中的离婚的法定条件及其法律后果,C排除。D:材料并未强调夫妻之间的救助,也就不强调救助义务等是婚姻关系稳定的有力支持,D排除。故本题选A。6.B【详解】①:小菲父亲擅自使用小菲母亲提供的生活费和抚养费,该行为侵犯了小菲母亲的监护权,①说法正确。②:父母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并不终止,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小菲母亲仍然是小菲的合法监护人,②说法有误。③:小菲父亲并未将小菲母亲给的钱完全用在小菲身上,侵犯了小菲的合法权益,③说法有误。④:即便小菲父亲是监护人,但其也无权支配这笔存款,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7.B【详解】A:甲婚前工资20万属于个人财产,但用于婚后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错误;B: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一块价值40万的名表,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且没有获得另一方的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属于个人债务。除非丙能够证明该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C错误;D:萨克斯属于甲个人专用,属于个人财产,D错误。故本题选B。8.C【详解】①: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但无法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①错误。②④: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促进社会和谐,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②④正确。③:“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不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③错误。故本题选C。9.C【详解】ABC: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材料来看,宋一和宋妞并不存在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可以结婚,A、B错误,C正确。D:根据材料与相关法律,宋一和宋妞可以结婚,D错误。故本题选C。10.C【详解】①:民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女双方都已满22周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①与题意不符。②:男女双方结婚应完全自愿,女方登记结婚是受男方的胁迫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②符合题意。③: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男女双方是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不会确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③符合题意。④:男女一方曾经进行过结婚登记且已离婚,法律是允许其再婚的,④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C。11.C【详解】A:共有财产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等。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共同财产,A错误。B:甲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B错误。C: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本案中,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C正确。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D错误。故本题选C。12.B【详解】①: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①正确。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③正确。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故本题选B。13.A【详解】ABC: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即确立夫妻关系。小张与小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两人的婚姻是无效婚姻,A正确。BC错误。D: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材料中两人没有办理登记,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也不涉及可撤销婚姻,D排除。故本题选A。C 15.D16.(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