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课标要求2.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述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二、学习目标1.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了解结婚的内涵,明确婚姻中夫妻之间的义务,阐明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重要意义,理解我国婚姻制度的历史进步性。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阐述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理解确立这些原则的意义和价值。结合实际生活案例,明确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理解规定婚姻成立要件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3.观察生活中的婚礼程序,了解婚姻登记的程序,知道结婚登记对夫妻双方的影响,理解婚姻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性。4.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分析"离婚冷静期"制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5.结合婚姻自由原则,分析反对轻率离婚的合理性,了解法律对婚姻自由作相应限制的必要性,理解离婚制度的重要意义。6.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了解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的内涵和程序,探究两种离婚方式的区别。三.重难点1.正确理解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点);2.正确理解婚姻成立的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重点);四、学习过程(一)珍惜婚姻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4.结婚的法定条件5.结婚登记⑴原因(必要性+重要性):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必要性)②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重要性)婚姻登记机关:城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农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2)程序:申请——审查——登记P52【知识拓展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区别 ①无效事由:仅限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可补正)、未达到法定婚龄(可补正)这三种情形 ②申请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无效, ③宣告机关: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④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⑤法律效果:依法被宣告的婚姻自始无效,(注意: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宣告无效”) ①可撤事由:因胁迫而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外一方的。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a.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b.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c.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联系 ①二者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知识拓展2】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1)事实婚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条]:事实婚姻具有与登记婚姻相同的效力。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互为配偶的目的性和共同生活的公开性。②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③未办理结婚登记(欠缺结婚的形式要件)。④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日)。(2)同居关系①认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男女,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律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须注意:为打击重婚,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的,符合条件的,在刑法上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可因事实婚姻成立重婚罪)②种类:同居关系分为两种:第一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二种,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③法律后果 a.无论同居的一方是否由配偶,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条]b.同居期间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即属于非婚生子女、亲生子女)。c.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一方取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d.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彼此不享有配偶权)。(二)离婚需慎重1.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反对轻率)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2.离婚限制:不得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第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下列情形除外:①女方提出离婚;②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4)原告撤诉或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以受理。3.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⑴判决离婚的前置程序:调解。《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⑵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a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第1080条)4.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知识拓展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的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裁判离婚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5.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①协议离婚的,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②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知识拓展4】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五、学后反思(1)请尝试画出本框学习的思维导图或概念图请查找问题、记录或指出自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并写下你需要何种帮助。写下你学习本框的收获或心得体会,并于其他同学分享六.作业与检测1.325.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19题)A .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 .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 .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 .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2. 326,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年·卷三.22题)A .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 .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 .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 .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3.329,网名"我心飞飞"的21岁女子甲与网名"我行我素"的25岁男子乙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乙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保存。后乙要求与甲结婚,甲不同意。乙威胁要公布其裸聊镜头,甲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三.66题)A .甲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B .甲可以在婚姻登记后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起诉要求离婚C .甲有权主张该婚姻无效D .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4.337.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52题)A .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B .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C .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D .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5.338.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65题)A .申蓓虽在分娩后1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 B .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C .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奋的物权和著作权 D .对董楠吸毒恶习,申蓓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6.339.甲与乙于2017年结婚,2018年乙生育一女丙。2021年,甲失踪多日,下落不明,丁向乙讨债,有证据证明甲于2020年为支付赌债向丁借款50万元一直未还,乙才知甲婚前有赌博恶习,婚后一直未改。乙于是诉请法院判决与甲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21年·客观题·单选·回忆版)A .因甲下落不明,法院可不予调解B .若乙坚持离婚,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C .若乙坚持离婚,在确定丙应当由谁抚养时,法院应当尊重丙的真实意愿D .对丁的50万元借款债务属于甲、乙夫妻共同债务7.340.屈赞与曲玲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屈曲由屈赞抚养,另口头约定曲玲按其能力给付抚养费并可随时探望屈曲。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65题)A .曲玲有探望权,屈赞应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B .曲玲连续几年对屈曲不闻不问,违背了法定的探望义务C .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对屈赞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D .屈赞拒不履行协助曲玲探望的义务,经由裁判可依法强制从屈赞处接领屈曲与曲玲会面8.【典型真题】张某与李某离婚后,10岁的婚生女儿张小某判归李某抚养,张某依判决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因李某不予配合,张某多次未能如愿探望张小某。暑假期间,不顾李某的阻拦,张某强行将张小某带回跟自己生活一段时间。在辅导写作业时,张某才发现李某已经再婚并将孩子改为随继父姓周,取名周小某。第二天,李某通知张某,张小某下学期只能上私立高中,学费远于公立学校,要求张某因此增加每月的抚养费。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21年·客观题·多选·回忆版)A .若张某提出探望张小某,李某负有配合的法律义务 B .张小某有权以需上私立高中为由请求张某增加抚养费C .张某有权以李某擅自变更孩子姓氏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D .张某有权请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氏改回参考答案:1.C 2.C 3.ABC 4.ABC 5.ABC 6.B 7.AC 8.ABD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