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体育 田径竞赛规则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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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 田径竞赛规则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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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田径竞赛规则
田径场地轮廓示意图
1、径赛场地:
A、跑道与分道
B、起点与终点
C、跨栏跑
D、障碍跑
E、接力赛跑
2、田赛场地:
A、跳高场地
B、撑杆跳高场地
C、跳远场地
D、铅球场地
E、铁饼场地
F、标枪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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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道示意图
终点线
100m起点线
所有道宽1.22m
外沿
突起边沿宽5cm
跑程丈量
30cm
第一道从此线丈量
20cm
其它分道从此线丈量
跑道上所有白线宽为5cm
特别注意:
100m起点线
终点线
终点线
所有分道的右侧分道都包括在该道宽度之内
场地示意图
图(1):
图(2):
800米起点和抢道线、1500米起点
抢道标志线
800m起点线
B8
B7
B6
B5
B4
B3
B2
B1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注:A1——A8是各分道起点
B1——B8是各分道抢道标志
1500米起点
图(3):
第二棒抢道标志线
B8
B7
B6
B5
B4
B3
B2
B1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C1
C2
C3
C4
C5
C6
C7
C8
D1
D2
D3
D4
D5
D6
D7
D8
S1
S2
S3
S4
S5
S6
S7
S8
一、4*400m接力跑的起点、接力区和抢道线
S1~S8为第一棒起点
A1~A8为第一接力区中点
第一接力区20米
二、4*100米接力跑的起点和接力区
各分道起点
第一接力区
第二接力区
第三接力区
图(4):跳远场地示意图
起跳板和橡皮泥
助跑道
1.22米
宽19.8-20.2厘米
长1.21~1.22米
厚10厘米
起跳板
橡皮泥显示板
宽9.8-10.2厘米
长1.21-1.22米
高7毫米
沙坑
图(6):铅球场地
投掷圈直径2.135米
34.92
11.2厘米
30


抵趾板:
宽11.2~30厘米
高9.8~10.2厘米
内弧1.21~1.23米
1.4~2.6cm
圈内地面
抵趾板
圈外地面
9.8~10.2cm
铁圈:
高7.6cm
上沿宽6mm
线宽为5cm
图(7):铁饼场地
投掷圈直径2.50米
线宽为5cm
34.92
3.17米
3米
3米
3米
1.83米
6.00米
34.92
3.17米
护笼结构示意图
铁饼场地示意图
图(8):标枪场地
半径8米
此线宽为7cm
其它线宽5cm
助跑道宽4米
向外突出部分长0.75米
第一章:田径运动的起源
自古希腊时起,田径运动一直是奥林匹克运动会所有比赛项目中最重要、最吸引人的部分。所有田径项目的起源,都与人类的生存和自卫要求有密切的关系。早在公元前1829年,在爱尔兰举行的格纳萨德竞技会上,就有田径项目的比赛。但田径运动在公元前776年第1届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才算正式形成。现代田径运动兴起于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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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的特点
田径运动是比速度、比高度、比远度的项目,要求运动员在短时间内表现出最大的速度与力量,或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不断地工作,运动强度大,比赛紧张激烈、竞争性强。要求运动员不仅具备很高的身体、技术和战术训练水平,还应有献身精神、顽强的意志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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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径赛
通常把以时间(小时、分、秒)为单位计算成绩的项目叫“径赛”,竞走和跑等所有周期性运动项目都属于这一类。
时间表示方法 2 : 09 :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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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田赛
以远度和高度(米、厘米)为计算单位的项目称为“田赛”。
如跳跃和投掷等非周期性运动项目均属此类。“田赛”和“径赛”合称为田径运动。
田径运动项目分为竞走、赛跑、跳跃、投掷、全能5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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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比赛通则
1.报名及资格:
凡按国际田联规则举行的比赛,只有符合国际田联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可以参加。
运动员参加国外比赛,必须由本国协会保证其资格并获该协会批准,方可参加比赛。在所有国际比赛中,除非国际田联收到对其身份提出异议的反对意见,否则具有此类资格保证者应予接受。
女子项目
举办规则第 12 条 1 ( a )、( b )、( c )的比赛,组委会应指派一个性别检查医务小组。当运动员被宣布具有参加女子项目比赛的资格后,该小组应向国际田联提交该运动员的姓名和全部详情,以便列入中央注册簿。
在规则第 12 条 1 ( a )、( b )、( c )的比赛中,参加女子项目比赛的条件是运动员已经通过了性别检查。
终止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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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装、鞋和号码
服装
各个项目的运动员必须穿着干净的服装,其式样设计和穿着方式应无损于观瞻。服装必须用即使着湿时也不透明的材料制成。运动员不得穿着可能胡碍于裁判员观察的服装。
凡举行规则第 12 条 1 ( a )、( b )、( c )的比赛,参赛运动员应穿着本国协会正式批准的统一服装。凡举办规则第 12 条 1 ( f )、( e )、( g )的比赛,参赛运动员应穿着本国协会正式批准的国家服装或俱乐部服装。发奖仪式也应视为比赛的组成部分,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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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穿鞋比赛是为了使双脚得到保护和稳定,以及牢固地抓住地面。鞋的结构不得为运动员提供任何额外的助力,鞋中不得加任何类型的弹簧或装置。鞋面允许加皮条。
鞋钉数量
鞋掌和鞋跟的构造应使用至多 11 枚鞋钉。凡不超过 11 枚鞋钉的均可使用,但鞋钉的钉座不得超过 11 个。
鞋掌与鞋跟
鞋掌和鞋跟可能沟、脊、花纹和突起,但这些部分应采用与鞋掌相同或类似的材料制成。
跳高的鞋掌最大厚度为 13 毫米,鞋跟最大厚度为 19 毫米。其它鞋的厚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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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应为每名运动员提供两个号码,这两个号码要明显地分别佩戴在胸前和背后。在撑竿跳高和跳高中,运动员可在胸前和背后仅佩戴一个号码。号码必须与秩序册中的号码一致。如在比赛时穿训练服,必须按相同的规定佩戴号码。
凡采用终点摄影装置,大会组织者可要求运动员在短裤侧面佩戴胶带式号码。不按规定佩戴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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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总则
运动员只有在按国际田联组织的正式比赛中创造的成绩方为有效。
按国际田联规则第 12 条 1 ( a )至( g )进行的,完全在运动场举办的各种比赛,不得有男女混合参加的比赛项目。
会员之间的比赛,跳跃、投掷项目的试跳(掷)次数,经直协商可以减少,但此类安排应在会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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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项、计分、取消比赛资格
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掷)一次。
用名次分值计取部分的比赛,其会分方法须在赛前得到所有参赛国的同意。
如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在正式成绩中注明他所违犯的国际田联规则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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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比赛—跑及竞走项目
跑道上阻挡
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妨碍该运动员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被取消资格的情况,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令受损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
分道跑
在分道径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各自分道内跑进。这也适用于部分分道径赛,如 800 米的分道跑部分。
运动员由于受到他人准、挤或被迫跑出自己的分道,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己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的分道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除上述情况外,裁判长根据裁判员、检查员或其他人员的报告,证实某运动员已跑出自己的分道,离开跑道或路线,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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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情况外,擅自离开跑道或路线的运动员,不得继续比赛
在公路项目和田径场内举行的 20 公里或 20 公里以上的竞走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得到许可并在一名裁判员的监督下,可以离开公路或跑道,但不得因而缩短其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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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赛次及分组赛
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
参赛运动员数量太多,不能在一个赛次(决赛)进行比赛的径赛项目,应举行若干赛次的分组赛。举行此类分组赛时,所有运动员必须参赛,并通过看书有赛次,取得决赛的资格。
在指派技术代表的情况下,各赛次(即预赛、次赛和复赛)应由大会组委会与技术代表共同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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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继赛次程序编排
最快组的优胜者;次快组的优胜者
第三快组的优胜者,等。
最快的第二名;次快的第二名
第三快的第二名,等。
(最后可按下列顺序录取)
按成绩录取的最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次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第三快者,等。
然后蛇形分布的编组顺序,将运动员编入各个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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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比赛——田赛项目
在田赛的一次试跳(掷)中,由于任何原因运动员受阻,裁判长有权给予其补试机会。
比赛时缺席
在田赛或本能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得到许可,在一位裁判员的陪同下,可以离开该项的比赛现场。
*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掷)顺序一律不补。
试跳(掷)成绩的登记
运动员在任何一轮比赛中不得登记多于一次的试跳(掷)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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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比赛时间
田赛项目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试跳(掷)时间,即不准参加该次试跳(掷)以失败论处。什么是无故延误由裁判长酌情决定。
如果在比赛中再次无故延误,即取消运动员继续比赛资格,但在此以前的所有成绩仍为有效。
裁判员负责通知运动员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该次试跳(掷)的时限,应从这一瞬间算起。如果运动员在此之后才决定免跳,而时限已过,仍应判为该次试跳(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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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时限一般不应超过: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和标枪为 1.5 分钟。
撑竿跳高为 2 分钟。时间从根据运动员预先要求将架子调整好时算起(参见规则第 172 条 4 )。
在跳高和撑竿跳高(不包括全能项目)比赛的最后阶段,如只剩 2 或 3 名运动员时,跳高试跳的时限增为 3 分钟,撑竿跳高为 4 分钟,只剩 1 名运动员时,此时限增为跳高 5 分钟,撑竿跳高 6 分钟。
同一运动员连续两次试跳(掷)之间的间隔时间,撑竿跳高不得少于 4 分钟,其它项目不得少于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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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场地、比赛顺序
有关裁判长认为有必要变更比赛场地时,必须等待所有运动员试跳(掷)完同一轮次之后,再行变更。
注:仅是风力和风向变化,均不足以构成改变比赛场地的条件。
运动员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参加比赛,如有可能应将排定的顺序印在秩序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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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赛
田赛项目必要时可举行及格赛,以决定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及格赛的成绩,不应作为决赛的成绩。
在一些主要比赛中,如运动员的人数较多而确有必要时,建议及格赛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进行。如有足够的设备以供两组同时比赛并且条件相等,可同时进行比赛。不则,应在第一组比赛结束后立即开始进行第二组的及格赛。
建议在会期超过三天的比赛中,在高度跳跃项目的及格赛与决赛之间安排一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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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赛:试(掷)机会
除跳高和撑竿跳高项目以外,在其它项目的及格赛中,每名运动员有三次试(掷)机会。运动员一旦达到及格标准,即不应继续参加及格赛。及格赛结束时,参加决赛的顺序应重新抽签排定。
在跳高和撑竿跳高及格赛中,根据规则 171 条 7 或 172 条 7 的规定:凡运动员次连续三次试跳失败者不得继续参加比赛,直至在组委会制定的及格标准高度上最后一次试跳结束,才能决定这些运动员是否被淘汰。及格赛的全部排名中,最后及格名次出现成绩相等,应按规则 146 条 2 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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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中途报时
中途时间和第一名运动员的参考时间可予以正式宣告和显示。除此之外,未经有关裁判长事先批准,在比赛场内,任何人不得向运动员传递此类时间信息。
提供帮助
除规则第 165 条和 191 条规定以外,运动员在比赛进程中不得接受帮助。帮助是指以任何方式传递建议、信息或直接帮助和包括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的或将被超圈的赛跑或竞走运动员或用任何技术设备在比赛中提供的速度分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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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与计算
对径赛和田赛项目的所有丈量必须使用钢或玻璃纤维米制卷尺、棍尺或科学丈量仪器。采用的各种丈量器材的准确性,必须经主办国的计量主管部门鉴定。
对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推铅球等项的丈量,应以 1 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 1 厘米不计。
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杆上沿的最低点。
铁饼、链球、标枪等项远度的丈量,应以 1厘米为单位,如丈量距离不足 1厘米不计。
公路项目的路线,应根据国际田联批准的现行程序进行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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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相等(径赛项目)
按成绩录取时,在任一赛次中,如需确定进入不一赛次的运动员成绩是否相等,终点摄影主裁判应考虑所记录的运动员的实际成绩,而不执行规则中有关运动员的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 1/100 秒这一规定。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安排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无法重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 当手计时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 1/100 秒成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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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相等(田赛项目)
跳高及撑竿跳高项目:
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
1 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级相等的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每人再试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提升或降低:跳高为 2 厘米,撑竿跳高为 5 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
2 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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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提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倘载仲裁向裁判长提出。倘大会前未能圆满解决,应允许运动员“在抗议下”参加比赛,并将此案提交国际田联理事会。
2. 抗议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布后的 30 分钟内提出。
3. 所有的抗议应首先由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向裁判长口头提出,为了作出公正的裁决,裁判长应考虑可以得到的必要证据,包括照片或由录像机拍摄的胶片。裁判长可就抗议作出裁决,也可将问题提交仲裁委员会。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有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4. 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应采用书面形式,由代表该运动员的负责人签名,并附上 50 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申诉费,方予审理。倘认为该申诉无理,则申诉费予以没收。为了作出公正的裁决,仲裁委员会应参考所有其它可以得到的证据,并同必要的人员进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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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
竞赛规则 (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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