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教案(含答案) -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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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教案(含答案) -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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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为什么保障诉讼权利;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为什么要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4.法律援助的含义与内容;
5.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
6.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的法律制度,感受“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科学精神:知道我国公民的诉讼权利。
法治意识: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教学重点】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教学难点】
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杭州“共享法庭”数字化改革成果显著,保障基层群众诉讼权益》
二、新课讲授
议题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议学情境: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69万余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一审宣判后,刘暖曦不服上诉,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了刘暖曦的上诉状全文,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请求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她表示对江歌的去世痛心,并终身感谢江歌的义举,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多项事实错误。
议学任务:结合上述材料,说说为什么保障诉讼权利?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①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知识拓展: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事诉讼中,除以上情形外,审判、检察或侦查人员如果在本案中曾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知识拓展: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
案例分析:
顾某与李某系好友。2014年7月,因投资需要,李某向顾某借款3万元,承诺2年内归还,但直到2019年7月,李某仍未还款。顾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人民法院,并聘请律师替自己诉讼,在法庭上顾某发现书记员是李某的妹妹,于是向人民法院要求其退出庭审。经过庭审,人民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顾某败诉。顾某认为人民法院判决不公,重新收集信息后发现有证据可以打赢官司,但由于忙于经营过了一个月才提起上诉。
思考:(1)顾某在诉讼中行使了哪些诉讼权利?
提示:顾某聘请律师替自己诉讼是其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的体现;顾某要求与李某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记员退出庭审,行使了申请回避的权利。
(2)顾某对本案是否还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提示: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顾某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一个月后才提起上诉,其上诉时间已经超过了上诉期限,所以顾某无法上诉。
议题二:寻求法律帮助
议学材料: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做出了全面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2万件,提供法律咨询704万人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议学任务:什么是法律援助?为什么需要法律援助?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
1.必要性: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措施: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P90相关链接)
相关链接:
《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该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知识拓展:
(1)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2)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3)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4)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4、法律援助实践(申请适用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5、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案例分析:
村民甲用一块石头向乙家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游客丁的照相机损坏。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2 000元。丁的照相机价值16 000元。丙一家人陷入经济纠纷之中。丙是残疾人,家庭收入人均1 000元。
探究 (1)若丙要解决纠纷,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提示: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主要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丙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2)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该怎么做?
提示: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课堂小结】
【实战演练】
一、易混易错
1.当事人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
矫正: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诉讼代理人、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矫正: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3.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随时上诉。
矫正: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矫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5.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体实施的。
矫正: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选择题训练
1.李某因病住院,医生张某手术时误将其右肾摘除。李某得知此事,随即请律师金某代为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在开庭审理期间,李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本案中(  )
①律师金某是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②李某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③张某手术时误将李某右肾摘除,侵害了李某的生命权
④案件是张某的侵权行为,医院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下列关于公民上诉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只能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
C.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D.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3.2021年12月6日,为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某地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区建管站,采取线上直播带“法”、线下摆摊普法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网络直播活动,正式拉开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维权活动的帷幕。该地法律援助中心的这一做法有利于(  )
①确立农民工主人翁地位,维护社会正义 
②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建设法治中国 
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④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援助效能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下列关于法律援助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②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③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可以看情况收取财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答案:ACDA
三、主观题训练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方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狩猎罪部分,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如何理解公民所享有的上诉权?
(2)如果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仍不满意,还能继续上诉吗?
答案:
(1)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本案中方某不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在行使所享有的上诉权。
(2)不可以。因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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