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7.1 立足职场有法宝 (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劳动者的含义和要求;2. 法律和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4.劳动合同的含义与作用;5.劳动合同的条款和内容;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7.劳动合同的效力。【核心素养】政治认同:认同宪法及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科学精神:科学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识劳动合同的意义。法治意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观念。按劳动法办事。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公共参与: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重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教学难点】劳动合同的效力。【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播放视频《什么才是好工作?》二、新课讲授议题一:法律守护劳动者议学情境:近日,一则大学生应聘普工因说话不利索遭拒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据报道,叶先生是一名具有大专学历的言语三级残疾人,今年2月应聘深圳一家企业普工时被拒绝,叶先生认为该公司此举涉嫌就业歧视。而该公司则回应称,不存在就业歧视,拒绝叶先生是因为目前没有适合他的岗位。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表示支持叶先生维权,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对残疾人的不公平对待,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和《就业促进法》中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工作人员不得歧视残障人士的规定。有人则认为叶先生的诉求过于苛刻,认为该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合适的员工,而且叶先生的言语障碍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和沟通质量。对于这一事件,笔者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一方面,我们要尊重企业的自主招聘权利,企业在招聘时可以根据岗位的性质和要求来设定合理的条件和标准,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维护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利,残疾人在求职时不应该因为自身的残障而受到歧视和排斥,而应该得到公平和尊重的对待。只要残疾人具备了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并且能够胜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就应该有机会获得录用和发展。议学任务: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平等就业的。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劳动者的含义与要求:(1)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2)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法律和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1)法律保障: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2)国家保障: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3、劳动法:(1)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2)意义: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A、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B、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C、内涵: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A、内涵: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B、要求: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相关链接:法律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等…………案例分析:赵某是某汽车出租公司的司机,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赵某每年向公司上交承包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公司均不负责。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赵某负伤致残。赵某要求公司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公司认为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不应负责。思考:(1)赵某和汽车出租公司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应受劳动法的调整?(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提示:(1)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赵某和汽车出租公司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关系应受劳动法的调整。(2)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劳动法还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与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知识拓展:议题二:劳动也要签合同议学材料:劳动法施行后,我国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是一些企业仍然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当被问及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些企业的员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观点1:劳动合同是干什么用的?我们公司小,不用签劳动合同。观点2:现在工作这么难找,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错了,公司不提签合同的事,我哪儿敢提呀!观点3:劳动合同没什么用,签了合同也不上保险,签与不签无所谓。观点4:签了合同,想走也走不了啦。议学任务: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提示:观点一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用人单位的规模有关,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体都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的规模没有关系。观点二认为就业机会难得,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正是因为现实中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者更应该通过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观点三否认了劳动合同的作用,也是错误的观点。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有利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观点四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和终止,是片面的观点。劳动合同确实对用人单位和劳者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劳动合同订立后,虽然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含义与作用: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用: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必备条款: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可备条款:必备条款外可以规定的条款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等。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4、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案例分析:刚大学毕业的小张与某公司达成就业意向。下面是该公司出示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三、工作时间2.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加班加点,职工都要无条件服从,否则作旷工处理或者给予罚款;如果多次拒绝加班,公司可以开除乙方。五、社会保险乙方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思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合同的上述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提示:上述条款不合法,是无效的。理由如下: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乙方无条件加班加点,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②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要求乙方因生产需要,无条件服从要求加班加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③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照《劳动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课堂小结】【实战演练】一、易混易错1.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唯一法律。矫正:我国的主要劳动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2.劳动法只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矫正: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不仅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3.特殊劳动保护就是就业歧视。矫正:特殊劳动保护不是就业歧视。就业歧视的本质是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某些区别、限制或优惠不构成就业歧视。例如,劳动法对未成年工、女职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予以特殊的劳动保护,这恰恰构成了实质公平,也彰显了劳动法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本质。4.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的。矫正: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5.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矫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选择题训练1.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小邱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她面试。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B.这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小邱的平等就业权C.违反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侵犯了女性的就业权D.如果烹饪学校在招聘启事上有明确说明“仅招男性”,则是合法的2.我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这体现出我国劳动法( )①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 ②已经相当完善,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 ③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④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此可见,订立劳动合同( )①可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都得以维护和保障②有利于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③有利于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④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效率和效益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4.短期用工人员因其用工时间灵活、成本低等优势备受招工单位青睐。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打短工”的劳动者经常在没有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就直接投入工作,最终导致这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短期用工也是用工,打短工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②劳动者要重视劳动合同,否则发生劳动争议时会处于不利地位③劳动者要增强义务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劳动者义务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要靠用人单位主动有所作为,为打工者撑起一面强大的保护伞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BBAA三、主观题训练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李四到某投资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李四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李四曾因在原单位盗窃其同事的财物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李四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该公司得知此事后解除了与李四的劳动关系。(1)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2)劳动合同只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吗,从该案例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答案:(1)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李四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违背了公平和平等自愿的原则。(2)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不得滥用权利。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