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教学设计)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同步精讲优质新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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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教学设计)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同步精讲优质新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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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证据的含义、作用及分类;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3.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核心素养】
科学精神: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法治意识: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公共参与: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教学重点】
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
【教学难点】
证据的分类。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提供证据的义务》
二、新课讲授
议题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议学情境:
李老板经营一家工厂,与张老板素有业务往来。2021年,李老板对账后发现张老板还有2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付清,便通过微信向张老板讨要,张老板在微信回复:“还欠六七万,不可能有二十多万。”由于双方账目出入太大,实在谈不拢,李老板只能起诉到法院。
庭审前,李老板向法院提交了与张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但开庭时,张老板直接否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怀疑微信聊天记录为虚构。为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李老板拿出手机,当庭展示了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的微信号、微信头像以及原始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播放了语音。面对确凿的证据,张老板最终和李老板达成了调解协议,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款付清。
议学任务: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什么是证据?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
提示: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1)文字微信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常见也是最多的内容,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2)图片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3)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4)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5)网络链接记录:此类微信记录最大的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6)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相关链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
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并不完全一致: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3)证据的分类:
2、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重要性: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2)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3)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知识拓展: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议题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议学材料:
市民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向开发商支付了十万元定金,而后在交付时,张女士发现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足30年,远远低于市场普遍期限的50至70年。面对故意隐瞒房屋产权期限等问题的可能,张女士多次与开发商协商相关事宜,但都遭拒。来回奔波数月,身心疲惫的张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且赔偿经济损失。开发商提出抗议,认为合同合法有效。
议学任务: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请简述理由。
学生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
1、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1)举证原则: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相关链接:举证责任倒置常见情形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4、举证基本原则:
(1)是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拓展: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课堂小结】
【实战演练】
一、易混易错
1.张三向李四借款一万元,并写下借条,李四把借条弄丢了,如果他们的纠纷闹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张三确实向李四借钱的事实进行审理。
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这里的事实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张三向李四借款是生活事实,但李四把借条弄丢了,如果张三否认借钱的生活事实,就不能转化为诉讼审理所依据的法律事实。
2.张三向李四借款一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
矫正:这里的借条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着一定的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
3.网页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适用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
矫正:网页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4.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闯红灯进行举证。
矫正: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要由行政机关举证,交警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路人甲闯红灯的证据,即交警对路人甲进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证据。
5.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矫正: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公诉刑事诉讼当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二、选择题训练
1.户籍在A县的甲常年在B地居住,因做生意需要,向在C地的好友乙借款20万元,并写下欠条约定三年内归还。后来,因生意经营不善,甲迟迟未能归还借款。无奈之下,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应当出示相关证据
②乙应当向B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出示的写有借款20万元的欠条属于物证
④有理未必能胜诉,证据才是关键所在
A.②③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2.吕某和郑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案例说明(  )
①郑某手机录音作为电子数据应当被法庭采纳
②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③证据对司法机关而言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
④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首要考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某日下午,赵某与儿子(15岁)正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赵某为此花掉医疗费2 000元。后来赵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应由 (  )
A.赵某负举证责任
B.李某负举证责任
C.赵、李共同负举证责任
D.赵某的儿子负举证责任
4.李某在免费试用理疗床时,突然出现了脸色苍白等症状,被老板余某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突发性脑梗。李某以试用理疗床致病为由将余某告上法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要求余某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李某败诉的判决。李某败诉的原因在于(  )
①李某提供的病历和发票不属于证据 
②李某无法提供胜诉的法律事实 
③李某没有承担举证责任 
④李某的主张没有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CBC
三、主观题训练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部分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某校高三(1)班学生在进行探究学习时,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某羽绒服公司官网介绍了“线鸭绒”,并称其为一种稀有的高档产品。而其公司销售的羽绒产品并未使用线鸭绒,故在缺乏事实依据及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称其产品为“最保暖的羽绒”与事实不符。
案例二 市民贾女士以1 400元购买的某品牌羽绒服出现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却遭遇“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而该羽绒服官网显示,其产品在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均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1)请对上述案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以评析。
(2)如果贾女士想诉讼维权,提起诉讼前应做哪些准备?
答案:
(1)案例一中公司对商品存在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案例二中公司产品存在制作粗糙、味道刺鼻等质量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且售后服务存在歧视性条款,有违公平原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贾女士在提起诉讼前,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能反映羽绒服质量问题的照片、鉴定结论、进店消费的发票、相关证人证言等。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贾女士应该根据相关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并明确本案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贾女士若为非法律专业人士,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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