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附件1 集体备课活动说课稿(模板)
八年级 年级 道德与法治 科集体备课活动说课稿
(2022 --2023 学年度第二学期)
主备人 初备时间 2023.5.4
课题 国家权力机关
课标、教材 分析 【课程标准】: 认识国家机构。(法治观念) 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理解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法治观念) 【教材分析】: 本课《国家权力机关》共有两目,第一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学生通过学习可以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初步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哪些国家机关,从而明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的地位以及它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第二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学生通过学习能够了解并辨别人民代表大会的四个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从而进一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本节内容在教学中居于很重要的地位,它起着承上启下,加强教材知识体系化作用,学好本课有利于增强学生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学情 分析 【学情分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初中学生知道的并不多,日常生活中学生可能通过电视、新闻报导中稍有了解,但由于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备受全国上下关注,学生带着对新事物的好奇与热情,通过课前预习,对于本课所涉及的热点问题,将会产生浓厚兴趣。
教材 处理 《国家权力机关》分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两目的内容。第一目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播放视频结合结合今年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材料以及思维导图,设立问题的方式,讲解知识点。第二目的内容主要是通过展示材料以及结合案例,设立问题,从材料中分析问题得出答案的方式处理知识点。
教学 目标 感受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体会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 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 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特别是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现中的地位和作用。
重点 难点 重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法 学法 【学法】: 自主学习法、小组合作法、材料分析法、合作探究法 【教法】: 启发式教学、讲授法、情境教学法
教学 程序 一、新课导入: 师:展示2023年全国两会的相关资料。 生思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有哪些职权? (设计意图)链接今年的两会引出人民代表大会,案例恰当,结合时政热点。更有利于学生了解国家权力机关。 二、新课讲授: 6.1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探究一 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 师展示图片: 生思考: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产生和构成? 师归纳总结: (设计意图)用思维导图的方式,推出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产生和构成,逻辑性强,简单明了,已于学生理解。使学生感受国家机构的性质,体会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 探究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 师:播放短视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生思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 归纳总结: (设计意图)通过视频的方式,更能直观的让学生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特别是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现中的地位和作用。 探究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师展示:地方国家机构组织系统图 生思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师归纳总结: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1)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位: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设计意图)通过展示地方国家机构组织系统图,可以让学生直观的感受到地方各地人大和地方的国家机关的关系,从而更能够理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使学生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探究四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师展示: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大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大会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大会通过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生:读图材料,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师归纳总结:4.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利。 (4) 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设计意图)通过展示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内容,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培养学生阅读材料,分析归纳总结答案的能力。使学生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从而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 课堂小结 课堂检测:3道典型的选择题 作业安排
板书 设计
作业 布置 一本通相应的练习题
说明:说课稿的各项内容重点要写清为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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