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知识点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022-2023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知识点

资源简介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期末复习必背知识要点
注意:打*号的是材料题高频考点,必须背熟。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重点1:党的领导
党与宪法的关系
(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2)宪法的制定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2.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性质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2)地位决定: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的特征;
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③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④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3.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重点2: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性质:我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我国宪法如何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记忆关键词)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4.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目的和要求。
目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要求: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重点3: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最大的人权:人民生活幸福
3.国家为什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4.我国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5.人权的广泛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
(1)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国家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记忆关键词)
(1)立法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2)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3)监察方面:监察机关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5)法治宣传方面: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重点4: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1.宪法是如何设置国家机构的?
(1)明确国家机构的产生
(2)授予国家机构职权
(3)规定国家机构运行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2.各国家机关的产生及关系
(1)人民选举出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
(2)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府一委两院),这些国家机关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
(由谁产生就对谁负责,受谁监督。)
3.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
(1)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2)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4.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体现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关系方面,地方统一遵循中央的领导。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时也实行民主集中制。
重点5:国家权力的规范
权力:国家权力
权利:公民权利
*1.为什么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为什么)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2.如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怎么做)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2)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4)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重点1: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的构成、内容与发展
现行宪法共四章143条,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注意不是全部内容);
我国从建国后发展至今共有五部宪法,现行宪法又称“八二宪法”,最后一次修订在2018年,我国宪法是与时俱进的。
*2.为什么将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为什么)
(1)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如何将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怎么做)
(1)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重点2:宪法有最高法律效力
*1.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为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地位/法律权威?)
(1)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
(2)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为违宪而无效。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从法制基础上看: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2.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联系
(1)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是宪法的具体化。
(2)宪法不是其他法律的简单相加,更不是其他法律的总和。
重点3:加强宪法监督
1.加强宪法监督的原因(为什么)
(1)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
(3)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2.宪法监督的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宪法监督的内容
(1)合宪性审查和监督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宪行为
注意:宪法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其他法律法规,而不是监督宪法自己,所以宪法监督不会完善修订宪法本身。
4.如何加强宪法监督?(怎么做)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备注:第1点和第4点不要死记硬背,要读懂内容,考试考到用自己的话复述。
重点4:增强宪法意识
*1.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公民:(1)学习宪法:着重领会我国的宪法原则和精神;
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
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2.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
第三课:公民权利
重点1: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1)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2)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利
(4)其他权利。包括: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政治权利和自由如何行使?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①中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不能突破宪法和法律。
重要性: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对象: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原则: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注意:“扩大权利”说法错误,如:不能说“网络问政扩大公民民主权利范围”,可以说“拓宽了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
3.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意义?
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人身自由权利如何行使?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时候任何人的这项权利都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隐私权等。
(3)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人生自由权利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如何行使?
(1)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内容 含义 表现
占有权 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拥有自己的财务;拥有自己的专利等
使用权 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购买的房屋用于居住、开超市
收益权 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如出租自己的房屋、汽车获得的租金
处分权 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 事实上的处分(如吃掉、用掉)和法律上的处分(如财产赠给、送给、卖给他人)
注意: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选择题中有时会让你区分,具体看表格:

(2)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物质帮助权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注意是自己受帮助,不是帮助别人。)
(4)受教育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5)文化权利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重点2: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应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1)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4)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2.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1)和解(协商)
含义: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自行解决)
适用情形: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
(2)调解
含义: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第三方介入)
具体方式: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
适用情形: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4)诉讼
适用情形:
①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③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课:公民义务
重点1: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及表现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应如何遵守宪法和法律?
(1)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2)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4.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5.我国的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6.依法纳税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违反后果: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2:依法履行义务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
*2.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怎么做)
(1)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2)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3.为什么必须履行法定义务?
(1)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4.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5.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1)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3)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课: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重点1: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基本内容
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注意:基本内容太多可以通过逻辑关系图记忆。
2.人大代表的职权(注意不要和人大的职权混淆)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3.人大代表的义务
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重点2:基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哪些?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6字方针)
注意:是互相监督不是监督与被监督。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12字职能)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4.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1)民族自治地方的分级: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2)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不能说成“高度自治”,“高度自治”只适用于特别行政区。
*6.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2)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3)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注意: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国家机关。
*8.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意:这里直接行使的是“民主权利”,不要写错别字。
重点3: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
(1)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
(1)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2)集体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注意:公有制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力量,选择题经常考,注意区分。
3.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注意:选择题中经常出现的“小微企业”就属于非公有制经济。
*4.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地位)
(2)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作用)
*5.对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的国家政策?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按劳分配的依据、基本内容和要求分别什么?
(1)依据: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2)基本内容: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注意: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但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并非都是按劳分配,如果是领取工资才是按劳分配。
7.除了按劳分配外,我国还存在哪些分配方式?
(1)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注意:如果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体中领取工资,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
(2)在一定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8.如何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生产。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
(2)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实现“无形的手”+“有形的手”。
(3)这样的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重点1:国家权力机关
1.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和职责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注意: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人大代表。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法律的确立、修改、废除,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决定权:其他机关准备做还没做的事向人大汇报是决定权。
(3)任免权:全国人大任免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4)监督权:其他机关已经做了的事向人大汇报是监督权。
重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的性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2.国家主席的任职条件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国家主席的任期
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五年一届。
4.国家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2)任免权
(3)外事权
(4)授予荣誉权
注意:以上职权的行使都要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重点3:国家行政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
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3.国务院的地位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行政机关应如何行使职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
(1)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2)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3)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重点4:国家监察机关
1.我国监察机关的构成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监察机关。
2.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及对象
监察委员会通过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3.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2)调查职责: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处置职责: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的处置方式。
重点5:国家司法机关
1.人民法院
(1)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注意:所有死刑均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基本职权: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
(4)工作原则: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5)作用: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2.人民检察院
(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基本职权: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4)工作原则: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注意: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逮捕犯人需要检察院的批准。
重点6:最高机关
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
重点1:自由
1.自由的意义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如何正确认识自由?
(1)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2)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3.自由的含义
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4.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1)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
(3)法治是自由的保障;
(4)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5.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具体要求: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具体要求: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重点2:平等
1.平等的意义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平等的内涵
(1)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2)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简单概括就是: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4.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
5.特权
(1)含义: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重点1:公平
1.公平的含义
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公平的内涵
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3.公平的价值(公平的重要性)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
*4.如何坚守公平?
(1)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
(2)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
重点2:正义
1.正义的内涵
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2.正义的要求
正义作为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
(1)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2)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3.正义的价值(为什么要维护社会正义?)
(1)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往往被当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
(2)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正义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
4.为什么要守护正义?
(1)追求正义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
(2)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行。
(3)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5.如何守护正义?
(1)个人守护正义。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2)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6.为什么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
(2)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
注意:坚守公平的是个人和制度,守护正义的是个人和司法,不要混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