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训练检测一、单选题1.原告老张夫妇的独子大张与小丽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12月生育一子小张。小张出生后,老张夫妇便一直帮忙抚养照顾孙子小张。2022年3月底,大张因意外事故去世。大张去世后,老张夫妇多次前去探望孙子小张被小丽拒绝。老张夫妇遂诉至法院,要求行使对孙子小张的探望权。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可以探望孙子女,但亦未明文予以禁止。法院应( )A.依据公序良俗原则支持老张夫妇的主张B.征得小丽的同意后支持老张夫妇的主张C.支持老张夫妇的主张,因为老张夫妇对小张也有监护权D.支持老张夫妇的主张,因为老张夫妇对小张也有抚养权2.郭某拥有一处祖宅、一处新房。2018年,郭某立自书遗嘱,写明日期并亲笔签字,遗嘱内容包括“祖宅留给儿子小郭,新房留给云某”。2020年,郭某又立一份代书遗嘱,云某为代书人和见证人,遗嘱载明“祖宅的所有权,我走后归我妻子云某所有”。两年后,郭某去世,小郭与云某关于祖宅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书遗嘱有效,祖宅应当归小郭B.代书遗嘱有效,祖宅应当归云某C.两份遗嘱均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D.小郭和云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3.2023年3月下旬,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令》,督促一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依法带娃”。被告人在初中时期贪玩堕落,结识社会闲散人员,纠集他人实施犯罪活动,导致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法院依法审判的同时,向此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涉刑事《家庭教育令》,并于3月24日与被告人父母面对面宣读了《家庭教育令》,责令他们对被告人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该判决表明(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②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郭大爷大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郭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丙。郭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②乙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老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丙因失能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④100万元应由郭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①④5.《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由此可见( )①父母拒绝或疏于履行家庭教育的,就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②父母需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③父母分居或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④未成年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家庭负有唯一的教育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6.被继承人郑某与妻子阿霞育有一子。郑某生前立有遗嘱,将他婚前购买的 A区某房全部产权份额以及婚后所购 B区某房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A区某房由郑某父亲继承;B区某房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为郑某的遗产,由其儿子继承。对法院判决的原因,以下推断合理的是( )①郑某所立遗嘱存在瑕疵,属于无效遗嘱②案涉B区某房应为郑某夫妻共同财产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郑某无权处分④其子所得遗产份额符合"必留份"制度的要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这表明( )①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相互支撑、相辅相成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③未成年人不具备行为责任能力,需要进行特殊保护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围绕《法律与生活》的学习,同学们有如下讨论,其中合理的是( )①民法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②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和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③抚养是义务,必须接受;而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④当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时,按照法律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9.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财产所有者在不同时期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理可能先后立有数份遗嘱。这种情况下,对其遗产的处理应坚持的原则是(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②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③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自书遗嘱的,则以自书遗嘱为准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龙龙.爸爸.妈妈.奶奶和未成家的叔叔一家五口人,关系非常融洽。天有不测风云,爸爸在运输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对此,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①龙龙 ②妈妈 ③奶奶 ④叔叔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11.在家庭生活中,依照我国的法律,作为子女( )A.仅指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B.只享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C.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必须尽应尽的义务D.没有享受家庭抚养教育的权利,也就无须尽赡养父母的义务12.甲和乙离婚时,将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乙,一年后乙因车祸死亡,由于乙没孩子也没再婚,房产该由( )继承。A.前夫甲 B.乙父母和其兄弟姐妹C.乙男朋友 D.甲父母及兄弟姐妹13.有一位老人,靠捡破烂维持生计,实在揭不开锅时,老人来到儿子家,希望儿子能接济一点。但儿子儿媳以老人照顾不了孙子为由,将其锁在门外。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A.老人对儿子有教育的义务 B.老人对孙子有抚养的义务C.儿子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D.儿子对老人没有保护的义务14.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二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①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15.小张与小丁恋爱后在2018年举办了婚礼,但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后两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双方父亲大张与大丁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丁家不同意。小张与小丁因两方争执不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大张与大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③小张与小丁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④小张与小丁的婚姻是合法婚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6.王大妈今年60多岁,有3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小张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后王大妈得了脑梗,生活困难,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C.小张对王大妈有赡养义务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17.某养老院护工刘女士说:“孙老太太有儿有女,却没人照看其生活,自从被送进养老院,就再也没人交过护理费了。”据了解,年过八旬的孙老太太住在这家养老院一年多了,其子女从未交纳每月1600元的护理费。可见,孙老太太的子女( )A.履行了赡养父母的义务 B.遗弃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虐待老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反法律18.郑某与袁某共同生活了近20年,共同抚养了2名子女,但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登记结婚。后郑某过世,袁某及子女因郑某遗产的继承权问题与姜某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②袁某与郑某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③郑某与袁某的子女享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④郑某与袁某的子女有权继承姜某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9.下列行为中,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是( )①误伤其他继承人②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③未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④故意杀害被继承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0.我国的继承法施行年代较早,录像、打印等技术手段在当时尚未普及,继承法也并未明确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2020年5月,我国通过的民法典对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对时代发展的回应。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不能变更或撤回B.所立的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C.遗嘱人立口头遗嘱时无须见证人在场见证D.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可以是遗产的继承人二、材料分析题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某(男)和张某(女)老两口生有一儿一女,即小李和小张。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1998年,张某因病去世。2001年1月,李某立下遗嘱,载明:“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小李所有。以此为证。”2003年,李某亦因病去世。小李和小张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该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理由。22.黄奶奶与丈夫刘爷爷有房屋四间、有一儿子刘某。2020年下半年刘爷爷去世后,刘某以各种理由逃避家庭责任。体弱多病的黄奶奶生活面临困难、无人照料,村委会为其办理了社会救助,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奶奶。2021年,黄奶奶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2年黄奶奶去世,村委会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2022年底,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刘爷爷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某继承,而且有刘爷爷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法院能否支持刘某收回房屋的要求。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侯老太与丈夫婚后育有三子一女,四个子女皆成家立户。2019年7月,侯老太丈夫去世,四子女开始轮流赡养、照顾侯老太。2022年初,长子照顾母亲20天后,就不再过问母亲的一切事宜,此后侯老太的赡养事宜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开支皆由其他三个子女承担。其间,家人和亲属多次规劝,长子仍拒不履行对候老太的赡养义务,还曾对侯老太实施殴打等行为。侯老太由于年事已高,患有多种慢性病,既无经济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平时生活起居皆需要人员护理照顾,只得将长子告上法庭。侯老太长子认为,自己在父亲去世之后尽了子女的义务,要赡养老人需采取四兄妹轮流按月照料的方式。结合材料,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简要分析侯老太长子的行为。2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刘某起和刘某霞系刘某的子女。2022年,刘某因病去世。刘某起持有打印遗嘱一份,上面加盖有立遗嘱人刘某的人名章和手印,见证人处有律师陈某的署名。该遗嘱具体内容如下:老友张某借走的35万元,自己名下的价值21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均由儿子刘某起继承。刘某霞知道后,就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继承与刘某起发生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刘某的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涉案遗产分别对应的财产权类型。(2)法院是否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A【详解】AB: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隔代近亲属探望(外)孙子女符合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伦情理,不违背公序良俗,不需征得小丽的同意,A正确,B错误。CD:小张母亲健在且有抚养能力和监护能力,所以,老张夫妇对小张没有抚养权和监护权,CD错误。故本题选A。2.A【详解】ABC:材料中指出郭某立自书遗嘱,写明日期并亲笔签字,明确祖宅归小郭,后来写的代书遗嘱应有2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方可生效,但材料中郭某立代书遗嘱时只有云某是见证人且有利害关系,所以自立遗嘱有效,代书遗嘱无效,祖宅归小郭,故A正确,BC不选。D:根据民法典可知,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故D不选。故本题选A。3.A【详解】①③:该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他们对被告人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这表明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①③正确。②:未成年人如果犯罪,监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②错误。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但不是根本保证,④错误。故本题选A。4.B【详解】①: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甲一直与郭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甲分配遗产时可多分,①正确。②:法律规定,无抚养关系的继子不能继承遗产。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除非是遗嘱继承。继子乙与其无扶养关系,又没有遗嘱继承,因此不能继承,②排除。③: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正确。④:100万是郭大爷夫妇的共同财产,其中50万是老伴的个人财产,剩余50万由老伴、甲、丙共同继承,④排除。故本题选B。5.C【详解】②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可以看出,父母需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父母分居或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②③符合题意。①:父母拒绝或疏于履行家庭教育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不一定是刑事责任,①错误。④:未成年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家庭负有教育责任,但家庭不是担负唯一的教育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C。6.C【详解】②④:判决A区某房由郑某父亲继承;B区某房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为郑某的遗产,由其儿子继承说明案涉B区某房应为郑某夫妻共同财产,其子所得遗产份额符合"必留份"制度的要求,②④正确。①:遗嘱是郑某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属于有效遗嘱,①排除。③: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双方都有权处分,③排除。故选C。7.C【详解】②④:材料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④符合题意。①:道德是法律的支撑,法律对道德建设有促进作用,而不是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相互支撑,①错误。③:未成年人根据年龄不同,分为无行为责任能力、限制行为责任能力和完全行为责任能力三种情况,③观点片面。故本题选C。8.D【详解】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平等原则并不是强调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①错误。②④: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和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当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时,按照法律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④正确。③:教育与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③错误。故本题选D。9.B【详解】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说法正确。②: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②说法错误。③:如果其数份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③说法错误。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10.A【详解】①②③:《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亲、母亲。所以能成为爸爸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龙龙、妈妈、奶奶,故①②③入选。④:叔叔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11.C【详解】ABCD:在家庭生活中,依照我国的法律,作为子女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必须尽应尽的义务,C正确,排除ABD。故本题选C。12.B【详解】B: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B符合继承法。ACD:其余选项中的继承人均不符合继承法,ACD排除。故本题选B。13.C【详解】C:成年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与老人是否能照顾孙子没有直接关系,故C入选。A:选项A与题意不符,故A不选。B:老人对孙子没有抚养的义务,故B不选。D:儿子对老人有保护的义务,故D不选。故本题选C。14.D【详解】②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初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 小军继父让读初二的小军退学是违法行为,②③符合题意。①:题干没有涉及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①不符合题意。④:题干没有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5.B【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①应选。③:小张与小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味着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要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③应选。②:说法错误,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由此可知,大张与大丁的做法不属于侵犯孩子的姓名权。②不选。④:说法错误,小张与小丁未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双方不是夫妻关系,不属于合法婚姻,④不选。故本题选B。【点睛】16.D【详解】ACD: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D应选,AC不选。B:说法错误,小张是否赡养王大妈,不是看他们是否有血缘关系,而是看小张与他的养父母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B不选。故本题选D。【点睛】17.B【详解】B:孙老太太有儿有女,却没人照看其生活,被送进养老院,其子女也未交过护理费。这表明孙老太太的子女遗弃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说法正确。AD:孙老太太住在这家养老院一年多了,其子女从未交纳每月1600元的护理费。可见孙老太太的子女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且是违法行为,AD说法错误。C:材料中并没有体现孙老太太的子女虐待老人,且虐待老年人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8.A【详解】①③④:在本案中,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登记结婚,因此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郑某与袁某的子女享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但不能继承姜某的财产,①③说法正确,④说法错误。②:郑某与袁某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双方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②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9.C【详解】②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都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②④符合题意。①③:误伤其他继承人、未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都不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①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0.B【详解】A: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可以变更或撤回,A说法错误。B: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B说法正确。CD: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C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21.判决:小李继承房屋份额的5/6,小张继承房屋份额的1/6,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由小李继承2.5万元,由小张继承2.5万元。理由:①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该部分遗嘱依法应认定为无效。②涉案房屋为李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先于李某去世,故张某在房屋中拥有的1/2份额应予法定继承,由李某、小李和小张各继承1/6。③李某在房屋中所占2/3的份额应由小李继承。④对于遗嘱中未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分析】背景素材:小李和小张遗产继承纠纷考点考查:继承方式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学生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该如何判决并说明判决理由,答题范围:《法律与生活》,知识定位:继承方式。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根据教材知识可知→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对于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同样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关键词②:首先回答判决→小李继承房屋份额的5/6,小张继承房屋份额的1/6,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由小李继承2.5万元,由小张继承2.5万元;关键词③:然后分析原因→联系继承方式的知识,首先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该部分遗嘱依法应认定为无效;然后分析涉案房屋为李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先于李某去世,故张某在房屋中拥有的1/2份额应予法定继承,由李某、小李和小张各继承1/6;李某在房屋中所占2/3的份额应由小李继承;对于遗嘱中未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2.不能。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为无效遗嘱。四间房屋属于黄奶奶与丈夫刘爷爷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奶奶,另一半作为刘爷爷遗产由黄奶奶与儿子两人继承。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黄奶奶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公共参与、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说明法院能否支持刘某收回房屋的要求。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薪火相传有继承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并出示了刘爷爷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某继承,而且有刘爷爷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为无效遗嘱;关键词②:体弱多病的黄奶奶生活面临困难、无人照料,村委会为其办理了社会救助,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奶奶。2021年,黄奶奶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四间房屋属于黄奶奶与丈夫刘爷爷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奶奶,另一半作为刘爷爷遗产由黄奶奶与儿子两人继承。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黄奶奶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3.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侯老太长子没有履行为人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子女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生活、精神上得到慰藉,赡养父母不是简单地让其吃饱穿暖。侯老太长子没有在生活上照料母亲,使其安度晚年,还对侯老太实施殴打等行为,这是家暴的表现,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分析】背景素材:侯老太赡养纠纷考点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法律案例题,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从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角度展开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本题案例考查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问题, 可调用的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关键词①:长子照顾母亲20天后,就不再过问母亲的一切事宜→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侯老太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关键词②:曾对侯老太实施殴打等行为→可联系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侯老太长子实施家暴、虐待老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24.(1)涉案遗产中,刘某老友张某借走的 35 万元属于债权,刘某名下的价值210万元的一套商品房属于所有权,刘某的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2)法院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因为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某起所持的打印遗嘱只有一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律师陈某)的署名,因此该遗嘱无效。刘某霞作为刘某的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的部分遗产,故法院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分析】背景素材:关于继承权的一个案例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老友张某借走的35万元→可联系属于债权。关键词②:价值21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可联系所有权。关键词③: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可联系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起持有打印遗嘱一份,上面加盖有立遗嘱人刘某的人名章和手印,见证人处有律师陈某的署名→可联系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某起所持的打印遗嘱只有一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律师陈某)的署名,因此该遗嘱无效。关键词②:刘某起和刘某霞系刘某的子女→可联系刘某霞作为刘某的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的部分遗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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