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7.2自由平等的追求 教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核心素养目标)7.2自由平等的追求 教案

资源简介

7.2自由平等的追求
一、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增强权利意识,体会自由权利的价值,懂得正确行使权利
2、健全人格:了解自由和平等的含义,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懂得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道理。
3、责任意识:树立平等观念,自觉抵制各种歧视现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和维护平等。
二、新课讲授
(一)新课导入
多媒体呈现案例:走进襄北监狱有感
采访完襄北监狱,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他们的生命是那么年青,可是
没有好好珍惜息的自由、时间,他们的生活都停留在了监狱里。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自由自在地充分掌握自己的时间,而他们却把自己的时间消耗在了劳动改造里。当我每天早上6点20起床后在学习,他们正在地里干活;当我玩的时候,他们正在强制学习;当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逛商场的时候,他们正练习跑步……
我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们一定会抓住机会,珍惜自由,走好路,做好人。那样,他们就不用像现在一样剃着光头穿着囚衣,不用强制着干活,而是在教室里学习,快快乐乐地和同学们嬉笑做游戏,同学、老师、家长都会喜欢他们。
可是现在,自由已经悄悄地从他们的生活中溜走了,他们要为自己曾经的过错承担责任,希望他们记住昨天走错的路,走好今天改造的路,奔向明天光明的路!
每一个人都需要自由,每个人的自由都需要珍惜,让我们都来珍惜自己的自由吧!
教师引出课题《自由平等的追求》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珍视自由
1、多媒体呈现探究与分享:
八年级学生田某经常上学迟到,不按时完成作业,老师督促他,他却说:“什么时间上学、做不做作业是我的自由。”田某有时抽烟喝酒,强行向同学索要财物,老师批评教育他,他振振有词:“这是我在校外的活动,是我的自由。”
(1)田某的这些行为真的是他自由吗?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对田某的言行进行评价。
学生结合相关法律分析:
田某没有认识到上学、做作业既是他享有的受教育权利,也是他必须履行的受教育义务。
至于利用校外活动时间抽烟、喝酒,这是不良行为,而向同学强行索要财物,实际上是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
所以我们要珍惜权利,珍视自由。
教师总结:珍视自由,就是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正确认识且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多媒体呈现探究与实践:
唐某在微博上发表一首七律,网友关某读后提出意见,称唐某的七律“格律不对”,导致唐某不满。唐某回帖辱骂关某,称其驴唇不对马嘴,并虚构了关某行为不检的诸多事例,该回复在网上被大量转发。
思考:请评论唐某的行为。如果你是关某,你会如何做?
提示: 唐某的行为是滥用言论自由,侵犯了关某的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
关某可以找唐某协商道歉及赔偿的事宜,如果唐某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唐某。
教师总结: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目标导学二:践行平等
多媒体呈现案例:
1.反对特权播放视频:“领导有特权”,通过思考并回答问题:这是什么现象?
学生回答:属于特权现象
教师提问:什么是特权,特权现象还有哪些?
结合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
认识身边的特权现象:
1)福利享受型代表:公款吃喝、旅游,奢华接待,超标办公室、超标车,额外福利......
2)破坏规则型代表:交规无奈特权车。
3)抢占资源型代表:特权房、特权医疗。
4)安全堡垒型代表:某些特供食品基地。
5)思想意识型代表:
我是××、我爸是××。
吉林一环保局长:“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
方大国夫妇:“如果没有我们,你连饭都没得吃。”
6)大树乘凉型代表:
跋扈官二代、领导亲属吃空饷、子女凭领导特权就业经商等。
教师总结:
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
多媒体呈现漫画:
思考:什么特权呢?该如何对待特权?
提示: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毎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多媒体呈现案例:
被告人王某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期间旧病复发并急剧恶化,生命垂危,看守所将其送往医院紧急救治,并承担了数万元医疗费用,最终将王某抢救过来,这名犯人对自己的罪行痛悔不已。该事件引起社会激烈争论。
辩一辩:一审被判死刑还该不该重金抢救?
师生总结:死刑犯有生命健康权。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多媒体呈现案例:
安徽宣城籍女大学生江亚萍想应聘南京市人社局工作岗位,电话咨询报名,却因非南京户籍被拒,于是她决定诉诸法律。虽然维权路很艰辛,她经过15个月维权之战,最终拿到了11000元的赔偿款。
思考:这些案例告诉我们了什么道理?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
板书设计:
课堂反思:
本节课的内容是基于上节课所学,在有上节课的基础上,学生能更容易理解自由与平等,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实际的案例,帮助学生认识到如何正确珍视自由和践行平等。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