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10.1法律为我们护航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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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10.1法律为我们护航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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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走进法治天下
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
第一课时 法律为我们护航
一、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学生认识到国家制定的各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感受党和政府及各方力量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做出的关爱和保护。
道德修养:通过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现状的讨论,能够说出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原因;通过对法治的学习和思考,知道法律给予了未成年人哪些特殊的关爱与保护,提高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思维能力和问题归纳能力。
法治观念: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了解其他法律,要求学生树立法治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治观念: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健全人格:通过了解国家不断加深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懂得作为未成年人应该要珍惜国家的这种特殊的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责任意识:学会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保护,增强避免伤害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 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难点: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
三、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法、讲授法、小组合作学习
四、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9万人,起诉5.8万人。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万人,不批捕3.4万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万人,不起诉4.1万人,附条件不起诉2.6万人,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分别为68.5%、59.9%、36.1%,比2021年增加18.1个、20.8个、6.4个百分点。
想一想:以上材料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中国迈向法治时代,我们需要积极适应法治时代的需求,学会依法办事,让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二)、讲授新课:
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
材料:民法典:未成年人巨额打赏可追回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这类“打赏”行为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一律应该退还。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六周岁以上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这类“打赏”行为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打赏无法退还。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宪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原因:
材料一:张三生于2010年,初中辍学。张三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张三父母得知后,希望某科技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该公司拒绝。后张三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还上述款项。
法院在审理该案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张三申请撤回起诉,某科技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并已经履行完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案例。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进行网络游戏或者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依法应当是无效的。
结合以上材料思考:以上事件为什么频繁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探究与分享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原因有哪些?
①自身原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②社会原因: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怎样才能使未成年人免受伤害?
①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的特殊保护。
②需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相关链接:
20世纪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使人类认识到儿童是战争的最大受害者,开始关注儿童的权利。
1924年,第一份《儿童权利宣古》在日内瓦诞生。
195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明确了各国儿童应当享有的各项基本权。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1990年8月29日,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1991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加入该公约。
截止2015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己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196个国家的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公约之一。
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有何重要性?
3、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关乎人类的未来:
材料:“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毛泽东
“青年一代的成长,正是我们事业必定要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邓小平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习近平
思考: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
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
少年儿童是我们伟大祖国的希望、我们伟大民族的希望。同学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今天播下的种子在将来有一个丰硕的收获。 ——习近平
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二、感受法的关爱
1、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我国宪法和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规定;
我国还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
相关链接:
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探究与分享:
你知道哪些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
具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等。
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是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没有违背。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指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比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并没有任何特权。
②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对他们给予特殊保护,体现了对他们的关爱之情。从长远来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更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不仅没有违背,而是对这一原则的真正体现。
在我国都有谁在保护着未成年人呢?
2、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保护未成年人是谁的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国家、社会和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相关链接:如何区分未成年人“六大保护”
材料: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不得使适龄子女辍学经商、务农或做工;……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家庭保护: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
材料: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学校保护:
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事实的保护。在保护未成年工作中,学校保护起重要地位。
材料: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社会保护:
是指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保护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材料:游戏上线防沉迷系统; 教育、网信等部门开展网络防沉迷宣传;学校管控未成年人智能手机 。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网络保护 :
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网络生活实施的专门保护。网络保护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材料: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政府保护 :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担负者主体责任。
材料: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障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等。
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保护?
司法保护 :
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内的广义上的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学以致用:以下材料分别体现对未成年人哪一特殊保护?
学校邀请人民法院院长到我校进行法治演讲
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公园等场所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法院批准身受家暴的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令
爱奇艺APP设置青少年模式
县教育局督促我校落实贫困生补助工作
检察院和法院开展社会法制宣传、整顿社会环境
探究与分享:
小强7岁时父母离异,被判归父亲抚养,但他实际上一直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父亲从来不管他,母亲也很少来探望他。小强11岁时,爷爷去世了,他只能和父亲住在一起,父亲经常打骂他……进入初中后,他常常和一帮“哥们儿”聚在一起打牌、飙歌或去网吧打游戏,经常上课迟到或者旷课,即便勉强坐进了教室,也是心不在焉。
思考:
(1)、你如何看待小强的父母和网吧老板的行为?
小强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和家庭保护的职责,网吧老板违反了社会保护的有关规定。都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2)、针对父母的行为,小强可以向谁求助?学校、社区、法院等
(3)、如果你是小强的同学,你愿意给他提供哪些帮助?
多关心小强,帮他补习功课;帮助他了解法律的相关知识及受教育的重要性;给他鼓励,帮助他树立信心。
3、依法行使权力,同时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
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课堂总结:
通过今天这堂课的学习,我们了解到青少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课堂练习:
1、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其原因是 ( A )
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②未成年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③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④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2、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内容,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网络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规定。这是因为( C )
①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 ②身心发 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③需要网络的特殊关爱和保护 ④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不强
A. 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 ③④
3、我国颁布专门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特殊保护,其原因( )
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②未成年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③未成年人心理、生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④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4、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与老百姓密切相关,新法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其颁布与实施说明( B )
①国家重视家庭教育,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②家庭教育是政府的事,父母不再履行教育职责③我国坚持以家庭教育为中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④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五)、板书设计:
第一课时 法律为我们护航
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原因:
3、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关乎人类的未来
二、感受法的关爱
1、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2、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
3、依法行使权力,同时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
(六)、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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