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步:单元学习目标整合必备知识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保障各类物权、尊重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要约与要约邀请、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民事权利的界限学科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民法在我国的作用,认同我国的财产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认同我国的民法典,认同我国的法律制度 2.科学精神: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正确认识人身权利;掌握财产权的内容,正确认识各种知识产权;掌握合同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正确认识侵权人须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3.法治精神:学民法、用民法,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同时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遵守合同约定,培养履行合同的法治意识第二步:单元思维导图回顾知识第三步:单元重难知识易混易错考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2.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例题:民法典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最接近老百姓的法律,是最贴近民生疾苦的法律,是最能救民于水火的法律。下列属于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交警对小王的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C.小偷甲因偷盗他人财物被警察逮捕拘留 D.甲市政府将乙家所在区域划入拆迁范围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B符合题意;A、D属于行政法律关系,C属于刑事法律关系,都不符合题意。3.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考点二:民法基本原则1.必要性(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例题: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是对立法、司法和法律解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方针。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其目的在于( )①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②保障民事主体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理民事法律关系③处理社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惩罚犯罪分子④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①④符合题意;民事主体必须依法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不得违反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不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理民事法律关系,②错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是处理社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惩罚犯罪分子,③错误。考点三: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法律保护和法律禁止内容项目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这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杈(2)对肖像权的几点注意事项①肖像权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②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a.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c.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d.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3)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分二者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权,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①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②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等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等。③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隐私权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例题:张某大学毕业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贴身生活用品、私密照片及平板电脑等装箱交给甲快递公司运送。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②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③张某可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④李某的行为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导致合同无效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隐私权。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可见,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①②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精神损害,③排除;张某与李某不存在合同关系,张某与甲快递公司存在合同关系,④排除。考点四:保障各类物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财产权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例题:某年8月1日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好友乙保管。8月5日,乙拿至旧货市场卖与丙并交付。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笔记本电脑系甲所有而被乙偷偷卖掉的事实。丙遂于次日将该笔记本电脑赠与不知情的戊。对于该笔记本电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有权向丙追回②8月5日丙已经善意取得③甲无权向丙追回④8月7日戊已经善意取得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答案:B解析:甲将电脑交由乙保管,乙属于无处分权人,受让人丙为不知情人,丙以市场正常价格获得,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因此8月5日丙获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无权向丙追回,②③表述正确,①表述错误。丙并非无处分权人,赠与戊,属于赠与所得,则戊不属于善意取得,④表述错误。2.所有权(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取得方式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例题: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9年3月和6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22年4月,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B.因蔡花实际占有父母房产,蔡永的请求暂不受法律保护C.蔡花可以共同继承房产为条件自行搬出该房屋D.蔡永有权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答案:D解析:蔡永继承房屋是基于其父母的共同遗嘱,与产权是否变更无关,A错误。蔡永基于遗嘱继承房产,蔡花无权占有,B错误。遗嘱采用意思自治原则,他人不得篡改遗嘱,C错误。蔡永可以对该房屋行使物权请求权,D符合题意。3.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4.用益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例题:小汪的老家在农村,老家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2022年,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未到承包期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一亩承包地。小汪的父母想把老宅子卖掉,在另一亩承包地上建造新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小汪的父母在承包地上建造新房,是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的B.县政府可以直接收回小汪家的承包地,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C.小汪的父母可以将老宅出租,再向村委会以村民身份申请宅基地D.小汪家老宅的土地使用权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答案:D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承包地用途是生产经营,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小汪父母的想法违反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A错误。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的所有权都归集体,但被征收征用时,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B错误。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C错误。D表述正确。5.担保物权(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例题:张某购买了一辆汽车,因发动机重大故障,交于汽修公司王某维修。后张某按约定的日期前去取车,但以手头拮据为由要求缓交维修费,王某便留置了该车。本案中( )①张某与王某都是合同关系的债权人②当事人双方都是被留置汽车的物权人③维修合同的标的是王某的维修汽车④若张某不履行义务王某获得车所有权A.①③ B.①② C.③④ D.②④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所有权、担保物权、合同的含义。根据本案信息,张某将其购买的发动机有重大故障的一辆汽车交由汽修公司的王某维修,后张某如约取车时以手头拮据为由要求缓交维修费,于是被王某留置了该车,由此可见,本案中的张某与王某都是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也都是被留置汽车的物权人,若张某不履行义务,则王某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一定获得该汽车所有权,①②正确,④排除;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维修合同的标的是维修行为,③错误。故答案选B。考点五:全面理解知识产权项目 保护期限 其他著作权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著作权法所保扩的作品应当具备的条件:应当是思想或者感情的表达,具有独创性,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专利权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 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子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商标权 10年,期满可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例题:李某与涂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儿子小涂出生后不久,两人因家庭矛盾协议离婚,儿子随李某生活。离婚后,涂某一直拒付儿子的抚养费。2022年2月1日,小涂申请防近视眼镜外观设计专利,8月1日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涂在读书期间的生活费用应由李某与涂某承担②2032年1月31日后可免费使用小涂的发明③李某在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④涂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公安机关可判其支付抚养费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小涂未成年时的生活费用应由李某与涂某承担,①错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从申请之日起算,保护期10年,故在2032年1月31日后可免费使用小涂的发明,②正确。李某与涂某已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故李某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应由法院而非公安机关判决涂某支付抚养费,④错误。C正确。考点六:订立合同学问大1.要约和要约邀请项目 要约 要约邀请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发出的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人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内容 具体而且确定,应当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无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法律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例题:某商店发布广告:“原价8000元的餐车,现半价出售!今日下单,保证供应,明日恢复原价”当日傍晚,看到广告的张先生带着4000元现金前往商店购买,却被告知做活动的餐车已售完,若张先生坚持购买,需原价付款。张先生认为商店无理违约,但商店坚持解释权归其所有,被告知不能作数。下列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①商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应当视作要约邀请②在规定时间内买餐车是有效承诺,商店应履行义务③商店以活动餐车售完为由不履行合同的做法不构成违约④该广告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答案:C解析:①:商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应当视作要约,而不是邀约邀请,①错误。②:张先生见到广告,然后在规定时间内买餐车是有效承诺,商店应履行义务,②正确。③:商店未按广告内容履行义务,而是以活动餐车售完为由不履行合同的做法已构成违约,③错误。④:材料中的广告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决定餐车买卖合同内容的标的、价款等主要条款,表明了商家将与当日下单的顾客按广告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以期唤起广告受众的承诺,因此该广告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④正确。故本题选C。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项目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从行为人看 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同意、追认的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方式句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从是否合理、合法看 内容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摄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题: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学校的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真相,提出解聘小张。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公司已经和小张签订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违法的B.小张靠欺骗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C.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同无效D.企业解聘小张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答案:B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主体不适格或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企业解聘小张是合法的,B符合题意;材料中的合同无效,中途解聘不违法,A错误;小张刚刚大专毕业,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C错误;企业解聘小张合理合法,D错误。3.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项目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区别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适用对象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缺点 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联系 者都是现实生活中常用的合同形式,无论口头形式还是和形式,都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者有法律约束力例题:王某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西藏游。报名时,旅行社称如不签订书面合同,可以优惠500元,王某贪图便宜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旅途中,王某发现行程安排、食宿等多方面与事先承诺的不相符,就此与旅行社起了争议,但双方都口说无凭。后经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由此可见( )①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调解②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③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司法调解④口头合同不适应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解析:经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可见,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调解,①符合题意;王某发现行程安排、食宿等多方面与事先承诺的不相符,就此与旅行社起了争议,但双方都口说无凭,可见,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②符合题意;消费者协会不是司法机关,③排除;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④错误。考点七: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1.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双方的履行过程一切都要服从于约定,信守约定,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就履行什么,一切违反约定的履行行为都属于对该原则的违背。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诚信原则 对于一切合同及合同履行的一切方面均应适用,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绿色原则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求购一批钢材,双方合同约定,一个月后,乙公司将指定型号的钢材运送至甲公司,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后因工作人员失误,乙公司把错误型号钢材运送至甲公司,造成甲公司无法按时投入生产,损失近18万元。由此可知( )①乙公司未能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②乙公司须向甲公司赔偿18万元损失③乙公司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④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违约金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B解析:乙公司把合同约定中的钢材型号弄错,这属于违背全面履行原则,③说法正确,①在材料中未体现。在合同存在违约金条款,且20万元违约金能够补偿18万元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④说法正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只要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能补偿损失的就无须再赔偿损失,②不选。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1)违约责任的内涵:①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②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违约行为的免责①含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免责情形:包括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其中法定情形最常见的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例题: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1000斤西瓜送往B公司,双方约定西瓜每斤1元,预付定金200元。A 公司按时发货后,运瓜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导致半车西瓜滑落山坡,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西瓜的损失双方各承担一半②可以免去A公司的违约责任③应当免除A公司的合同履行义务④A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实际违约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材料中A公司属于违约方,西瓜的损失应由A公司承担,①错误;A公司按时发货后,由于突遇山体滑坡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而山体滑坡属不可抗力,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去A公司的违约责任,②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除A公司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免除A公司的合同履行义务,③错误;由于山体滑坡造成A公司无法按时履约,A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实际违约,④正确。故为C。考点八:全面理解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1)正确行使民事权利①坚持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及绿色原则;②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行使权利有限制①类别划分。按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限制(名誉权领域)知识产权的限制(著作权领域)、物权的限制(相邻关系领域)等。人身权的限制(名蓍权领域)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知识产权的限制(著作权领域) 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发明创造等知识财产,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作品、发明创造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必须付费。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物权的限制(相邻关系领域)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按限制的来源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限制、社会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②限制与保护的关系:公民行使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例题:由于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处理相邻关系纠纷( )①法律、法舰对处理相邻关系没有作出相关规定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④相邻权利考虑对方利益,不能考虑自身利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处理相邻关系纠纷,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②符合题意;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③符合题意;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不等于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没有作出相关规定,①错误;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时,也要顾及对方利益,④错误。第四步:单元核心素养对接高考1.(2022·海南·高考真题)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故选D。2.(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故选C。3.(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故选A。4.(2022·北京·高考真题)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答案】D【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故选D。5.(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故选A。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