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波峰中学初二思想政治导学案编写人 备课组长 教研主任 编号05班级 小组 姓名 成绩课题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课型:新授学习目标 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明白公民的生命健 ( http: / / www.21cnjy.com )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珍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学习重点、难点 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尤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习要求 1、课前预习、自主学习:结合学习目标和学案 ( http: / / www.21cnjy.com ),自学课本P28----32页内容,用铅笔在课本上标记重点。并独立完成《自主学习》内容。2、小组讨论、合作探究:组长组织组员对学案进行讨论,帮助有展示、点评任务的同学高效完成任务。教师点拨(学生纠错) 【知识链接】 主题探究——人格权:人格 ( http: / / www.21cnjy.com )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格权赋予我们维护自己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量,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是我们终身的灵与肉的守护者。在它的守护下,我们每个人应时刻关注自身的地位和价值,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格权,在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什么说“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1)人格权使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2)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3)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所以……【预习导学】:(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生权利1、人身权利:(1)地位:是公民 的权利。(2)内容:包括 和 2、人身自由:(1)内容: ( http: / / www.21cnjy.com )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 完全由自己支配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 、 、 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2)意义: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 。3、生命健康权:(1)地位:是公民 的人身权利。(2)意义:是公民参加一切 、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未成年的生命健康权受特殊的保护:(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 和 ,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2)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 的共同责任。(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 给予了特殊的保护。2、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1)对公民生命健康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刑法、 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 。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 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合作探究】:小组交流并展示预习结果;通过案例进行分析说明,教师点拨。活动一:某村村民为了惩治小偷的罪恶行径竟将其活活打死,事后该村村民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问: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活动二:投票选“小偷” 一天,某市 ( http: / / www.21cnjy.com )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方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讨论:(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活动三: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活动四: 2013年11月8日早上 ( http: / / www.21cnjy.com )6:40在青岛市南京路和辽阳西路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个油罐车刹车失灵,撞翻了12路公交车,公交车将正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14岁小姑娘活活的压在了车下,小姑娘当场死亡。 回答:(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课后练习】1、在我国公民说享有的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 )A、受教育权 B、隐私权 C、姓名权 D、人身权利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A、名誉权 B、人身自由权 C、生命健康权 D、隐私权3、2013年4月17日,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职员郜誉钧,因非法拘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 )A、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所有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他人不得干涉C、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拘禁他人 D、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的最根本权利4、2013年6月12日下午,19 ( http: / / www.21cnjy.com )岁青年张聪因高考失利进入西安市兴庆路路西的“银河电力书店”内连砍3人致1死2伤,被当地派出所刑拘。张聪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 )A、生命健康权 B、人身自由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5、2013年6月3日9时许,2岁9个月大的 ( http: / / www.21cnjy.com )小嬉娟因玩指甲,惨遭生父毒打,全身挫伤,致急性肾功能衰竭,险些丧命长安妇联、经贸办党支部、财政分局党支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捐款4.8万多元,送到小嬉娟亲属手中。毒打女儿的父亲已被长安警方刑事拘留。该案件说明了( )A、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B、父亲的目的是让女儿改正不良习惯,可以理解C、父亲的行为侵害了女儿的受教育权 D、未成年人没有法制观念6、2013年新学期伊始,七年级学生王亮因为买饭排队时与该校九年级学生吴新发生口角,吴新找同学把王亮痛打一顿,这时候王亮应该( )A、将侵害人狠揍一顿,使其再也不敢侵害他人B、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C、可以私下和解,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D、忍气吞声,这样更显大度【知识梳理】1、人格权是公 ( http: / / www.21cnjy.com )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3、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案例分析)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自我反思】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