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9.1科学立法教学设计课时安排本框建议1课时。基本思路:本课承第八课的逻辑,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需要良法作为导入。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旧《婚姻法》作的一些修改讲述科学立法的内涵。再用《民法典》的编纂讲述推进科学立法。因为立法权在旧教材比较含糊,故本课把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放在最后,重点讲了一下。并借助西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的合法地位,介绍地方立法权的分布。重点难点重点:科学立法的内涵难点:如何推进科学立法(不能局限于课本上的三条,而是要与科学立法的内涵结合起来)教学过程本框设计可分为三大部分:导入承前启后。第八课讲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前提是良法,那么良法从何而始?自古以来,中华历代志士仁人所追求的是一种“良法善治”。良法概念始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宋人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显然,良法的实现,最终取决于立法环节,只有科学、民主的立法才能促使良法的出台。从而导入本课。第一部分:何谓科学立法第一步,播放视频素材,设置问题:观看视频用笔记下关键信息。你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不是一部良法?为什么?要知道是不是良法,就要知道这个法律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没有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应,有没有一个严谨的制定过程。通过观看视频,学生提出一些信息,老师最后总结一些信息:历时五年(从1954年算实际66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启动,2020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2021年施行“平等”与“保护”精神贯穿始终。《民法典》针对时代和经济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气象,提出了新的条文原《婚姻法》规定的患有三种不宜或暂缓结婚疾病的,现在有结婚的权利,前提是告知对方,由对方选择是否结婚。不告知的,对方可申请撤销婚姻我国结婚登记采取双轨制,是世界上结婚最自由的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尊重离婚自由,也是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利。从这些信息中,学生可以看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些新特点,结合预习的教材内容,就可以知道它符合科学立法的一些内涵。老师在屏幕上,一个一个的用箭头连起来。右边就是科学立法的内涵。但老师不要拘泥于教材,可以合并同类项,比如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课本上放在两个点。其实本质都是要与时俱进。所以小编放到了一起。最后知识总结时,也是按此逻辑。概括起来,科学立法的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尊重规律: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国体)、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符合国情:符合国情和实际,符合历史传统逻辑程序: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实现立法过程科学化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灵活运用。高考不考死记硬背,而是考察逻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留下逻辑,谈化机械记忆。第二部分:推进科学立法播放视频《<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看完视频后,让学生回答问题。议一议专家提到的政治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什么?《民法典》编纂历经哪些过程,这对推进科学立法有何启示?不要拘泥于课本《民法典》是谁通过的?第一个问题:专家提到的政治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在党的统一部署下实现科学立法。第二个问题:《民法典》编纂历经哪些过程,这对推进科学立法有何启示?不要拘泥于课本学生总结过程,并尽可能找到如何才能做到科学立法的措施。按照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做到依法立法。要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尊重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要以保障人民权利为目的符合国情和实际、符合历史传统老师最后总结,推进科学立法,可以以上7个方面入手(加上党的领导)。第三个问题:《民法典》是谁通过的?当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然后让学生回忆前面5.1学过的关于全国人大的内容。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可以修改宪法(不能制定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老师继续婚姻法的话题:你肯定知道的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岁、女20岁,且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我国有些地方男20岁、女18岁也可以结婚,甚至可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还是合法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播放视频《西藏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制》学生在大为惊讶的时候,老师趁机抛出问题:为什么西藏有些地区可以实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有法律依据吗?展示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修正)(1981年4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各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款作如下变通:第一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第二条 废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封建婚姻,对执行本条例之前形成的上述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第三条 对各少数民族传统的婚嫁仪式,在不妨害婚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应予尊重。这时,老师就可以让学生总结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国务院:制定行政法律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设区的市及以上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州、县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最后把全部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做个总结。结合新课!总结最后对知识进行总结(详见PPT)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