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3.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三课时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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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3.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三课时 教学设计

资源简介

六年级上册第七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第三课时)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知道权力行使若违法要及时纠正,减少损失。
2.知道权力违法行使造成损失的,国家要依法赔偿。
二、教学重点
从典型赔偿案例体会司法公正
三、教学难点
体会司法公正
四、课前准备
1.PPT课件。2.图片、视频素材收集。
五、教学过程
情景导入
师: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如同尺子,一个人的合法的行为受到保护,违法的行为受到制裁。如果是一个国家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乱用权力,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会怎么样?这节课,我们一起来探究这个问题——权力违法必追责。
活动一:及时纠正国家机关违法行为的必要性
1.师:曾经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民告官,有理也告不赢”,是真的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2.第70页“活动园”
师:你知道法院是依据哪部法律作出的判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师:由以上案件可以看出,社会上 “民告官,有理也告不赢”的说法不是真的。
师:为什么要及时依法纠正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70页第一段内容。
生:及时依法纠正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可以防止因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
3.梳理小结: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活动二:国家赔偿
1.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谁来承担责任?听,六1班的同学正在讨论。
2.第71页“活动园”
师:谁来回答他们讨论中提出的问题?
生1:如果造成损失,国家要依法承担责任。
生2: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赔偿。
3.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责。请听案例。
呼格吉勒图案
案情经过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 。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追责结果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4.梳理小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追责失职的工作人员。这既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促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课堂总结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便是违法行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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