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表格式)-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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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表格式)-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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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
片段题目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重点展示 教学技能 演示技能、 讲解技能、提问技能
课标与教材分析 【课标分析】 1.课程性质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内容,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社会理解与参与能力的综合性、活动性学科课程。 2.课标分析 课标对于本节课,要求引述各类物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来解析生活中维护权利的典型案例。 【教材分析】 本框题处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本框阐述爱情和法律在婚姻中的作用,明确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平等,财产共有以及夫妻间的救助义务等内容。婚姻的关键是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
学情分析 本课教学活动面对的是高二下学期的学生。该年龄层次的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对知识点的理解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从学科意义上来把握知识,对于一些带有学科性质的名词,需要向学生进行详细地解释。并且学生的思想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时期,缺乏坚定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价值引导。
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 1.目标与素养: (1)认同我国的民法,提高对我国《民法典》的认同。 (2)认同我国《民法典》这部法律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3)结合继承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了解婚姻的内涵,明确婚姻中夫妻之间的义务。阐明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重要意义,理解我国婚姻制度的历史进步性 2.情境与问题: (1)通过结合社会生活实例,明确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理解规定婚姻成立要件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 (2)对比生活中的婚礼程序,了解婚姻登记的程序,知道结婚登记对夫妻双方的影响,理解婚姻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3)结合婚姻自由原则,分析反对轻率结婚的合理性,了解法律对婚姻自由做相应限制的必要性。 3.过程与方法 (1)通过阅读法、讨论法、案例法,理解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2)通过案例法、研读法、讨论法,了解民法典的制定过程。 (3)通过合作交流法、案例法、研讨法,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决议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结婚的地位、内涵、要求; 2.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结婚的条件和登记程序; 4.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5.离婚的程序。 教学难点: 1.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 1.大单元教学法 2.议题式教学法 【学习方法】 3.合作学习法 4.探究学习法
教具准备 1.(人教版)普通高中教科书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多媒体课件 3.多媒体教室
教学课时 一课时(40分钟)
教学过程
教学阶段 教师活动 预设学生行为,板书 设计意图
环节一: 导入新课 (2分钟) 【导入活动】 视频导入:观看视频——“520”多地结婚登记爆满。 布置思考:什么是结婚?有何要求?如何登记结婚? 学生简单作答 具体过程: 同学们,上课!这节课我们一起进入选择性必修二第六课第一框题的学习。这节课我们就来了解婚姻的相关问题。 现在,我们先来观看一条视频,观看的过程中,请大家思考一下:什么是结婚?有何要求?如何登记结婚? 这条视频阐述了5月20日这一天,多地结婚登记爆满。结婚,成立婚姻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个现象。通过这个视频,我们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婚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想要成立婚姻关系,需要去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这节课我们就围绕着婚姻这个话题来展开。 【预设学生】 在观看视频的同时思考问题。 通过一则视频进行导入,既可以自然地引出婚姻这一课题,又可以激发学生对婚姻关系的思考,引起他们的求知欲,便于带着问题进入新课,这样效果更好,促使学生更加专注地投入到课堂学习中。
环节二: 讲授新课 (35分钟) 环节三:巩固练习 (2分钟) 环节四:课堂小结(1分钟) 知识点一:珍惜婚姻 1.结婚 (1)地位和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 (2)意义: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要求: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其他原则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程序 (1)原因 ①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生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意义 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步骤 ①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 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提示:同居关系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探究一】 在中国随着离婚率上升而采取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一年后,婚姻登记部门发现婚姻解体现象减少,许多地方政府表示这与相关法规有关。 2022年1月,重庆市民政局表示,去年该市5万余对失和夫妻在冷静期内做出不离婚的决定,离婚数量同比下降44%。青岛市表示,去年该市离婚数字降至十年来最低,仅有1.6万对夫妻办理离婚,同比下降 33%。在贵阳,当地有关部门发现在寻求离婚的夫妻中,约1/4能在“离婚冷静期”期间真正冷静下来。 2021年1月,中国开始实施要求寻求离婚的夫妻要在最终离婚前等待 30天的法规,旨在增进社会稳定。民政部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离婚登记数超过150万对,同比下降100多万对。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规定中的“三一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布置思考: 思考: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学生交流回答 教师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从现实情况来看,近十多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攀升。据民政部2001年至202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从2001年到2020年,我国年离婚数量从125万对增长到433.9万对,增长了 3.47 倍。其中,从 2001年到2020年,“离婚率”由1.96%增长到3.1%。除 2002 年、2006、2020年相比前一年略有下降:2018年与上一年持平外,其余年份我国的“离婚率”都早增长态势。这其中有不少属于冲动型离婚或草率型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些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从立法来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设“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从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稳定,挽救破裂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确属必要。 教师总结: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具体看看处理离婚的相关知识点。 知识点二:离婚要慎重 1. 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提示: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 (1)离婚的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学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探究三】 上海八旬独居老人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赠予水果摊主的事件曾引发网络关注,2021年5月8日,这起事件又有了新进展,上海宝山法院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判决是否会影响房产的遗赠效力呢 判决书显示,王老伯的妹妹今年年初向法院申请认定王老伯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委托的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称,王老伯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这份鉴定意见,宝山法院判定王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这份判决,水果摊主小游表示认可,但同时强调,这是老人现在的状态,而不是做意定监护公证时的状态, 89岁的王老伯家住上海市宝山区,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年来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小游的照料。2019年,王老伯和小游通过普陀区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公证,约定在其身后,将王老伯价值约300万的房产赠与小游。王老伯的妹妹则表示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质疑相关公证的正当性。 在2021年5月18日,记者还联系到了当事水果摊主小游,小游称,他于 2017 年开始照顾老人,2019年双方做的公证,中间老人没有精神障碍,从2020年9月开始,老人才有精神障碍状况。小游说,老人家属现在找来,“以后要诉讼就诉讼好了"。 专家分析,王老伯的亲属拿到了上海宝山法院这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后,可能会以此为依据,要求法院推翻王老伯 2019 年办理的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并诉请法院指定自己为监护人。那么 2019 年老人在做意定监护公证时,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为老人能否将房产赠与小游的关键。 布置思考: 思考:结合上述镜头材料,说一说对遗产的处理,除了继承,还有哪些形式 教师提示: 探究答案提示 还有遗赠等形式。 练习1 1.张森和宋琳自愿登记结婚。婚后仅一个月,宋琳发现张森隐瞒了患有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的事实。本案中() A.宋琳可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B.因张森患病不宜结婚,婚姻无效 C.宋琳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D.如宋琳认可该事实,则婚姻有效 【答案】D 【详解】《民法典》第 1053 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A错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B 错误。 如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不是“随时”,C错误。 故本题选 D。 练习2
2.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过户在张某名下。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已涨至200万元。在这里()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 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①④ B. ②③ C. ①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学区房是张某父母出资购买,属于其父母共同财产,而不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婚房增值的 130 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妇的共同财产,③错误。故本题选 D。 练习3
3.周先生和赵女士原为夫妻,2020年8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抚养女儿、女 方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离婚后,周先生不愿直接抚养大女儿,赵女士则认为同时照顾两个 孩子存在困难。2021年3月,双方在不符合法律关于送养规定的情况下,将婴儿送与他人。前不久,周先生和赵女士收到了当地基层法院发出的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该案中() ①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②按照离婚协议,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没有抚养权 ③双方离婚违反了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④当地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支持 ①③ B. 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有抚养权,②说法错误。双方属于协议离婚,不受此规定限制,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板书】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3)结婚条件 (4)结婚登记程序 【预设学生】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 【板书】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3)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 【预设学生】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 【预设学生】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 【预设学生】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 【预设学生】 积极思考,踊跃回答。 【预设学生】 跟随老师思路,回顾知识点。 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关系,继承权等相关知识点。 通过探究一,让学生思考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必要性,以此引出相关知识。 通过探究二,通过实例——遗赠是否成立?从而自然而然地引出知识。 对点训练, 提供相关习题,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进行系统地总结,帮助学生理清知识结构,便于学生复习时把握重点。
教学反思 优点: 整节课逻辑较为清晰,知识点覆盖全面。 采用的案例,如游戏币充值,紧跟时事热点,符合思想政治课程的特点,并且采用案例与知识点契合度较高。 缺点: 板书死板,没有太多新意,黑板字需要多加练习; 讲授的语言不够简练,授课熟练程度不高; 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法为主,缺乏新意,课堂较为枯燥; 对于概念的解释不到位,基本在读书本上的内容,缺乏深层次的解剖。
板书设计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3)结婚条件 (4)结婚登记程序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3)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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