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新教材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知识归纳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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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新教材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知识归纳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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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治》期末复习资料
《政治与法治》主干知识梳理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一课: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二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是什么: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从党的角度看:
①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除了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②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从人民的角度看:
③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3)中国共产党怎样做到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立场、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①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理念。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人民)
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党的大政方针体现、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发展为人民)
③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先锋和引领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展靠人民)
④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发展靠人民)
⑤满足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经济、政治、社会等发展)
★2.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①从性质、宗旨、执政理念看:除了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②.从立场看: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④.从指导思想看:坚持马列主义指导,接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⑤从工作要求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⑥从党员干部看: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展现建党精神
总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所决定,是正确的选择。
★3.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1)是什么: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3)具体要求:
①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③发挥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展现建党精神。
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第三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党的领导
(1)是什么?
①内涵:党在国家政权和整个社会中居于核心地位。
②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③特点: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领导。(国家、社会;领域、环节)
(2)为什么?
依据:
①历史逻辑: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②地位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③自身性质: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具有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意义:
④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⑤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3)怎样办?
①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为实现中特事业提供政治保证;(领导方式)
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特思想凝心聚魂,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思想领导)
③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制度保障;(政治领导)
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保证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实施。(组织领导)
⑤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执政方式)
★2.从严治党
(1)为什么
依据:
①中共地位决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执政党,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
②自身性质决定: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③面临现实决定:新形势下,党面临国内外各种复杂环境、面对各种严峻考验。
意义:
④有利于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⑤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⑥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更好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
(2)怎么办
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调动全党积极性;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勇于自我革命。
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④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接受人民监督。
综合探究一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行)?
★1.中国共产党的有关知识:(回答为什么或怎么办)
①党的地位:确立—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总览全局,协调各方),办好中国事情关键在党。
②党的先进性:性质;宗旨;执政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③党员模范先锋作用(骨干、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④指导思想先进性:坚持马克思主指导,接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
⑤领导方式:政治、思想、组织领导;
⑥执政方式: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具体内涵P30)
⑦党的自身建设: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2.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品格
①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②与时俱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回应和解答时代之问,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③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伟大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④完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⑤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全面解读我国国体
(1)是什么: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注意:公民≠人民)
(2)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特点:①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②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结成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群众基础)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1)最广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主体广泛、权利广泛;
(2)最真实:①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②制度、法律保障:③实现方式: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
(3)最管用: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既发扬民主,有正确集中,能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党、国家、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总结: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3.我国为什么要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从民主讲:①必要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②重要性: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2)从专政讲:①必要性: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②重要性:有利于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
★4.国家职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总述:我国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1)从对内职能看
①维护国家稳定,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②促进社会发展,利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从对外职能看
③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有利于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是我国的根本政治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
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注:①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不是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改变宗教教义
②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不是说宗教没有消极作用,宗教本质也没有发生变化。
注:①基层民主组织形式主要有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短期一般不会改变,所以基层民主的创新一般是管理形式的创新,而不是组织形式的创新。
②村民(居民)自治的范围由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但可以拓宽民主管理的途径,丰富民主管理的形式。
③村委会、居委会≠国家机关≠基层政权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不能说行政。但是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派出机关,履行政府职能。
④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是村(社区)“最高议事机构”,涉及全村(社区)的重大事务,不是由村委会(居委会)决定,而是都必须在村民会议(居民会议)上讨论决定。
⑤政府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本质和核心;(3)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
2.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的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P73页三单元导言)
(2)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实行法治,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P74页第七课导言)
(3)意义: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P80页最后一段)
3.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法的产生 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条件: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
法的本质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法的发展规律 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作为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
法的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的特征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 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中华法系:(1)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2)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5.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依法行政和和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高; 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6.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 (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国情,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
法 治 中 国
内涵 特征 意义 措施
法治国家 ①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②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的国家;③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国家。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②坚持良法之治:坚持良法之治:良法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认同,最大程度发挥法律效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③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④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的各项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对国家机关: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对公民: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国家:能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1)推进宪法实施。①原因: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②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①原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②要求: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3)完善法律实施机制。①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②要求: 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政府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注:政府基本职能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 ①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人民赋予、法律授予。②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③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1)总体要求: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2)具体措施:①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决策方面)。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六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方面)。③严格执法。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明执法。(执行方面)④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监督方面)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监督方面)
法治社会 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①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一致追求②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领域依法运行③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①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能够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②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③构筑法治国家基础,实现依法治国目标。 ①深入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②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的作用;③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内涵 特征 意义 措施
科学立法 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①立法方向上: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②立法实效上:符合国情和实际;③立法方法上:、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①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④协调社会关系,保障人权,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1)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在党的统一部署下实现科学立法。(2)尊重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国情和实际、符合历史传统。(3)按照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坚持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 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5)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和责任,科学合理地设定权利和义务
严格执法 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严格执法,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严格执法,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3)严格执法,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2)坚持规范执法。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3)坚持公正执法。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4)坚持文明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公正司法 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具体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1)司法的程序要公正。①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②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使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2)司法的结果要公正。①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②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①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利于推动法治国家建设;②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③是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3)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4)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全民守法 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1)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2)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有利于建设法治中国。 (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2)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3)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补充: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1、总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宪法角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3、中国共产党角度:中国共产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4、立法机关角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行政机关角度: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司法机关角度: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公民角度: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推动全民守法,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人大代表:
①法律地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②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都是民意的表达,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③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④义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②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③人大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大:最高**权)
④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的部分职权由人大常委会行使。
(3)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在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在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其他机关去贯彻执行)。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④人大代表集体行使职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大制
度的具体
内容
(1)根本原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体反映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
(2)优越性:①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②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广泛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
③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人大集中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其它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④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3.坚持人大制
度的原因意义
(1)党的领导(见第一单元)
(2)多党合作:
①民主党派——性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地位:参政党(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优势: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人才优势。
②多党合作——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亲密友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优越性: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 团结政党和无党派人士,为共同目标奋斗,避免恶性竞争;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的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
①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②重要性: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③政协委员构成:中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等。(注意区分政协和民主党派)
④职能: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⑤优越性:①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 ②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表达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有效实施;③聚集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着共同目标奋斗;④有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政党制
度的具体
内容
3.协商民主的优越性
(1)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最广大人民、全国各族各界的根本利益;(利益代表的广泛性)
(2)聚集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形成合力,为着共同目标奋斗;(奋斗目标的一致性)
(3)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民主,推动决策贯彻实施;(决策、实施的科学性)
(4)有利于完善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2)内容:①前提和基础:以国家统一领导为前提和基础。②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聚居(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③核心内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自治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①历史:历史以来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民族分布特点;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②现实:
A.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B.民族关系: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C.处理民族关系基本方针: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平等是团结的政治前提;民族平等、团结是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基础;共同繁荣是平等、团结的基础和保障)
③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有利于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4)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宗教政策与法律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内容:人民群众在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3.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①村民委员会:
A.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C.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D.管理: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
②居民委员会:(参照居民委员会理解)
4.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和方式:
(1)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2)民主协商: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3)民主决策: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凡关系村民、居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会议或居民会议做决定。
(4)民主管理: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5)民主监督: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
5.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
依据:(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②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
③调动广大村民和城市居民参与基层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村民和城市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④有利于更好发挥村委会(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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