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课件+素材(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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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课件+素材(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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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
小学高年级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
学生上学
超市购物
父母上班
道路行走
学生上学
联系自己的生活,说说你身边有哪些法律?
超市购物
父母上班
道路行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为什么要给“声音”立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为什么要给“声音”立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为什么要给“声音”立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保护人权
有序平等
治国理政
有了法律,为什么商家还要违规?
有了法律,为什么商家还要违规?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保护人权
有序平等
治国理政
学习法律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保护人权
有序平等
治国理政
学习法律
尊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提出,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也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当声音权受侵害时,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商家侵权会怎么样?
“声音权案例”对你有怎样的启发?
“声音权案例”对你有怎样的启发?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保护人权
有序平等
治国理政
学习法律
运用法律
尊敬法律
你怎么理解“实施”?
你怎么理解“实施”?
我们的校规、班规实施得怎么样?
我们的校规、班规实施得怎么样?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校园小法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保护人权
有序平等
治国理政
学习法律
运用法律
尊敬法律
宣传法律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
课后请你选择喜欢的方式来呼吁身边的人们做到遵规守纪,让法治社会更加美好。老师也推荐你们走进法治教育基地,模拟小法庭来继续学习了解。
课后拓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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