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三-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一轮复习背诵学案(含思维导图+考点梳理+重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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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三-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一轮复习背诵学案(含思维导图+考点梳理+重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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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思维导图
考点一 法治国家
(一)法治国家的内涵
1.内涵: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具体表现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表现 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原因 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意愿,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
(2)坚持良法之治
原因 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标准 一方面,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另一方面,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要求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原因 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要求 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原因 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要求 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建设法治国家
1.要求: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2.建设法治国家的具体措施
宪治:推进宪法实施 原因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要求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法制: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原因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要求 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法治: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要求 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
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3.意义
(1)通过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通过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考点二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1.内涵: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2.具体内容
(1)职能科学的政府
表现 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基本职能 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都是法治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
 (2)权责法定的政府
原因 如果政府权力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会出现权力行使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等现象
要求 需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执法严明的政府
原因 只有执法严明,才能保证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要求 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4)公开公正的政府
要求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正执法要求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作用 通过公开公正执法,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智能高效的政府
政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6)廉洁诚信的政府
①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政府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贪腐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7)人民满意的政府
政府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建设法治政府
1.基本要求
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重大意义
(1)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2)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考点三 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内涵: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具体表现
角度 具体表现 体现
从法治意识看:信法 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都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从法律实施来看:守法 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的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从实施效果来看:用法 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二)建设法治社会
1.任务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2.意义
(1)通过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2)通过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重难突破
1.良法与善治的关系
(1)良法与善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2)良法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善治要求把制定的良法付诸实施,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现良法的价值。
(3)良法本身不是目的,制定良法是为了发挥法律在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最终达到善治的目标。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强调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
(2)合理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3)程序正当。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行政,执法不仅要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公正(如告知、听取申辩、说明理由、回避等)。
(4)高效便民。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因客观需要确需变动的,要尽可能事先规定过渡期,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的预期;制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决定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或者变更。
(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职责行政,行使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3.法治政府
(1)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治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3)要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4.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条件
(1)立良法。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
(2)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墙上芦苇。
(3)严执法。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
(4)重守法。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
5.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区别
(1)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6.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仲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区别 受理的机关不同 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由行政机关受理 由人民法院受理
适用的法律不同 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人民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律的后果不同 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
联系 是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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