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属于谁、留给谁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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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谁、留给谁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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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谁、留给谁
一宗无财产内容的遗嘱公证
案由:一姓郑男子面带愁容来到公证处,称其 ( http: / / www.21cnjy.com )母亲徐某身患绝症,生命垂危,受其母亲委托,请求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处为其母亲办理遗嘱公证书。徐某见到公证员时,一把鼻涕,一把泪水,道出原委:我与丈夫郑某(均系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共生四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1985年初,二儿子成家后,大儿子也于年底成家,随后大儿子、二儿子便分家另住。我们夫妻与三儿子、四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搬出后,曾拿来三个月的生活费,其后一直对我们夫妻不理不睬。大儿子、四儿子自结婚到现在均没有交过生活费。大儿子、二儿子在父亲郑某患胃出血、冠心病至1995年病逝期间一直没拿来一分钱。俗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好在三儿子孝顺,我们夫妻一直由其赡养。为偿还所欠治疗款,我忍痛于1996年通过居委会将祖遗房屋拆迁所得之回迁面积出卖,所得款项归还债务后所剩部分资金,因本人长期患病治疗,特别是近年来被确诊肝癌晚期,已全部花光,别无其他财产。现我生命垂危之际,其他子女向三儿子迫要卖房款,兄弟为此起冲突,险些动武。三儿子饱受冤枉,怕刺激我,不敢将此事告知我,幸亏前日有亲戚来看我,暗地里告诉了我。我恐自己百年后同室操戈,兄弟相煎,孝顺的三儿子无辜受累,经亲戚指点,请公证处同志为我办理遗嘱公证书以解兄弟之间的误解与怨恨。我现在立下遗嘱:大儿子、二儿子、四儿子、二个女儿虽然没有赡养我,但事已至今,我也无怨无悔,唯希望我百年后子女不致手足相残,兄弟能和睦相处;希望丧事能在善堂办理,希望丧事费用子女能共同承担。
调查:公证人员相继调查了其近亲属,亲属道出 ( http: / / www.21cnjy.com )老人的其他子女不但不赡养老人,而且蛮横无理,以为三儿子独吞了卖房款,多次威迫其交出,亲朋也无人敢管。公证人员随后走访了老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及拆迁部门,取得了相同的证实。
处理:公证人员经探讨后,认为手续齐全,程序 ( http: / / www.21cnjy.com )合法,符合出证要求,在两名居委会干部的见证下,为老人出具了没有任何遗产内容,只有卖房款的使用情况说明、劝说兄弟和睦的遗嘱公证书。考虑到老人经济困难,公证处特别为老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减免了公证费用。
证后回访:公证书出具两个星 ( http: / / www.21cnjy.com )期后,老人含笑与世长辞。老人其他子女看了经公证的遗嘱,得知老人生前为避免子女同室操戈,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告诫子女,用心良苦,又在亲属、居委会同志宣传法律法规后,更感于母亲豁达胸怀,爱子至深,所有误会、怨恨烟消云散,不再怀疑三儿子,兄弟几个共同在善堂办理了老人的丧事。
此案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物权法草案规定用法律手段鼓励“拾金不昧”行为
据《京华时报》报道,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 ( http: / / www.21cnjy.com )分的物权法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对于拾金不昧者是否应获得报酬,之前人们曾有过激烈的争论,草案相当于从法律层面上给了这场争论一个确切的回应。
(1)你认为拾金不昧者是否应获得报酬呢?班级同学可以进行辩论。
(2)你认为草案还应补充规定哪些内容呢?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是( )
A?我国的刑事法律B?我国的民事法律
C?行政法律手段D?国家审判机关
2?张某遇车祸不幸去世,遗留下10万元合法财产,女儿依法获得了这些财产。这个张某是( )
A?被继承人B?继承人
C?受益人 D?有继承权的人
3?田某事业有成,拥有巨额财产。他 ( http: / / www.21cnjy.com )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贤惠的妻子和聪明可爱的女儿。妈妈和两个姐姐也和他们同住。一个远房亲戚在他们家帮助做家务。此外,家中还养了一只漂亮的宠物狗。田某一次酒后驾车,撞车身亡。事出突然,他没有立遗嘱。他们家里可以继承他的遗产的成员是( )
A?妻子、女儿、两个姐姐B?妻子、女儿、远房亲戚
C?妻子、女儿、宠物狗D?妻子、女儿、妈妈
二、是非判断题
1?某高中生利用假期外出打工,把挣来的钱全部捐给希望工程,这是正当行使财产的处分权。( )
2?未成年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
3?小军之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小军可以开始继承其财产了。( )
三、材料分析题
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 http: / / www.21cnjy.com )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陈某指定自己7岁的女儿小婷为受益人。保险公司随之签发了保险单。一年后,陈某带着女儿去海南旅游,在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母女两人双双遇难。事故发生后,陈某的丈夫王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报告后,经核查给付王某保险金10万元。陈某的父亲得知这一消息后,向女婿王某提出要一起继承这10万元的保险金,却遭王某拒绝。王某认为这笔保险金不是妻子陈某的遗产,而是女儿小婷的遗产,应由他一人继承。双方协商不成,陈父一气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认为自己的女儿虽然在投保时指定自己的外孙女小婷为受益人,但是,在车祸中外孙女和女儿是同时死亡的,因此外孙女的受益行为并未发生,这10万元的保险金是女儿的个人遗产,应当由其和女婿共同继承。
(1)王某和陈某父亲的说法哪个更有道理?
(2)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
本课我的收获有以下几点:
参考答案
一、1?A2?A3?D
二、1?√2?×3?×
三、(1)王某的说法更有道理。
如果受益人小婷先于陈某死亡,这笔保险金作为陈 ( http: / / www.21cnjy.com )某的遗产,陈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遗产。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对类似问题做了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中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各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本案比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解释,应推定母亲陈某先于女儿小婷死亡。因此,陈父虽然有其女陈某的遗产继承权,但因推定陈某先于受益人小婷死亡,保险金不能作被保险人陈某的遗产处理。小婷作为受益人取得保险金请求权,但随之而来的小婷死亡,这笔保险金只能作为小婷的遗产来处理。陈父能否继承外孙女的遗产,由于本案中小婷没有遗嘱,不存在遗嘱继承的问题,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王某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故王某应继承这10万元保险金。陈父作为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然就没有权分享外孙女的遗产了。
(2)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 ( http: / / www.21cnjy.com )车祸中母亲陈某先于小婷而死亡,这笔保险金应属受益人小婷的遗产,应由其父王某继承。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陈父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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