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2.正确对待婚姻;3.结婚条件和登记程序;4.离婚自由及其限制;5.离婚的方式。【核心素养】政治认同:通过学习了解民法典认同我国的法律制度。科学精神:掌握有关婚姻的一系列知识。公共参与: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教学重点】结婚的法定条件。【教学难点】离婚自由。【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播放视频《结婚的意义》二、新课讲授议题一:珍惜婚姻议学情境:关于“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情况通报2020年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获悉后,潮阳区贵屿镇政府迅速开展核实,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贵屿镇政府将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议学任务:案例中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结婚意味着什么?合法婚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1)对婚姻的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相关链接:案例分析: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提示:案例一属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案例二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案例三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5、结婚登记:(1)原因: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必要性)②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重要性)(2)程序(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知识拓展:同居关系1、表现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议题二:离婚要慎重议学材料:赵某和潘某结婚后生下女儿小潘,因潘某沉迷于网络,对女儿不管不问,双方关系恶化分居,赵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女儿。赵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理由是丈夫一年前与另一女子在网上注册结婚,并且“生育”一子,将大部分时间、精力花在网上。议学任务:赵某的这一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提示:赵某的离婚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是指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配偶之外的异性登记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网络登记结婚不被法律所认可,所谓生育子女,更是子虚乌有。1、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反对轻率)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特别提醒:反对轻率离婚≠限制离婚自由设置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是降低离婚率(×) 引导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反对轻率离婚。2、离婚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3、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2)裁判离婚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知识拓展: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第1086条规定:(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课堂小结】【实战演练】一、易混易错1.婚约就是结婚。矫正: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2.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3.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5.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6.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判决。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选择题训练1. 从2021年开始,离婚需要双方共同申请,30天后才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从统计数据看,2021年上半年,全国办理的离婚登记较2020年同期下降明显。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旨在( )A.限制离婚自由,化解婚姻危机B.加强民政局对离婚的管辖和处理C.引导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对家庭和社会负责D.维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子女健康成长2. 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若褚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①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②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③我国民法典采用世代亲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身算起④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 结婚之前,张某是一个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各方面相对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张某对妻子陈女士不管不顾,别说承担家务活,就是让他买一些日常用品都会引发争吵,只要跟经济搭边两人必然吵架,张某甚至会问陈女士要钱花,陈女士打算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女士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②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③陈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④如张某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CCBB三、主观题训练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并不了解的张某。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王某不同意,但因其父母收取了张某两万元的彩礼,并威胁要与她断绝关系,同时张某编造了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被骗的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王某十分痛苦,在了解真相后提出离婚……结合材料,运用相关知识,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哪些原则?答案: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②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原则。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