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因;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4.依法纳税的原因;5.我国的主要税种。【核心素养】政治认同:认同我国重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科学精神: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法治意识:树立诚信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公共参与: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教学重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教学难点】我国的主要税种。【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播放视频《315晚会:揭露不良商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帜》二、新课讲授议题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议学情境:今年央视315晚会再次曝光“泰国香米”竟然是香精勾兑出来的,(泰国茉莉香米)里面根本就没有泰国米,是安徽本地种植的,用香精调出来的。这次被曝光的“香精大米”涉事企有安徽寿县永良米业、安徽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楚丰工贸有限公司和上海朗枫香料有限公司等。曝光的企业有海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暨肽因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圣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旭日美业商贸有限公司和遇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要擦亮眼睛别被一些假冒的东西给骗了。花高价钱,走在毁容的路上,这是何苦呢?315晚会曝光了药贩子的免费套路,就是利用老人的信任,通过邮寄免费的“评书机”暗藏天价药。这个“评书机”和正常的不一样,非常简单,里面有一个大学4分钟长的讲座,推销药品给老年人。这些药的价格是平台上的好几倍,专坑老年人。今年央视315曝光了网络水军,火爆直播间背后的“提线木偶”,由水军操盘诱导跟风下单。一台电脑可以同时控制100多个手机,用来冒充100个真实消费者,潜伏在多个直播间诱导用户下单。议学任务:上述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为什么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因:(1)必要性: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2)法律依据: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议题二:依法纳税是义务议学材料:多年来,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构建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暴力虚开、虚假抵扣、隐瞒收入等偷税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今年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并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重拳打击。同时,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中介涉税违法、中介涉税违法、明星主播偷逃税、违规留抵退税、中医药企业违规自开发票抵扣等等稽查案例,引发大家深思。议学任务:结合上述材料,思考为什么要依法纳税?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1、依法纳税的原因:(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2、我国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③特点和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注意:2020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或9%。)(2)企业所得税①含义: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注意: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2.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营改增”的重要性决策。从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的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个人所得税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③意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知识拓展: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课堂小结】【实战演练】一、易混易错1.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所有利益。矫正:利益有合法和非法之分。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即使是合法利益,也不是全部都应当由经营者维护。2.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仅对自己有利。矫正: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3.消费者只享有权利,经营者只履行义务。矫正: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权利,也都要履行一定的义务。4.我国不同时期的税种都相同。矫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税制不断改革,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税种。5.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矫正: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选择题训练1.李某在开启从甲超市购买的啤酒时,啤酒瓶发生爆炸,李某及李某的朋友于某、孙某均被炸伤。经营者甲超市没有( )A.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B.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C.保障消费者的自由退货权D.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2. 某校外辅导机构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并虚构教师任教经历。该辅导机构的上述行为( )①属于“搭便车”的混淆行为 ②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③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 上海一家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里宣传其旗下的“某某养护精华液”具有消炎杀菌的作用,并可抵御外部病毒进入呼吸道。但事实上,该产品检测报告标明其成分为艾叶油和姜根油,属于化妆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的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该化妆品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 ③该宣传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只要加强市场监管就能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 有网友反映,在饭店就餐时,有的饭店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必须先扫码关注本店微信公众号、留下电话号码、同意获取自己的位置和微信头像后,才能从公众号里获取菜单,进行点餐。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要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该类事件中( )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各项权益 ③消费者应约扫码点餐后,意味着该合同已经生效 ④饭店只提供扫码点餐,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DAB三、主观题训练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王某到某超市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王某向售货员询问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售货员未作解释,说:“说明书很清楚,自己看就是。”王某将微波炉拿回家,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没几天,微波炉发生爆炸,炸伤了自己和妻子。当王某向商家要求赔偿时,超市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结合材料回答,超市的做法恰当吗?为什么?答案:超市的做法不恰当,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没有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王某向售货员询问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售货员未作解释,没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