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做守法的公民5.3 善用法律 教案【教学目标】1.通过本框,引导学生知道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及法律服务机构,知道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了解诉讼的三种类型。2.通过本框,引导学生明白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懂得青少年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勇于斗争,善于斗争,正确认识见义勇为,提高辨别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3.通过本框,引导学生感受法律权威,提高法治意识,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重点难点】1.教学重难点:遇到侵害,学会依法求助。2.突破策略:本部分内容对于学生来说较难理解,教师鼓励学生提前查阅相关资料,形成个人的微型研究成果,为本框的学习打下基础。对于“法律服务机构”,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学生比较陌生,理解起来也比较有难度。学习该内容时可以通过实践活动来进行,比如学生可以提前走进这些机构,提前感受和学习。对于“诉讼”这一维权途径,教师可以用如下几种教学方式处理:其一,教师结合当地实际,选择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如带领学生走进法院,旁听人民法院的审案,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体会法律权威,同时也让学生深刻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这些法律机构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其二,典型案例的介绍。比如教材第59页“探究与分享”中小峰的案例,这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情,而且也是学生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因此学生学习起来会比较有感触。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懂得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维权意识。【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活动 小女孩的遭遇视频播放《女孩超市被搜身》1.思考:视频中出现了几个人物,他们的观点是什么?你如何评价?教师总结:保安:认为女孩拿了东西必须要搜身。大爷:外套脱下来检查,身正不怕影子斜。男子:证明报警器有问题,就算搜身也要女孩子来搜。大妈:搜身也是要女士来,并帮忙检查。小女孩:保安不可以搜身,但没有强烈反抗大妈的搜身。视频中的人物都没有意识到搜身是一件违法行为,虽然几位旁观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侵犯了女孩子的权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思考:如果你是小姑娘,你会怎样帮自己讨回公道?教师总结:我们可以要求超市的保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诉求没有得到回应怎么办?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设计意图:小女孩的案例与学生生活距离较近,通过对真实情境的探究,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同时教师通过设置冲突情境,引导学生认识到要通过正确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要善用法律,依法维权。学生对民法总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民事诉讼法的知识欠缺,老师在此时需要给学生一些明确的法律规范,在提高学生权利意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程序意识。)二、新课讲授(一)环节一: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活动一 同样的维权不同的结果阅读教材第58页“探究与分享”,思考问题。1.思考:同样是维权,为什么结果不一样?2.思考:这两个维权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呢?教师总结: “镜头一”中的王某采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镜头二”中的农民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村干部据理力争,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两则维权案例结果的对比,我们深刻认识到依法维权的重要性,但是生活中更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计意图:不同维权方式带来不一样的维权结果。在“案例一”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王某的不正确的维权会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什么后果;在“案例二”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总结出,村民依照法律,不但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良性社会效应。本活动设计重点通过引导学生对比探讨不同方式维权结果,引导学生深刻体会到依法维权的重要性,从而认识到生活中要学会与法律打交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依法维权,否则就会让合法权益受到更大的损害。)活动二 走进法律服务机构结合P59“阅读感悟”,思考问题。1.思考:你认为王某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帮弟弟维权?2.思考:你认为王某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帮弟弟维权?3.思考:如果王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维权费用,请问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维权吗?教师总结:首先,法律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我们解释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帮我们出主意,甚至替我们解决涉及法律的事务。但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基层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不可以代理诉讼类事物。那么我们还可以找律师来寻求帮助,律师是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律师能回答我们的法律问题,为我们出主意、想办法,给我们当顾问,替我们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他们还能受委托帮人打官司、当辩护人。当然如果受到非法侵害,我们也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知识链接: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最后,如果有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又需要打官司来讨回公道,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设计意图:本活动设计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体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运用社会教育资源,引导学生深刻理解所学知识。同时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回到对前面案例的分析中来,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突破本框的教学重难点。在学生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教师要提前指导学生做好任务单和采访话题,避免学生没有经验,不明确活动方向,造成采访偏离主题。)(二)环节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活动一 小张见义勇为事例呈现素材:材料一快递员小张送快递到某出租房时,发现房里头几个人正神神秘秘地利用手机或电脑与外界联系,怀疑他们在实施电信诈骗。1.思考:小张可以有哪些处理问题的方式 这些不同的方式可能会带来什么结果 材料二小张不动声色地离开出租房后,及时拨打电话报警,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情报信息。2.思考:你如何评价小张的行为 3.思考:你从中受到了什么启发 教师总结:小张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问题的方式:其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二,冲进出租房,直接捣毁他们的诈骗基地;其三,先悄悄退出,记住房间号,寻找帮助,解决问题。不同的方式可能会带来的不同结果。第一种方式可能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器张气焰,也可能会使更多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第二种处理方式,不但于事无补,可能还会使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第三种方式是最理智的方式,也是最机智的方式,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情况下,巧妙地借助他人和社会力量,机智灵活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我们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角度去评价小张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张不动声色地离开出租房,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更为机智的一种选择;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小张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我们也要认识到我们作为未成年人,在体力不具备优势、心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要勇敢机智,善于斗争。知识链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常见方法·1·……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2·……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3·……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4·……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5·……保护好作案现场。(设计意图:通过对小张行为的评价,引导学生认识到“见义勇为”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对小张可以采取的几种处理方式及其后果的探讨,引导学生认识到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中学生应该采取的斗争方式。教师要注意在法治教育中渗透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活动二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患者叶某未带钱去村诊所找医生王某结算以往看病费用,两人发生争吵、厮打。叶某被他人劝离诊所十余分钟后,又突然返回诊所冲向王某,抬脚跺王某。王某在躲避时将叶某掀倒,致叶某摔倒在附近的电动车上造成左腿骨折,轻伤二级,王某家属拨打120将叶某送医并支付全部住院费。1.思考:医生王某是否要对患者叶某的骨折承担责任?2.思考:猜想一下,如果医生王某在反抗时造成叶某骨折需要担责吗?教师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当遇到违法犯罪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设计意图:通过情境模拟或游戏的形式,引导学生在对情境的分析中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两个法律概念,深刻感悟我国刑法的立法目的,再次体会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学生对这两个概念判断起来并不容易,所以需要教师提前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和充足的法律案例,帮助学生理清这两个重要概念的适用条件。)三、课堂总结通过对生活中的一些案例的探讨及情境模拟,我们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了解了一些法律服务机构,知道了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的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通过活动,我们知道了日常生活中要与同学和睦相处,防止侵害与被侵害的发生,我们还要善于发现身边的侵权行为,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要善于斗争,见义智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我们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