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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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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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创新——社会发展的永恒动力
中国古代的四次制度革新
夏商周
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宗法分封成就“家国一体”
秦汉
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隋唐、宋
制度更新奠定了后世政治制度格局
晚清
面对外界压力进行了社会变革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标要求
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核心概念
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三省六部制、租庸调制、以庸代役、
两税法
重难点
重点:科举制的创立、三省六部制的确立、租庸调制的进步作用和两税法的特点。
难点:汉唐间赋税制度的变化。
【时空定位】
220年
581年
618年
907年
两个趋势:
官僚政治发展日趋成熟
按财产征税的理念逐步确立
三省六部制——中央行政制度
三个创新:
魏晋南北朝
隋朝
唐朝
九品中正制、三省制、租调制
科举制形成、
三省六部制确立
科举制完善、租庸调制、两税法
科举制——选官制度
两税法——赋税制度
一个继承:唐承隋制
挖掘制度创新与国家发展的互动关系,关注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体现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
目 录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中枢之变: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PART 01
——九品中正到科举
选官之变
01
商周时期 战国至秦朝 汉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晚清








血缘关系
军功
品德才能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回忆之前学过哪些选官制度?
(一)汉代的察举制
察举在汉武帝时形成固定制度,由郡国定期向中央推举人才,以及应中央需要,不定期推举专门人才。常见的察举名目是举孝廉,还有如贤良、文学、兵法等。察举标准有四条,“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 察举虽由地方官掌握,但舆论对所有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评价,评价高者,很自然能够被推举。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1、选官依据:乡里清议、德(孝廉)才兼备
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到东汉中后期,选举权被地方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他们推荐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学问品质如何,如此使得察举范围越来越狭窄,被察举者也大都名不符实。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2、察举制异化:选官权力——从中央掌握到世家大族控制
选官依据——从德才兼备到门第出身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材料: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自曹操开始,尝试新的选人方法,曹丕继魏王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颁制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思考:为什么九品中正制会取代察举制呢?
人口流动加剧,乡里清议失去社会基础
地方大族操纵选拔权,不利于中央集权
曹魏求贤若渴,需要人才,察举制不适宜选拔的需求
(二)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1、背景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2、创立:
曹魏创立,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次授以相应的官职。
4、标准: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初创时重视家世、道德、才能
西晋时主要看重家世、门第
5、实质:
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6、衰落:
随着士族没落,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
具体做法:由各州郡从本州郡在中央任职且德名俱高者中推选大小中正官各一人,将本州郡人才分为九等,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协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
3、内容:
设置中正、品评人物、按品授官。
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
评定士人资品,写出评语“状”
吏部授官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7、评价:
材料:九品中正制颁行之初,门第并非是定品的惟一标准,才能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由于举荐制度的性质没有改变,而中正官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门第成为选官用人的唯一标准,渐为诸姓士族垄断,最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政治。
材料2: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将举官察吏的标准定在品行情操上,而衡量其高下的唯一尺度是儒学的仁义忠孝。于是,“家训”“家诫”的家学教育便适时而兴盛起来。
——摘编自吴霓《论魏晋九品中正制与私学的关系》等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7、评价:
①早期为曹魏政权选拔了大量人才;
②选官权收归中央,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对魏晋南北朝时的家学教育起到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儒家思想传播。
后来成为巩固门阀政治的工具,具有垄断性和封闭性的特点,阻碍阶级的流动(阶级固化),不利于人才选拔和中央集权。
积极:
消极: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思考:面对弊端,统治者做了哪些调整?
皇帝
寒门
九品中正制导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不利于中央集权。统治者需要打破门第取士的标准,打击世家势力。
封建经济发展,寒门庶族地主势力加强。为了维护和扩大经济利益,迫切需要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
①社会经济发展,门阀世族衰落,庶族地主势力上升,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
②统治者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扩大统治基础的需要
③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使得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科举制
1、背景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隋唐
宋朝:实行分级考试、改革考试方法(糊名、誊录等)
明清:八股取士
清末(1905年)废除
进士科:科举考试最高等级。要求考生根据特定题目创作诗、赋。
明经科: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墨义。
明经科侧重对经义的记忆和解读;
进士科侧重对时务能力的考查,更有利于选拔人才。
——科举制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隋唐
2、发展历程
材料一:这一制度,中国推行了近两千年之久;他们通过考试,品评人才的优劣,为政府机构配备文官……这一制度达到充分发展时,是由一系列考试组成的。
——斯塔夫利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自经此项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 ——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三:……但是科举选官的范围较之九品中正制要广泛得多,一般地主子弟均有资格参加科举,这对排除当时门阀士族的残余势力,提高官员素质和改善吏治,都有着一定的进步意义。 ——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扩大统治基础
选官权力改变
积极:
(1)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加速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2)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促进社会重学风气形成。
(3)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利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4)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科举制
(二)隋唐
3、评价
材料四: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是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这种制度虽然使中国保持了上千年的稳定,但是它同样也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摘编自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材料五: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
——(明)顾炎武:《日知录》
消极: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
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二)隋唐
3、评价
——科举制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隋—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孝廉
考试成绩




选拔标准:
选拔原则:
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 等演变为学识、才能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由血缘、推荐、地方品评演变为中央考试选拔
选官制度
选官标准
科举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
才能→家世
选拔方式:
选官权力:
选官权从地方收归中央,体现了中央集权的加强。
一、选官之变:九品中正到科举
PART 02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中枢之变
02
魏晋南北朝
三公
九卿
皇帝
东汉
皇帝
尚书台
三公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尚书台成为决策、执行的中枢机构,三公被架空。
皇帝
尚书省
中书省
门下省
【曹魏】
【西晋】
西汉
秦朝
皇帝
三公
九卿
【决策】
【执行】
中朝
(一)中央官制的演变过程
出现三省制的雏形
二、中枢之变: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中枢机构,即在古代中央官僚机构中参与决策、发布政令、拥有实权的部门。
思考:到唐朝,中央官制又有何变化?
(二)隋唐——三省六部制
1、职能与运行
凡遇军国大事,照例先由中书省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各拟意见,再由宰相(中书省长官)审核裁定送经皇帝画敕后,再须送门下省,由给事中(门下省属官)一番覆审,若门下省不同意,还得退回重拟。因此必得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皇帝不能独裁,宰相同样不能独裁。
——钱穆《国史新论》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草拟政令
上奏
画敕后
交复审
审议
封驳
执行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六部每部直辖4司共24司;九卿演变为九寺、五监,负责一些事务性工作,受制于六部。
运行:
皇帝
→中书省
→门下省
→尚书省
→六部
二、中枢之变: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思考:如何三省六部制3、特点、影响
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
减少皇帝独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分相权
封驳,节制君权
职责分明,彼此制约
特点
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二)隋唐——三省六部制
二、中枢之变: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历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时期 政权组织 权力分配 趋势
西汉 武帝前
武帝后 东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三公九卿制
中外朝制
三公和尚书台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六部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封驳审议、尚书执行
相权不断削弱;
皇权不断加强
二、中枢之变: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小结:
PART 03
———租庸调到两税法
赋税之变
03
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十五税一
两汉
魏晋南北朝
唐初
唐中后期
(一)沿革
古代民众的义务:
“税+役”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力役 、军役、杂役等等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二)魏晋——租调制
朝代 赋税制度 征税标准
魏晋
魏晋(孝文帝)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调(人头税):帛或布
租(田亩税):粮食
曹操创立租调制
租调制
(以均田制接受的土地为基础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1、唐初:租庸调制
朝代 赋税制度 征税标准
魏晋
唐前期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材料三: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
租庸调制
调(人头税):帛或布
租(田亩税):粮食
庸:用帛或布代徭役
按人丁纳税服劳役
影响: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三)唐朝的赋税制度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司马光《资治通鉴》
思考:租庸调制为何无法继续实施?而改为两税法?——1.背景
户籍损坏,人口统计少于实际人口
军费加至赋税,任意加收
富者逃税,穷者课税,贫富差距拉大
官吏盘剥严重,逃户变多
2、唐中后期:两税法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三)唐朝的赋税制度
(3)利
以土地、财产为主
征收钱币为主
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
扩大了收税对象
增加了财政收入
财产税为主,减轻人民负担,减轻了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体现了公平公正
简化了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
推动商品经济发展
项目 (2)内容
征税依据
征收名目
征收形式
征税对象
征税原则
思考:结合教材探究与拓展,讨论两税法的利弊?

户税(财产)、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税额,各州之间税赋轻重不均;
税外加征、官吏盘剥;
土地兼并严重;
人民负担加重
随意定税
没有灾害减免的规定等
量出制入
增加了财政收入
(2)内容新在哪?
2、唐中后期:两税法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三)唐朝的赋税制度
(四)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沿革规律大体上可以归纳为:
征收标准从以人丁为主,演变为以田亩为主,征收的物品由以实物地租为主演变为以货币地租为主,征收的时间从不定时演变为基本定时,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演变为纳绢代役,税种也由繁杂演变为简单。
——张菱《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征税标准
(租庸调制)以“人丁”为本,不论土地、财产的多少,都要按丁交纳同等数量的绢、粟。
(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征税内容
(租庸调制)纳粮为租;纳布为调;纳布代役为庸
(两税法)户税按户等高低征钱,地税按亩缴纳谷物。
税收种类时间
(两税法)每户缴纳户税和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人身控制
(均田制)成年男子承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以庸代役”
(两税法)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役
◆征税标准转变,以人丁为主→以财产为主
◆征税内容变化,实物→货币
◆税收种类简化,时间定时
◆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弱
三、赋税之变:租庸调到两税法
课堂小结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选官之变
中枢之变
赋税之变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三省六部制
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重家世(门第)
考试选拔,重才能
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纳钱代役,保证劳动时间
以财产为主纳税,减轻人身控制
中央与地方的博弈
门第与才学的博弈
皇权与相权的博弈
(走向简约)
(走向成熟)
(走向公平)
(2023·广东·高考真题) 两晋时期参预中央决策的官员出身统计表
上表的变化反映了( )
A. 江南士族擅权日甚 B. 豪强势力的膨胀
C. 九品中正制的衰微 D. 专制皇权的弱化唐代中后期文人间
B
课堂检测
朝代 高门士族占比 宗室、外戚占比 寒人占比
西晋 48% 19.1% 32.9%
东晋 78.4% 7.4% 14.2%
(2022浙江)唐初,三省长官是当然的宰相,他们常在政事堂共商国家大事。后来,皇帝又时而指定某些级别略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人事实上已加入宰相集团。会议所作决议以文字形式报呈皇帝批准,付外执行。皇帝此举的主要目的是
A.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B.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
C.集思广益以减少决策失误
D.分散相权以强化君主权力下图为西汉与隋京畿区示意图。与西汉相比,隋京畿区的变动是为了
D
(2022·广东·高考真题)如图为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到隋唐政府机构变化示意图,这一变化
A. 加强了中枢决策权 B. 避免了相权被分割
C. 降低了政令的执行效率 D. 使中央机构分工更明确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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