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创新经营课标要求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 类型 ,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 熟悉解决 合同纠纷的途径 。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明确学习目标1.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 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 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2.结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例,分析理解消费者权益和经 营者的义务。3. 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探究市场经营主体在商业活 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理解公平竞争的意义。4.结合生活中常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例,了解解决消 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争议的途径,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自主创业(1)经营主体的形式: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创办企业的要求①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②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③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2.市场竞争讲公平(不正当竞争的表现)(1)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2)违反广告法规定,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①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③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难点突破】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判断(1)通过关键词判断:提到发行股票、买卖股票、 炒股等,均是股份有限公司;若提到股本(或股金)不 能随意转让,则是有限责任公司。(2)从股份的划分上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 要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不必划分 为等额股份。(3)通过股东表决权判断: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 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原则。2.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法律基础 依法竞争 违法行为竞争目 的 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 会创造财富 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 场,牟取暴利或优势竞争手段 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 段,本着诚实信用、公 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 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 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 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竞争后果 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 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 带来正面效果 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 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 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 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 的制裁后果【议题探究】情境 “美食园”饭店是甲市一家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馆,其店面装潢、服务员制服、餐具、菜单等都具有自己的特色。“美味园”饭店是一家新开业的餐馆,为了使生意兴隆,“美味园”饭店作了大量宣传,其在店前挂起一条横幅,上面写着“特聘美食园饭店一级主厨,欢迎各位光临”。同时,“美味园”服务员的制服以及菜单等都与“美食园”饭店相似。 请运用公平竞争的有关知识评价“美味园”饭店的做法。探究 请运用公平竞争的有关知识评价“美味园”饭店的做法。提示:①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美味园”饭店的做法是假冒或仿冒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美味园”饭店利用“美食园”饭店已经建立起来的商业信誉,通过一系列仿冒或假冒手段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这种行为既侵犯了“美食园”饭店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③这警示企业要进行正当竞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命题探究】考向 市场竞争讲公平[典例] 甲商场与乙公司因为货款问题产生纠纷,甲商场拒绝出售乙公司生产的产品,并对外宣称乙公司产品中含有对身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所以拒绝销售。乙公司的经营因此受到严重打击。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商场的行为属于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甲商场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商场诋毁了乙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D.甲商场有权决定是否销售某件产品,因此甲商场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行为答案 C解析 甲商场对外宣称乙公司产品中含有对身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乙公司的经营因此受到严重打击,这是对乙公司的商业诋毁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诋毁了乙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C正确。A、B、D说法错误。[训练] “五一”期间,某新开业的商场为吸引消费者,在广告中表示对在一个月内消费超过1 000元的消费者奖励价值100元的商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商场的行为构成行贿 B.商场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C.商场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 D.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 B解析 题干中商场的行为属于有奖销售行为,属于正当竞争,B正确,A、C、D说法错误。【高考例题精析】(2023·浙江)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③乙公司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侵权责任的规定与判别;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分析】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这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①正确。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故③正确。 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②错误;材料涉及的是民事纠纷,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故④错误。 故答案为B。2.(2023·江苏)“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答案】A【知识点】市场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分析】“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这是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故A正确。 “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是否申请注册商标,并不明晰,所以无法判断该店铺是否侵犯了老字号的商标权,故B不符合题意; 该店铺的做法,没有违背公共利益,故C不符合题意; 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故D错误。 故答案为A。核心考点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必要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2)重要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2.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措施(1)法律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经营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①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②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3.依法纳税(1)依法纳税的作用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个人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2)常见的几种税种征税对象 具体作用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调解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 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归纳提升 做有担当的创业者创办企业 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②创办企业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开企业与劳动者 ①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②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 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企业运营 ①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②依法、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③依法诚信纳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④承担社会责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重难点突破】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的对应关系消费者 经营者安全消费方面 消费者人身、财 产的安全,是其 最基本的权利 经营者在提供任何产品或者 服务时必须保证消费者的安 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方面 ①消费者享有知 悉其购买、使用 的商品或者接受 的服务的真实情 况的权利。②消 费者有权根据商 品或者服务的不 同情况,要求经 营者提供商品的 价格、产地、生产 者、用途、性能等 有关情况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 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经营者 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 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自主选择方面 ①消费者有权自 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 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 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 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 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 制交易。②经营者在经营活 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 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 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 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 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予以说明。③经营者不得利 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议题探究】探究: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眼下,网络直播盛行,不少平台的商家都通过直播为自己的产品拉人气、做广告,这样的方式既新颖直观,又有不错的效果。不过直播带货也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部分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成了新隐患,出现了“直播翻车”现象。有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有网友反映自己通过观看某网红直播带货后买到的小龙虾早已过期无法食用。归根结底,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一切行动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拒绝让“直播带货”成为纵容假货、劣质产品流通的保护伞,这样才会真正减少“直播翻车”。结合所学知识,请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情况作出评价。答案 ①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着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直播带货售卖过期小龙虾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这些商家没有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命题探究】考向一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典例1] 李某在开启从甲超市购买的啤酒时,啤酒瓶发生爆炸,李某及李某的朋友于某、孙某均被炸伤。这一事件中,甲超市没有( )A.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B.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C.保障消费者的自由退货权 D.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答案 D解析 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李某及其朋友因消费的商品而被炸伤,经营者甲超市没有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D正确。[训练1] 王某在营业员的极力推荐下购买了一款手机,回家试用后发现手机很多功能都不如营业员介绍的那样好,甚至有的功能根本就没有。王某找营业员调换,发现其他手机质量也差不多,于是王某要求退货,营业员却坚持不退。对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不退货,营业员已经让王某实现了自主选择权B.应退货,营业员应当向王某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C.不退货,购买手机是王某自主选择的结果D.应退货,买不买或退不退货是王某最基本的权利答案 B解析 题干中“回家试用后发现手机很多功能都不如营业员介绍的那样好,甚至有的功能根本就没有”,说明营业员没有向王某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侵犯了王某的知情权,应退货,B正确。考向二 依法纳税是义务[典例2] 某市在餐饮行业推行刮奖发票,消费者就餐后索要发票就有中奖可能,若餐馆拒绝开具发票,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关于刮奖发票,正确判断是( )A.推行刮奖发票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消费 B.对无需报账的就餐者可以不开具发票C.提供刮奖发票可显著增强餐馆竞争力 D.索要和提供餐饮发票利于减少税收流失答案 D解析 根据国家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者必须如实地开具发票,这是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依据,B错误。推行刮奖发票主要是为了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这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A、C错误,D正确。[训练2] 目前,我国一件300元的衣服含48元税,相当于衣服价格的16%。假设在应税项目、税率等不变的情况下,每年花5 000元买衣服,漂漂亮亮打扮20年,就包含了16 000元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消费者买衣服时要交个人所得税 B.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唯一来源C.税收的用途就是给国家机关提供经费 D.纳税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答案 D解析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可见,消费者买衣服时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A错误。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而不是唯一来源,B错误。税收有多种用途,C说法过于绝对,排除。材料表明,我们买的每一件衣服中都含有税,每买一件衣服就间接地为国家税收作出了贡献,这说明纳税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D正确。【高考例题精析】1.(2023·辽宁)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解析】【分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①正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故③正确。 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大数据杀熟”,侵犯了个人信息,也侵犯了个人隐私,故②错误;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应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故④错误。 故答案为B。2.(2023·湖南·校联考模拟预测)2022年5月10日,吴某前往当地广电公司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得知,该项费用由每月25元调至30元,吴某遂缴纳了3个月的费用,其中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75元、数字电视节目费15元。之后,吴某获悉数字电视节目应由用户自愿订购,便要求广电公司退还15元的数字电视节目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广电公司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广电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误导吴某消费③吴某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与公司的争议④如果吴某向法院提请诉讼则超越了权利界限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③:吴某前往当地广电公司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得知,该项费用由每月25元调至30元之后,吴某获悉数字电视节目应由用户自愿订购,广电公司通过强制搭售方式误导吴某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吴某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与公司的争议,①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广电公司通过强制搭售的方式误导吴某消费,不是虚假宣传,②排除。④:说法错误,如果吴某向法院提请诉讼,这是公民正当的权利,没有超越权利界限,④排除。故选B。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课标内容列举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主要途径。学习目标结合财产权侵权或维权的案例,掌握法律对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的保护。思维导图核心考点 一 保障各类物权【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财产权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意义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提醒 物包括不动产与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2.所有权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保护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取得方式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动产 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②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有权的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3.他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 物的使用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担保物权 物的交换价值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不动产)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质押动产)归纳提升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区分用益物权的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农民客体→农村土地权利人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权 主体→农民客体→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利人权利→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客体→国家所有的土地权利人权利→房地产开发商建造房屋,商品房购买者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4.所有权、他物权的异同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联系 三者都属于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权利【重难点突破】1.全面认识所有权的四个基本内容名称 含义 内容及要求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 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 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 该物所有权的标准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 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 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 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 行使使用权的行为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 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 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 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 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 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 的最终处置 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 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 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 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 依法进行处分【议题探究】(2023.1浙江卷) 王宏大与刘文昌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漫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漫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漫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列举本案中的用益物权,并说明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 (2)分析童漫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3)说明“普罗旺斯”公司名称是否合适。【答案】(1)本案中的用益物权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财产权,不得转让,不能作为公司出资。(2)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因排除当事人结婚权利(自由)而无效,童漫结婚不构成违约,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无须返还房屋。(3)“普罗旺斯”会让人误以为是外国公司,作为中国的公司,取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选择汉语词汇。【分析】背景素材:出资开设公司考点考查:保护财产权、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列举材料中的用益物权,并明确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首先要明确用益物权的内容,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明本案中的用益物权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本题要求分析童漫是否应当退还房屋。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属于违反法律的情形,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且公司为童漫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故无须返还房屋。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司注册名称需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可以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普罗旺斯是法国的地名,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误解,所以名称不合适。【命题探究】考向一 所有权[典例1] 甲有件贵重古董欲转让,与乙书面约定5日后钱货两清;次日,不知情的丙见到该古董,愿以高价购买,并当即支付全款,双方口头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日,甲又以高价将该古董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30%的价款。两日后,丁得知甲一物三卖的事实。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约,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古董的请求 B.应认定丙取得了古董的所有权C.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古董的请求 D.应认定丁取得了古董的所有权答案 D解析 本案中,古董属于普通动产,其所有权取得方式是按法律规定交付。在三个买受人中,由于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获得交付,享有古董的所有权,D正确。由于丁已经获得交付,所以乙和丙请求交付都不能获得支持,丙没有取得古董的所有权,A、B、C均错误。[训练1] 王某以6万元的价格从钱某手中购得一辆二手汽车,双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有一天,王某驾驶该车外出办事,由于严重交通违规,被交警扣车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归( )A.钱某所有 B.国家所有 C.王某所有 D.交警所有答案 C解析 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和质权的设立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的汽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影响所有权的变更,此时,汽车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A表述错误。王某驾车违规被交警扣车处理,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行为,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此时,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王某所有,排除B、D。故选C。考向二 他物权 [典例2] 2020年7月,刘某与县农业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根据约定,刘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由刘某保管抵押物,合同若不能履行,银行可以用变卖汽车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本案中用作抵押物的这辆汽车( )①所有权仍然归刘某 ②银行取得了其所有权 ③刘某对其拥有抵押权 ④银行对其拥有抵押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债务人所有,债权人对抵押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本案中用作抵押物的这辆汽车所有权仍然归刘某,①正确,②错误。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银行有权用变卖汽车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对于本案中用作抵押物的这辆汽车,银行对其拥有抵押权,③错误,④正确。[训练2]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________。(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C.宅基地使用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 B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一关键信息可判断B当选,C、D不符合题意;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A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23湖南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选C。2.(2023.1浙江卷)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 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 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答案】B【详解】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故本题选B。3.(2022·山东高考)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A。核心考点二 尊重知识产权【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著作权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作品)权利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保护期限 自然人 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作品发表后50年(财产权)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发表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提醒 并不是著作权中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保护期限。2.专利权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意义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专利权的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审查通过→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取得需要办理手续)专利的种类 发明(针对技术创新)、实用新型(针对技术创新)、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之日起10年;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之日起15年3.商标权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商标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意义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册的条件 ①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②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可简记为象征国家、军队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内容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提醒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字样或“ ”;未注册的商标:“TM”; 著作权:“ ”【重难点突破】比较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 产权 独占实施权、 实施许可权、 转让权、标示权等 专用权、 禁止权、 许可权、 转让权等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保护期限 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 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 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 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 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 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 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 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 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 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 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发明专利的 保护期为20年,实用 新型专利的 保护期为10年,外观 设计专利的 保护期为15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议题探究】情境一 康福尔公司擅自将QQ企鹅卡通形象使用在加湿器上,并为此形象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腾讯公司发现后将康福尔公司告上法庭。法庭经审理查明,康福尔公司的专利是对腾讯公司作品的抄袭,而且其专利权获得在腾讯公司之后,所以其专利权无效。法院判决:康福尔公司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著作权和专利权,应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探究 法院为什么会作出上述判决?对于公民和法人有什么启示?提示:①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是民事主体重要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创作者或拥有者允许而使用,就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康福尔公司擅自使用QQ企鹅卡通形象,已构成侵权,所以要承担法律责任。②专利权的申请有先后顺序之分: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先申请者。康福尔公司虽拥有QQ企鹅卡通形象的外观设计专利,但其专利因有抄袭行为并在腾讯公司申请之后,所以其专利权无效。③公民和法人要增强维权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命题探究】考向一 著作权[典例1] 小杰和小伟是同班同学,小杰喜欢并擅长写文章。一天,小杰发现一本中学生杂志上刊登了自己的一篇文章,作者却是小伟。小杰当着其他同学的面质问小伟,小伟恼羞成怒推倒了小杰,造成了小杰右手骨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生命权 ②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署名权 ③小伟侵犯了小杰的健康权 ④小伟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A.②③ B.①② C.①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小杰发现一本中学生杂志上刊登了自己的一篇文章,作者却是小伟,可见,小伟侵犯了小杰的署名权,②符合题意。小伟恼羞成怒推倒了小杰,造成了小杰右手骨折,可见,小伟侵犯了小杰的健康权,③符合题意。题目没有涉及生命权,①排除。侵犯健康权、署名权,不能恢复原状,④排除。[训练1] 下列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属于作品发表后50年的有( )①著作权属于作者个人的作品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的作品 ③著作权属于两个合著者的作品 ④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据此判断,②④符合题意,①③排除。考向二 专利权[典例2]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发明、实用新型两种专利都是针对技术创新的 ②发明、实用新型两种专利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 ③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发明专利 ④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技术无关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答案 B解析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③排除。[训练2] 甲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于2008年11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9年2月1日通过审查获得专利权。下列行为中,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的是( )①2017年3月,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甲专利权的产品 ②2015年5月,丙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 ③2018年5月,丁自行研制出同一发明创造并制造销售 ④2019年1月,戊未经甲许可,制造甲的专利产品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C解析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题目案例中,甲完成一项发明创造,该专利的保护期应截止于2018年11月3日。2017年3月,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甲专利权的产品,2018年5月,丁自行研制出同一发明创造并制造销售,二者行为均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①③符合题意。2015年5月,丙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并不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②不符合题意。因为该专利的保护期应截止于2018年11月3日,所以,2019年1月戊未经甲许可,制造甲的专利产品并不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④不符合题意。考向三 商标权[典例3] 下列属于侵害商标权行为的是( )①在类似产品上使用了他人未注册的无多大名气的商标 ②商品批发市场上,商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③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付费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④擅自把“iPad”作为商标使用在自己的电脑产品上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据此判断,②④符合题意,①③排除。[训练3] 2018年10月26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正式成为注册商标。关于QQ提示音的声音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他人非经腾讯授权,将该商标用于商业用途,腾讯可以将其诉诸法律B.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C.该注册商标期满后,腾讯公司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续展D.他人未经腾讯许可,不得自行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答案 A解析 北京高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正式成为注册商标,可见,他人非经腾讯授权,将该商标用于商业用途,腾讯可以将其诉诸法律,A符合题意。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满可申请续展注册,次数不限,B错误。该注册商标期满后,腾讯公司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续展,C排除。他人未经腾讯许可,不得自行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D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23湖北卷)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的表述不正确,①错误。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③: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符合题意。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故选D。2.(2023.1浙江卷)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答案】C【详解】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 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C。3.(2019·浙江·高考真题)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议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珊人追认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①④【答案】D【详解】由于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根据约定,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题肢①说法正确;小丁虽然12岁,但是在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故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题肢④说法正确。根据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故为二人共同共有,题肢②说法错误;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题肢③说法错误。本题选择D选项。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课标要求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明确学习目标1.结合日常生活实例,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探究纠纷解 决的路径、方式、明确正确看待纠纷、合理表达诉求的意义。 2.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 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 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 5.结合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含义与特点,理解不同纠 纷解决方式的主要差异与相互关系,学会采取适当方式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认识调解与仲裁【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提醒 和解≠调解≠诉讼。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调解不是当“和事佬”“和稀泥”。(2)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须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才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性质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优势 主动、简捷、及时、广泛性、情法融合 符合国情、具有专业性、综合性 专业性高、一裁终局、保密性强 素质高、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缺点 程序不规范、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独立性欠缺、效力不足 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期长 (3)人民调解的特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归纳提升 调解不同于和解调解 和解法律地位 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适用范围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效力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2.仲裁——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1)性质: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2)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提醒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特点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提醒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难点突破】1.诉讼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主体 人民调解委 员会 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须经人民法院依 法确认才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书与 裁决书具 有同等法 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 决书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优势 主动、简捷、 及时、广泛 性、情法融合 符合国情,具有 专业性、 综合性 程序灵活, 一 裁终局, 保密性强 素质高,程序 规范,法律效 力高缺点 程序不规范, 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独立性欠缺,效力不足 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 期长费用 不收费 收费 不收费 收费2.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 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 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之间的劳资纠 纷等问题与诉讼 的关系 商事仲裁采取自愿原 则,在仲裁与诉讼之 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 一加以适用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 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 议不经仲裁程序,不得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 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 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 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议题探究】情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逾期交房,被业主林某告上了仲裁庭。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每逾期一天,须按房款的1‰支付业主违约金。然而,逾期3个多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按房款100万元算,违约金已经超过10万元。对开发商来说,一旦按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的话,要面对几百户业主,违约金数额巨大承受不起;对业主来说,违约金过高,即使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也不可能拿到这么多违约金。最终,仲裁庭作出仲裁,开发商支付给林某2万元违约金,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交房的相关手续。假如事后林某觉得违约金太少,是否可以要求仲裁庭或者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为什么?答案 不可以。原因:①从仲裁的特点来看,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林某必须遵守仲裁决定。②从我国仲裁基本制度看,我国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林某选择了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林某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命题探究】考向一 以和为贵选调解[典例1] 居民张某向社区反映,楼上住户家中卫生间漏水,导致自己家新装修的卫生间被毁坏,日常生活受到影响,自己曾多次与楼上住户陈某交涉,但仍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只好请社区出面帮忙协调解决。经过社区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张某与陈某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材料表明( )①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活动 ②诉讼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③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自发形成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A解析 张某与陈某在社区的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解决了纠纷,这表明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①③符合题意。相比之下,调解与仲裁更适宜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②说法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④说法错误。[训练1] 关于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调解就是纠纷双方的和解 ②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③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④诉讼外调解由当事人自己解决A.②③ B.②④ C.③④ D.①③答案 A解析 调解不同于和解,①排除。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④错误。考向二 便捷经济选仲裁[典例2] 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若发生争议由丙仲裁机关仲裁。后甲厂违约,乙厂根据仲裁协议向丙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该仲裁机关接受了申请并立案,向甲厂发出了通知书。甲厂拒绝接受仲裁,向本地法院起诉。该合同纠纷应首先由________解决。( )A.仲裁机关 B.人民法院 C.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 D.双方协商答案 A解析 《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可见,A符合题意,B、C、D排除。[训练2]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所形成的仲裁裁决( )A.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若不遵守,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C.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否执行完全依赖于个人良心和社会舆论D.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它不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答案 A解析 B、C、D三项观点错误,尽管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但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考例题精析】1.(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答案】B【详解】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故本题选B。2.(2022·辽宁·高考真题)某区在下辖乡镇打造多家“和顺茶馆”,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当居民、商家、游客发生利益纠纷时,调解员以茶馆为载体,为其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 )①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②充分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③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④创设了舒缓环境,使社会治理有温度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详解】①:材料体现的是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体现法律援助的知识,①不选。②④:“和顺茶馆”的建立,让矛盾双方,可以在专业调解员的调解下,有效解决矛盾,使社会治理更加有温度,同时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便捷、专业的矛盾处理,也有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②④入选。③:该区在乡镇打造“和顺茶馆”,为矛盾的解决提供专业人员和地方,但这并不是基层群众自治,没有体现自治,③不选。故本题选D。3.(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 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A。核心考点二 解析三大诉讼【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诉讼及其特点(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特点①公权性。②程序性。③强制性。④终局性。2.诉讼的主要类型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案件性质 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民事案件 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行政案件 侵犯刑法保护的客体的刑事案件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归纳提升 区分诉讼与仲裁诉讼 仲裁管辖方式 强制管辖 协议管辖仲裁庭或审判庭组成方式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审理方式 实行公开审理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就同一事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重难点突破】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区别与联系项 目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区 别 案件性质 侵犯民事法律 保护的客体的 民事案件 侵犯行政法保 护的客体的行 政案件 侵犯刑法保护的 客体的刑事案件诉讼目 的 平等主体之间 的民事权利和 义务纠纷 行政机关实施 的行为是否 合法 犯罪嫌疑人是否 犯罪、犯什么罪 和处何种刑罚起诉主体 当事人均可起 诉,并互有反 诉权(不告不 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 对人或利害关 系人提起,行 政主体没有起 诉权和反诉权 自诉:受害人提起;公诉:检察院 代表国家提起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 证"原则,特殊 情况下“举证 责任倒置" 行政机关承担 举证责任。行政赔偿诉讼由 原告举证 自诉人或公诉人联系 人民法院主持,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依 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 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议题探究】情境 2021年3月2日,马某收到手机欠费短信提示,短信账单显示2月份流量叠加包费用20元,事实上马某从来没有订过此项业务。随后,马某到荆河路某营业厅查询后才想起,2020年1月中旬,他的手机收到过一条短信,说春节期间可以享受通讯公司提供的“20元,不限流量任我用”套餐短信预定服务,当时马某没有在意,随手将该信息删除。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马某,此类服务采用的是默认定制服务,不回复即表示同意订阅。马某认为这是强迫消费行为,通讯公司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被扣除的费用,但遭到拒绝。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马某将该通讯公司告上了法庭。追根溯源:①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探究1 运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知识,对通讯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分析。提示: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讯公司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应当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探究2 诉讼是马某选择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提示: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愿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命题探究】考向一 诉讼及其特点[典例1] 李某乘坐司机王某开的出租车,不慎将装有手机和5 000元现金的手提包落在了车上,王某的邻居看到王某将该手提包拿回家。第二天,李某几经周折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归还失物,但王某谎称没有看见,拒绝归还。李某想要回自己的东西,应该采取的正确办法是( )A.将司机王某约出来,威胁他不归还东西将有生命危险B.和王某的邻居一起到王某家强行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王某的行为D.把王某直接送到公安机关答案 C解析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可以采用与侵权人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A、B属于非法手段;C正确;D做法错误。[训练1]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协议,甲公司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 )①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②甲公司可以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③乙公司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付款义务,因此,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①符合题意。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②排除。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不能直接提出上诉,③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考向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典例2] 小周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店,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若小周的父亲对这一处罚不服,他可以 ( )A.因财产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B.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C.就卫生局的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 D.对卫生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答案 D解析 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D符合题意。本题不涉及民事诉讼,排除A。B、C均不符合题意,排除。[训练2] 老张家养的一条狼狗把邻居家的孩子咬伤,因为医疗费问题两家产生纠纷,邻居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了法庭。这一诉讼属于( )A.民事诉讼 B.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经济诉讼答案 A解析 材料中老张与邻居之间的诉讼是因人身关系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A正确。【高考例题精析】1.(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答案】C【详解】A: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 BC: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而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 D: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故本题选C。2.(2022·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 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 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 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 故本题选A。3.(2021·浙江·高考真题)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④: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③: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明确学习目标结合具体的家庭生活案例,理解结婚与离婚的内涵,明确夫妻关系平等,理解珍惜婚姻关系的意义,懂得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偿还。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珍惜婚姻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2.离婚要慎重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判离婚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子女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重难点突破】1.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意义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审 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登 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 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意义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 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婚姻关系的确立以是否 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才具 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婚约 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2.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1)合法的婚姻即有效婚姻,要具备结婚的具体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违反民法典关于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两种情况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结婚登记。(2)无效婚姻违反婚姻原则和条件,常见的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等。(3)可撤销婚姻的条文内容: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②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议题探究】情境 2021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的规定,首次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在家庭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法律专家指出,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在职业能力、学历增长等方面做出了无形的牺牲,从法律层面对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作出补偿是合理的。央视网评,“家务补偿”体现的是一种尊重。幸福,是婚姻美满的符号;平等是夫妻最好的状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1)根据上述案例,分析民法典中“家务补偿”条款的社会价值。(2)请以“婚姻美满”为题,谈谈你对夫妻相处之道的认识。答案 (1)“家务补偿”条款从司法上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体现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完善和人性化。 “家务补偿”是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的倾斜性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家务补偿”条款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幸福家庭和和谐社会。(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生活中要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双方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双方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相互扶养,共同守护幸福美满的家庭。【命题探究】考向一 珍惜婚姻[典例1] 张某(24岁)与赵某(18岁)自由恋爱,在老家办了婚宴,随后张某便到城里打工。张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张某与杨某的婚姻(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 B.是违法的,因为张某已经与赵某办理了婚礼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答案 C解析 民法典规定一夫一妻制原则,张某虽然与赵某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张某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婚姻关系,C正确,排除A、B。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恋爱并办理婚宴的事实,是不道德的,D错误。[训练1] 甲男与乙女系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后来乙女为他人收养,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准备申请登记结婚。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结婚B.如果双方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C.如果乙女为他人收养后改姓,和甲男不同姓,可以结婚D.即使达到法定婚龄,二人也不能结婚答案 D解析 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D正确,A、B错误。C错误,因为改姓并没有改变血缘关系。考向二 离婚要慎重[典例2] 李某和赵某2015年结婚,2019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假设李某处于怀孕期间,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 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离婚 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 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向法院申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①错误。②中“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离婚”说法错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③正确。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争议,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关系,可不向法院申请,④正确。[训练2]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②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减少轻率离婚 ③是对婚姻自由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 ④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促进社会和谐,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②④符合题意。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但无法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①排除。“离婚冷静期”不是对婚姻自由的限制,③排除。【高考例题精析】1.(2022·浙江模拟)60岁的张某和25岁的余某是夫妻,他们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将张某的一套房子过户在余某名下,在张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婚后房子过户在余某名下后,余某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张某赶出家门,不管不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余某对张某构成遗弃 ②张某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③张某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虽然余某已取得房子所有权,张某仍可申请撤销赠予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C【知识点】民事权利和义务;家庭与婚姻【解析】【分析】余某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张某赶出家门,不管不顾,这构成了遗弃,故①正确; 他们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将张某的一套房子过户在余某名下,在张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余某不履行相关义务,则虽然余某已取得房子所有权,张某仍可申请撤销赠予,故④正确。 张某和余某结婚登记时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属于合法婚姻,不可撤销,只能办理离婚,故②错误; 民法典规定,婚姻纠纷不能申请仲裁,故③错误。 故答案为C。2.(2022·浙江模拟)王某(男)与周(女)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后约定双方互相尊重、不得打骂。但2021年王某开始喜欢喝酒,并在一次酒后毒打周某致使周某受伤。为此,周某将王某诉之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下列对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①婚后周某与王某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②如周某不能够提供相应证据,则法院不支持其请求③对王某家暴行为,周某有权请求所在单位予以劝阻④结婚后周某与王某双方应互敬互爱,不得虐待对方A.①④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知识点】家庭与婚姻【解析】【分析】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如果周某不能提供相应证据,则法院不支持其请求,②正确。王某在酒后毒打周某并致使周某受伤,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周某有权提出请求,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③正确。婚后周某与王某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故①错误;材料涉及的是家暴,没有涉及虐待,故④不符合题意。故答案为C。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提醒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平等的人身关系含义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体现 ①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3.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归纳提升 (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3)“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5)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归纳提升 民法典婚姻法——八大修改(1)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要提前30天预约。——离婚慎重(2)新增“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家庭贡献大者,离婚时或可获得经济补偿。——有助于社会形成热爱家庭、服务家庭、和谐美好的社会新风尚(3)明确离婚财产分割时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更加保护无过错方权益(4)关于诉讼离婚,民法典中新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再不会“遥遥无期”(5)新增了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扩大,让法律更加贴合时代的特征(6)新增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扩大(7)新增夫妻一方的“挥霍”行为,为法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行为。——进一步地保护了夫妻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法定婚姻无效情形减少【重难点突破】1.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要求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 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 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 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 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 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 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 产的规定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 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 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 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 的一种表现。(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 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议题探究】情境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探究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追根溯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探究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命题探究】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典例1] 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2020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2021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符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错误。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符合题意,④排除。[训练1] 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抚养费800元。2018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氏,即将“朱丹”变更为“赵丹”。当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氏恢复为原姓氏,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为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更改孩子姓名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同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李某未经朱某的同意,擅自给女儿更改姓氏的行为是缺少法律依据的,①②说法错误,③④说法正确。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典例2] (2020·浙江7月选考,35)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A解析 婚后财产中,明显具有个人属性的财产(物品),即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②正确。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某婚后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训练2] 赵某与李某于2018年8月结婚,2020年6月协议离婚,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议。下列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是( )①赵某于2020年5月完成创作的电视剧剧本②李某于2020年4月发表文章所获得的稿费③李某于2019年12月所获得的单位奖金④李某于2019年10月买的高档化妆品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答案 B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判断,李某于2020年4月发表文章所获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李某于2019年12月份所获得的单位奖金,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②③符合题意。赵某于2020年5月完成创作的电视剧剧本,还未获得收益,①排除。④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认定为个人财产。【高考例题精析】1.(2022浙江6月选考,36,3分)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答案 D 2.(2020浙江7月选考,35,3分)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A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课标要求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明确学习目标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 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结合与劳动合同相 关的维权案例,理解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 益的重要意义,2.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具体案 例,分析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被侵害的具体权益,并 分析应该如何解决劳动争议或者劳动者应该如何 维权。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法律守护劳动者(1)原因: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首要原则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平等竞争 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特殊劳动保护 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醒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2.签订劳动合同(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作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可备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原则 要求合法 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5)无效劳动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提醒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归纳提升 三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1)主体资格不合法。如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3)程序不合法。只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完成签字、批准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方为有效。(6)劳动合同的约束力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重难点突破】1.全面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原则 内 容 意义(要求)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 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平等竞争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 业制度环境特殊劳动保护 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 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 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 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 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显示了国家对劳动 者的关怀,也是社会 进步的标志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原则 内 容偏重保护和优 先保护 偏重保护是指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 都给予保护的,偏重于保护处于相对弱者地位的 劳动者;优先保护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 者权益的保护与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 时,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平等保护 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 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 群体的特殊保护全面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 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劳动法的 保护范围之内基本保护 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3.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订 立 原 则 合同本身 合法 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 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 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 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双方协商 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 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 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 应当诚实,恪守信用履 行 劳动合同一 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 方形成约束力,当 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用人单位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 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 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者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 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议题探究】情境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某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年12月对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调查采取集中问卷形式,对8户企业共计143名职工进行了调查。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115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80.41%;未签的26人(其中自己不愿签的有23人),占18.18%。多数未签员工都是附近的农民和外地来打工的人员,他们怕签了合同把自己“套”住了,不自由,不便流动。探究1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提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探究2 谈谈你对“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流动”这一观点的认识。提示: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约束力,对劳动者的来去自由有一定的限制,当劳动者遇到更好工作时因不能及时流动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经济利益。但订立劳动合同后,并不意味着只有到期才能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②劳动合同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没有合同不利于争议的解决,订立合同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特别是劳动者的经济权益。③该观点反映了部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出现偏差,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必须提高劳动者的合同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命题探究】考向一 法律守护劳动者[典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①保障了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 ②专门用来调整人身关系 ③是规范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法律 ④确立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答案 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是规范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①③正确,②排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范围比劳动权广泛,④排除。[训练1] 下列做法能够保障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是( )①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②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③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④完善并落实企业劳动纪律和职工道德规范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答案 A解析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①③符合题意。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②符合题意。④属劳动义务范畴,排除。考向二 劳动也要签合同[典例2] 春节过后,家在山西的李刚到上海打工。在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刚发现合同中在“休息、休假”权利方面规定“每周有一个休息日”不妥,与厂方协商改为“每两周休息一天,其余休息日集中起来三个月回家探亲一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刚与厂方主要坚持了________原则。( )A.合法 B.平等自愿 C.协商一致 D.诚实信用答案 C解析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题干中,李刚在发现劳动合同中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妥时,采取了与厂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表明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刚与厂方主要坚持了协商一致原则,C正确。[训练2] “劳动工资无保证,劳动安全无保障”经常成为劳动争议的焦点。在我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 )A.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B.依法履行劳动义务C.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D.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答案 C解析 在我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C入选。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使其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不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A不选。依法履行劳动义务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而非重要保证,B不选。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不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D不选。【高考例题精析】1.(2022·北京·高考真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回顾历史,劳模表彰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劳模表彰起步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经几十年探索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发扬光大。开展劳模表彰( )①旨在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②是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也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③能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④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开展劳模表彰的目的是弘扬劳模精神、弘扬劳动精神、弘扬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伟大品格,①错误。劳模表彰起步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经几十年探索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发扬光大。由此可见,开展劳模表彰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②正确国家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能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③正确。大力发展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④错误2.(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依据《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②: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③: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排除。④: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符合题意。故选B。核心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⑤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申请调解 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申请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重难点突破】1.全面理解劳动者的权利权利 原因 要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 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 本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 日。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的权利 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 社会特别是用人 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 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 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 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的权利 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 患病、工伤、失业、 生育等情况,可能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 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 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 物质帮助,即社会保险其他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 权利等2.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 家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加强有关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健全劳 动合同制度;规范、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企 业 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 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自觉依法维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劳 动 者 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增强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时,应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加以维护,如协 商、申请调解、投诉、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 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3.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 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 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 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 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 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议题探究】探究: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马某于2022年9月入职M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 000元,M快递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两个月后,马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M快递公司即以马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马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M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 000元。结合材料,说明仲裁委员会是否应该支持马某的主张,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 应该支持。本案中,M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马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法裁决M快递公司支付马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命题探究】考向一 明明白白工作[典例1] 小李在一家手套厂工作,刚进厂时,她每月能拿到3 500元的工资。几个月后,厂里以效益不好为由,不付工资。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厂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小李有权要求该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③该厂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可以采取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厂里以效益不好为由,不付工资,可见,该厂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小李有权要求该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①②符合题意。题干没有涉及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③排除。④中“各种手段”的说法错误,排除。[训练1] 应届女大学生郭某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郭某愤而将该烹饪学校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为,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违法。该烹饪学校的行为侵犯了郭某( )A.平等就业的权利 B.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C.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D.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答案 A解析 材料中“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说明烹饪学校的行为侵犯了郭某平等就业的权利,A符合题意。考向二 清清楚楚维权[典例2]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 )A.直接提起诉讼 B.依法申请调解、仲裁C.请求消保委调解 D.向劳动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答案 B解析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B符合题意。[训练2] 下列对劳动仲裁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仲裁的裁决是有法律约束力的B.所有的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即“一裁终局”C.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仲裁申请,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答案 B解析 对一些争议数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即“一裁终局”,除此之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说法错误,入选。【高考例题精析】1.(2023·吉林白山·校联考模拟预测)张某于2022年9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该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晚上九点,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该快递公司随即以张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案例中( )①该公司存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②张某应该遵守包括工作时间在内的公司规章制度③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④该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③: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一案例中,该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②:员工应该遵守公司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该公司存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②不选。④: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张某有权决绝加班,该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④不选。故本题选A。2.(2023·黑龙江齐齐哈尔·校联考模拟预测)某建筑公司拖欠16名农民工15万余元工资,长达两年未支付。检察机关受理后经过调查,依法支持16名农民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农民工和建筑公司在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履行了支付义务。这说明( )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有效途径③检察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④未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建筑公司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长达两年未支付,这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应承担支付责任,①符合题意。②:解决劳动争议有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种方式。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不选。③: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针对损害弱势群体权益民事案件,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检察机关受理后经过调查,依法支持农民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也履行了义务,这说明了检察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③符合题意。④: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三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课标内容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学习目标结合经济合同签订与履行等具体事例,理解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思维导图核心考点 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合同的基本知识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订立 ①条件: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②目的:实现各自的利益③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意义 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提醒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2.订立合同过程(1)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①要约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提醒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②承诺含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 a.承诺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b.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标志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2)生效: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无效合同 主体不适格或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提醒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构成有效合同。3.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区别 签订形式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适用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结论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4.所有权、他物权的异同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联系 三者都属于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权利【重难点突破】1.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 要约邀请含义不同 要约是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目 的 不同 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 不以订立合同为直 接目的内容不同 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 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 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不含有当事人接受 要约约束的意思法律效力不同 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行为人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 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意思表示 外在表示行为与内 心意思一致 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 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 表示不真实法理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社会 尊重社会公德,不扰 乱社会秩序,不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国家利 益,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后果 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受法律保护【议题探究】情境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上等绸缎礼服,鉴于双方此前多次合作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又恰逢乙方正值改制,其生产的绸缎礼服急需出手,于是在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径直将礼服送往甲方工厂,通过交涉甲方愿意接受。但由于此种礼服供过于求,甲方存货无法正常售出,于是甲方希望向乙方退货,乙方一直忙于改制事宜,并没有答应甲方的要求。不得已甲方以低价销售,致使损失100万元。在多次向乙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甲方向法院起诉称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不成立,主张合同无效,乙方应当赔偿损失。(1)甲乙双方是否应当签订书面合同?(2)如果双方已经拟定了书面合同,但乙方未来得及在合同上签字便送货且甲方接受,则合同是否成立?答案 (1)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命题探究】考向一 合同及其订立步骤[典例1] 某装备公司2020年6月28日发布公告,近日与某光电公司签署两份采购订单合同,订单标的物为高速真空贴合机SGAX。下列关于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①该采购订单不属于合同 ②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民事法律关系 ③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共识 ④合同的订立必须是书面形式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本题是一道反向选择题,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该采购订单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合同,①说法错误,应选。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④错误,应选。[训练1] 赵教授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甲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教授的行为是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②甲的行为不是承诺,双方买卖合同没有成立③二者之间买卖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④教授的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赵教授张贴公告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属于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学生甲没有购买赵教授新著的意思,其行为不是承诺,买卖合同没有成立,②正确。学生甲不是意思表示,也就不存在意思表示真实与否的问题,二者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更谈不上无效,③错误。赵教授的行为是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区别于要约邀请,④排除。考向二 合同的形式[典例2]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王某要求退还该车,遭李某拒绝,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与李某的合同已经成立 ②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有效 ③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没有成立 ④王某与李某的合同无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成立与否、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王某与李某之间的二手汽车交易符合平等主体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并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成立,①正确且符合题意,③错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故障车,国家法律是有规定不能销售的,此合同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合同无效,④符合题意,②错误。[训练2] 生活中,人们常说消费要保留好发票,这是因为( )A.发票属于书面合同的重要凭证B.没有发票就说明买卖双方没有建立合同关系C.书面合同可以为处理纠纷提供有力证据D.保留发票可以减轻合同违约的责任答案 C解析 发票作为消费合同凭证,保留发票有利于为处理纠纷提供有力证据,C正确,A不选。没有发票不能表明双方没有建立合同关系,B错误。保留发票与违约责任的轻重没有关系,D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故本题选C。2.(2022·海南·高考真题)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履行合同(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2)履行合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4)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1)含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2)限度: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3)承担方式: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提醒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4)违约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提醒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重难点突破】1.全面认识合同履行的原则特点 要求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 人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合同的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 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在履行合同义 务时,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 根据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称为后契约义务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 原则或适当履 行原则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 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 己的合同义务协作履行原则 是诚实信用原 则在合同履行 方面的具体体现 要求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 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 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 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方式 内 容继续履行 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相对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 同约定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采取补 救措施 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其目的在于矫正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赔偿损失 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守约方因违 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 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 转化为损害赔偿违约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 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 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 定金条件 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 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 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数额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 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 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 当减少 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 不能高于总金额 的百分之二十【议题探究】情境 甲公司总经理邱某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依法签订了一份服装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10日内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万,并约定违约金2万。乙公司在运送货物去甲公司的路途中,由于道路崎岖,暴雨后又路面湿滑,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在运货途中头部受到撞击,致使精神失常。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则认为:由于李某精神失常,其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且道路崎岖,暴雨后路面湿滑导致翻车是不可抗力,拒绝赔偿。追根溯源:合同履行遵循的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可抗力。探究 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该案件,并简要说明理由。提示:①乙公司李某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精神失常,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合同有效,故乙方认为合同无效的主张不予支持。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道路崎岖,暴雨后路面湿滑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乙公司完全可以预见道路状况对运货的影响,其行为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乙方要求不予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③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对于甲方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甲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万,共计3万元;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万元。【命题探究】考向一 合同履行的原则[典例1] 2020年1月,某歌星与一唱片公司签约,授权该公司为其全球独家代理人,负责其所有娱乐演艺事业,协议期为5年。但2020年6月,该歌星未经该唱片公司同意,私自与另外一家传媒公司签订了演出合同。该歌星( )①没有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②变更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③拥有人身自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④已经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②③答案 B解析 题目中该歌星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全面、诚信原则,构成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训练1] 浙江某大学张教授从绍兴打车回杭州,出租车司机王某把张教授送到杭州的某个偏远郊区后让张教授下车,理由是该郊区也是杭州的一个城区。王某的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 )A.权责统一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平等自愿原则答案 B解析 王某只把张教授送到杭州的一个偏远郊区,其行为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B项正确,A、C、D三项不符合题意。考向二 违约责任[典例2] 2021年5月1日,大学生小张在某手机销售店看中了一款新式手机,但商家只有样机没有现货,告知小张7天后可来店取货,小张购机心切,先预付200元作为订金并开具了订金收据,口头约定5月7日来店取机。但一周后商家告知小张由于手机芯片紧缺,厂家无法交货,交货日期无法确定,小张对此非常恼火,要求商家双倍返还预付的订金。对此你认为( )A.商家违约,商家依法应该双倍返还定金B.商家违约,应该返还订金并承担一定责任C.由于不可抗力商家应当免除违约责任D.小张可以委托辩护人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答案 B解析 小张购机心切,先预付200元作为订金并开具了订金收据,这不是定金,故不能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A排除。商家因非不可抗力违约,应该返还订金并承担一定责任,而不是免除违约责任,C排除。小张和商家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小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而委托辩护人属于刑事诉讼,D排除。[训练2] 车某豢养的小狗走失,寻找未果后在小区张贴悬赏启事,声明发现并送还者,酬谢1万元。邻居王某9岁的儿子发现小狗后主动送还,但不知有悬赏启事一事。事后王某知晓后,要求车某支付1万元酬金,但遭拒绝。该事件中( )A.载明悬赏事项和酬金的悬赏启事是要约邀请B.王某的儿子有权要求车某支付1万元酬金C.王某儿子若接受1万元酬金则须经王某追认D.车某拒绝支付酬金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答案 B解析 该事件中载明悬赏事项和酬金的悬赏启事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A错误。由于车某违约,王某的儿子有权要求车某支付1万元酬金,B正确。王某儿子若接受1万元酬金无须经王某追认,C错误。车某拒绝支付酬金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D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 ②: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③: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故③错误。 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2.(2020·浙江·统考高考真题)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答案】C【详解】A.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不可预见性,且不可控制,必须属于客观情况,司法实践中,传染性疾病“疫情”并没有纳入“不可抗力”的范畴,A排除。 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一规定表明了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B错误。 C.抵押权人有权主张优先权,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本案中赵某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C正确。 D.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这属于履行不能,而不是履行迟延,D排除。故本题选C。3.(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详解】③④: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和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刘星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故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③④符合题意。 ①:刘星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排除①。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排除②。故本题选D。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标要求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明确学习目标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说明不同诉 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结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明确当事人 诉讼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理解司法机关充分保障当 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意义。 3.结合日常生活实例,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理解国 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法律规定,明确 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适用范围与申请程序,知道未成 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 4.结合程序正义理念,了解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实现公平 正义的基本程序;理解在诉讼过程中,所有诉讼主体都 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提醒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2.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③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法律援助的程序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提醒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难点突破】1.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不 同 对象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自诉案件 中的被告人而设立的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 事人而设立的诉讼 地位 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方式 除了委托进入诉讼,还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指定 进入诉讼 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相 同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2.法律援助的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 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 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 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 人民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 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 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代理;公证证明。【议题探究】情境 孙先生与王某婚后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年。后来,孙先生因身体原因,聘请保姆林某照料起居。为报答林某多年的付出,孙先生将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赠与林某,并完成了产权登记。后孙先生因病死亡。在分割遗产时,王某得知该房已被林某占有,便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定林某返还。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是否可以委托哥哥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请说明理由。(2)法院能否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答案 (1)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公民有委托近亲属(哥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不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房子是孙先生婚前财产,孙先生享有处置权;同时孙先生与林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孙先生赠与林某的房产已完成产权登记,故归林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要求林某返还该房产。【命题探究】考向一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典例1] 近日,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包工头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 000元,但刘某不服。本案中( )①刘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刘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刘某有申请回避和抗诉的权利 ④在法院判决前,刘某是犯罪嫌疑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本案是刑事案件,在法院判决前,刘某是犯罪嫌疑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②④符合题意,①排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的权力,③排除。[训练1] 张三因偷盗岳母家的几头牛,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张三申请其岳父、岳母回避。对此法院会( )A.同意张三的请求,因为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B.同意张三的请求,因为案件当事人双方有特殊的关系C.不同意张三的请求,张三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D.不同意张三的请求,因为张三是罪犯答案 C解析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张三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是其岳父、岳母是受害者,要求岳父、岳母回避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不会同意张三的请求,C符合题意,A、B排除。张三是犯罪嫌疑人,D错误。考向二 法律援助[典例2] 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律师。对此( )A.小光不能自行辩护,可以请辩护人 B.小光无须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C.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D.法院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答案 C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小光为未成年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应选C。[训练2] 2020年5月21日,无依无靠的15岁孤儿小吉被刘某教唆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后小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小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他辩护 ②小吉的辩护人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 ③作为该案被告,小吉有权为自己辩护 ④小吉与刘某平等地享有相关诉讼权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小吉被刘某教唆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小吉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不必须由法院指定,如果小吉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①②错误,③④符合题意。【高考例题精析】1.(2023·云南·二模)肖女士驾车从小区公共通道前往上班时,突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砸碎了小车的前挡风玻璃,造成1万余元损失。鉴于业主中无人承认是抛石者,更没有人愿意赔偿,于是肖女士打算将所有业主告上法庭。在此案中( )①业主们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②可以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③肖女士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业主们若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业主们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进行辩护,①错误。②:高空抛物案件采用的是举证倒置原则,②错误。③: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所以在该案件中,肖女士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④: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业主们若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④正确。故本题选D。2.(2023·云南昆明·一模)18岁的高三学生李某在校外餐馆就餐时,与邻桌张某发生口角,张某对李某大打出手,导致李某受伤。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李某遂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和张某均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权利②张某的行为导致李某受伤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③李某父母是李某在本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④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错误。②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导致李某受伤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李某遂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需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②④正确。③:李某已经年满十八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③错误。故本题选C。核心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起诉与应诉(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2)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提醒 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其中,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4)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2.审理与判决(1)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提醒 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三个阶段,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归纳提升 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1)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2)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3)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4)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5)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3.二审和再审程序(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2)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提醒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重难点突破】1.申诉、上诉和抗诉(1)申诉: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 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案件的一 种诉讼请求。申诉有两种用法: 一是诉讼上的申诉, 是指刑事、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 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改判;二是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不公或偏差不服,向有关部 门申诉,不能将向领导机关的申诉称为上诉。(2)上诉: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 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 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活动。(3)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 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 要求的诉讼活动。2.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一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终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议题探究】情境 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答案 (1)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2)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命题探究】考向一 法院管辖[典例1] 关于地域管辖,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地域管辖是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②民事诉讼多采取“被告就原告”即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③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④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答案 C解析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②错误;①③④符合题意。[训练1] A县柳某和B县皮某曾是恋人。分手后,皮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表了捏造的言论,诋毁柳某。柳某非常气愤,欲起诉皮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柳某可向B县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皮某侵犯了柳某的名誉权 ③若不服法院判决,只有被告可提起上诉 ④若柳某胜诉可获得双倍违约金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①符合题意;皮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表了捏造的言论,诋毁柳某,可见,皮某侵犯了柳某的名誉权,②符合题意;双方当事人皆可提出上诉,③排除;材料不涉及违约金问题,④不选。考向二 诉讼的法定程序[典例2] 关于我国诉讼的开庭审理程序,下列环节正确的是( )A.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B.开庭准备——宣告判决——法庭辩论——休庭评议——法庭调查C.开庭准备——法庭调查——休庭评议——法庭辩论——宣告判决D.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宣告判决——休庭评议答案 A解析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A符合题意。[训练2] 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某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2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市交通局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 )①一审中的法庭调查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会告知市交通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二审后该市交通局可以向同一级法院申请再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法院审判过程中的法庭调查是对事实的全面调查,①符合题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③符合题意;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替被告一方诉讼的辩护人及被告方具有的权利,此题涉及行政诉讼,②错误;二审后该市交通局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④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19·浙江·高考真题)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A【详解】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有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题肢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题肢②说法正确。在开庭审理的开庭准备环节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题肢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题肢④说法不准确。本题选择A选项。2.(2022·广东模拟)某市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1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根据法庭调查,依法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判决。该市交通运输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①一审法院的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进行的全面调查②二审中审判长会告知该市交通运输局享有辩护权③二审判决后,该市交通运输局不可以再上诉④二审后,该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向同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知识点】法律救济【解析】【分析】一审法院根据法庭调查,依法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判决,是基于一审法院的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进行的全面调查,故①符合题意。该市交通运输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则二审判决后,该市交通运输局不可以再上诉,故③符合题意。 题干内容涉及的是行政诉讼,没有涉及辩护权,故②不符合题意; 二审后,该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故④错误。 故答案为B。核心考点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1.证据及其重要性(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提醒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2.证据的种类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提醒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3.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提醒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时政术语 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归纳提升 人民法院在法庭活动中维护司法公正(1)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做到清楚案件事实、认真确认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谨慎妥当做出裁决结果。(2)程序公正,在诉讼中要确保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平等地给予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举证的机会。(3)法官在法庭活动中保持言论和行动的公正形象。(4)审判公开,确保庭审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重难点突破】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 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 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 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这称为“举证责任倒置”。(2)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 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起 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 料。对行政不作为案件,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 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 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 承担。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张需要自己举证【议题探究】情境一 白女士某日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标明“天然黄水晶”的水晶项链。买回家后,白女士觉得这串项链有问题,便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书果然写明该项链不是天然黄水晶,而是方解石。白女士赶回商厦,要求其按照信誉卡上的承诺赔偿,但遭到拒绝,于是她将商厦告上法庭。在法庭上,由于原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条项链是自己在商厦购买的。一审法院判决白女士败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情境二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追根溯源:①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②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探究1 情境一中白女士为什么会败诉?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为什么要由原告方出示有力的证据?提示:①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本案中白女士没能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败诉。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在本案中原告白女士有责任对其诉讼主张提供证据。探究2 在情境二的案例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提示:情境二的案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命题探究】考向一 证据的作用[典例1] 康某不慎丢失甲银行信用金卡(该卡既无康某照片也未设密码),虽然康某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当日该卡仍被人在乙超市盗刷了10 538元。康某遂以未仔细甄别持卡人身份为由将乙超市告上法院,要求乙超市赔偿所有损失。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 )①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②法院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③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 ④甲银行能否证明卡被盗刷与甲银行毫无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或者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①③符合题意。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法院和银行不进行举证,②④不符合题意。[训练1]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 )A.结合案件情况,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B.通过双方辩论确定胜负C.不予采信双方的证据 D.责令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答案 A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对双方证据进行对比,取信于证明力度较大的证据,以维护公正,A符合题意。考向二 举证原则[典例2] 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某向王某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某要万某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其诉至法院。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某举证“万眼镜”就是万某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某 ③万某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某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答案 C解析 王某起诉“万眼镜”,主张其就是万某,要其偿还所借款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有王某能举证“万眼镜”就是万某,才可能赢得官司,如不能做到,则需承担不利后果,①④正确。民事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条件即使成立,举证人也应该是被告而非法院,②不选。万某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但应该承担返还财产、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③不选。[训练2] 因自家房屋装修,王某的丈夫在周某经营的五金建材店赊购水管、瓷砖等多种建筑装饰材料,经双方结算,共欠周某材料款三万六千余元。经周某多次催讨,王某以自己不知情和丈夫去世为由不再还款,周某遂向法院起诉。本案中( )①因为欠款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王某应承担还款义务 ②根据民事诉讼举证原则,周某和王某都可能承担举证责任 ③如果纠纷已过三年诉讼时效,周某将无法主张相关权利 ④王某因对丈夫个人借款的行为不知情,可免于承担责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因自家房屋装修,王某的丈夫欠周某材料款三万六千余元,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周某和王某均需对各自的主张提供证据,②正确。如果纠纷已过三年诉讼时效,周某仍可主张相关权利,但不一定得到法律支持,③排除。④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高考例题精析】1.(2021·义乌模拟)林某系知名影星。某整形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用林某照片为配图,发布题为《原来,女神们卸完妆都长这样·······》《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微整相信·····》等文章,并虚构该院医生为林某御用微整大师,被林某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须委托诉讼代理人到Y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林某可以肖像权、隐私权受侵害为理由提起诉讼C.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及照片属于电子数据D.若整形医院不服法院判决,应在10日内提起上诉【答案】C【知识点】法律救济【解析】【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的解释》中明确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将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见,某整形医院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及照片属于电子数据,C正确。 林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自己提起民事诉讼,A错误。 林某可以肖像权受侵害为理由提起诉讼,但整形医院未侵犯林某的隐私权,B排除。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是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D错误。 故答案为:C。2.(2022·湖南模拟)小张在旅游景点一个特产店高价购买一个玉镯。后因朋友说他所戴玉镯是假货,他气愤之下,将旅游特产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赔偿。诉讼中因小张不能提供购物发票,且特产店拒绝承认玉镯是自己售出,小张败诉。这一案件启示我们( )A.公民或法人提起诉讼只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才能胜诉B.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做事留痕C.证据就是法律事实,没有证据法院就没有了判案的根据D.证据是胜诉的重要砝码,要不惜一切手段收集保存证据【答案】B【知识点】法律救济【解析】【分析】A:公民或法人在提起诉讼时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但是并不是只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才能胜诉,A错误;B:诉讼中因小张不能提供购物发票,且特产店拒绝承认玉镯是自己售出,小张败诉,这说明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做事留痕,B正确;C:证据是法院判案的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C错误;D:证据是胜诉的重要砝码,要采取合理台法的手段收集证据,D错误。 故答案为:B。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标内容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学习目标通过对生活中各种侵权责任现象的分析与判断,把握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不逾越权利边界,不滥用权利。思维导图核心考点 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归纳提升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1)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5)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因果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提醒 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民事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3.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内涵 举例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归纳提升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2)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3)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重难点突破】1.比较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内 涵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 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 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 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 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 充分必要条件立法思想立法思想 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 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 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 由行为人承担,而不是 通过保险制度等由社会 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 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 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 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 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 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 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 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 含义举证责任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 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 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 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 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一般只承 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 过错作为其抗辩事由,而不 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 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①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 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 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 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 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 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 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 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 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窖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 人具有过错。(2)九种无过错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 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 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 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 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 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 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 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 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 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议题探究】情境 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左右,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建楼所用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歪倒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建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追根溯源: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探究1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提示:村委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村委会对建楼所用的脚手架有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探究2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提示:供电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命题探究】考向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典例1]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应当支持冯某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答案 C解析 文某的行为侵害了冯某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同时也应向冯某赔礼道歉,C正确。“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不能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B、D不选。A请求不合理,不选。[训练1]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返还财产 ④R公司可以要求Z公司支付违约金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可见,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②符合题意。题干没有涉及返还财产、违约金的问题,③④排除。考向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典例2] 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 )A.只能由甲承担责任 B.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C.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C解析 本题中,造成乙损失的原因是甲的逆行和施工单位的不当施工行为。甲逆行构成对乙的侵权行为,B不选。施工单位在公共场所施工而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致使乙受伤,也属于侵权行为,A不选。甲与施工单位的行为仅仅具有间接联系,所谓间接联系,是指两个以上的因素共同促成了一个损害后果的发生,但这两个因素之间之所以在特定时空条件下重叠在一起,是具有偶发性的关联而不具有必然性、可重复性,D不选。C正确且符合题意。[训练2]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王某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王某的损失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对洗浴中心的责任承担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答案 C解析 王某的摔倒是该洗浴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的,故其损失不能由王某自行承担,A排除,C正确。根据“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可以判断B说法不合理,排除。对洗浴中心的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D排除。【高考例题精析】1.(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 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 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故本题选A。2.(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答案】D【详解】A: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A不选。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B不选。 C: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C不选。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故本题选D。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民事权利有限制(1)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民法对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 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③法律对于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重难点突破】1.相邻关系的具体类型邻地利用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行使自己的不动产 权利而必须利用其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 产,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权或 使用权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须选择给对方造 成最小损失的方式并给对方以补偿用水和排水关系 用水:上流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 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 方式使得水流干涸,从而确保下游土地权利人能够 依照习惯用水方式获得相应之水流的利用。排水: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因低 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于自然流至之水,有义务进行 承受,而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有自然排水权。土 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人工排水,原则上无使用邻 地的权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设置屋檐或 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邻之不动产妨害防免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动产权利时不得 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不应由其忍受的妨 害越界关系 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越过边界 而占了相邻土地,相邻之土地所有人不得要求其 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排除请求权,但是可以 要求其赔偿或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占用部分 的土地。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种 植树木等其根系或者枝叶越界进入相邻之土地 内,该相邻土地之权利人有权请求其铲除2.正确理解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及意义原 则 ①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团结互助。②坚持 公平合理的原则。相邻关系种类繁多复杂,在处理 因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时,应当实事求是,从实际 情况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 益,根据公平原则,同时注意到历史形成的习惯,合 情合理地妥善处理好纠纷意 义 ①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正确处理相邻各方因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的争议,相邻方的矛盾纠纷如不能及时化解,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对稳定社会秩序具有积极作用。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议题探究】情境 章老太家位于上海市东安新村,2022年7月,邻居潘先生的家门前及楼道里经常出现污物,潘先生遂在房门外上方及南阳台上方外墙处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以查清污物来源。没想到摄像头才安装了两天,章老太便提出异议,居委会和街道多次出面调解均没有结果。最后章老太将潘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安装的摄像头。运用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知识谈谈你对潘先生行为的认识。答案 ①公民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保障私人生活的安宁,这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潘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安装摄像头,却侵犯了章老太家的隐私权,所以应受到法律制裁。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潘先生维护自身权益是正当的,但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超过了正当的界限,因此是滥用权利的行为,摄像设备必须拆除。【命题探究】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典例1] 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报纸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迅速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A.是侵权行为,该报社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B.是侵权行为,该报社的报道造成该啤酒厂销售额减少,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是实事报道,而非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D.不是侵权行为,啤酒厂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刊有权破坏其名誉答案 C解析 该报社没有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宣传啤酒厂的失误,所以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不是侵犯啤酒厂的财产权的行为,也没有毁坏啤酒厂的名誉,C正确。[训练1] 某记者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夸大其词地宣称:有关研究表明,某品牌矿泉水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人的身体健康,提醒消费者要“慎用”“当心”。该记者的上述做法( )A.正确,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B.错误,夸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C.正确,行使了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D.错误,报道失实,侵害了该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名誉权答案 D解析 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但夸大其词、报道内容失实的,则构成侵权,D正确。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典例2]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下列关于相邻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关系②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③相邻关系的处理均应当按照当地习惯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而不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关系,①错误,②正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错误。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正确。[训练2] 某退休工人爱好弹钢琴,退休后在家支起两架钢琴,除自己弹之外,还招了几个学生进行教学活动。但美妙的琴声并没有让小区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反而成为影响邻居休息的罪魁祸首。该钢琴爱好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遵循( )A.有利生产原则 B.方便生活原则C.利益优先原则 D.公平合理原则答案 D解析 据材料可知,当事人在行使权利时未照顾相邻不动产人利益,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D符合题意。A、B与题意不符;C不是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排除。【高考例题精析】1.(2022·浙江·统考高考真题)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②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③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④丁公司生产的电动单车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BMW”商标标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详解】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因此,该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②正确。 ③:著作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再次转让著作财产权,③正确。 ④: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丁公司在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2.(2019·浙江·高考真题)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A【详解】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有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题肢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题肢②说法正确。在开庭审理的开庭准备环节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题肢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题肢④说法不准确。本题选择A选项。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标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明确学习目标1.结合具体的家庭生活案例,分析婚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2.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具体事例,明确父母的权利和义务。3.通过剖析遗产继承案例,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育小职责大父母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父母的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父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敬老是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法律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难点突破】1.比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义务 具体要求父母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 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能 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 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监护义务 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 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 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 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 女 赡养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 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 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③民法典 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合 法权益2.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抚养 扶助 扶养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议题探究】情境 朱某今年13岁,是七年级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春节时回家看看,平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某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园内,他因一件小事将同学李某的胳膊打断,致使李某花了3 000多元医药费。李某的父母向朱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李某的父母便将朱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探究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判决的理由。追根溯源: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探究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请说明判决的理由。提示:判决朱某的父母支付医药费。因为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朱某是未成年人,朱某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由于朱某的行为对李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并花了3 000多元医药费,朱某的父母有义务给付,不给付的行为是违法的。【命题探究】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典例1] 小军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八年级的小军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军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②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父母不得迫使适龄子女中途退学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答案 D解析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②③正确;题干未反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问题,也未反映遗弃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①④排除。[训练1] 丈夫去世后,马某带着12岁的女儿小倩改嫁同村的李某。李某阻挠小倩上学,还经常打骂小倩。马某为“保全婚姻”,对女儿的遭遇保持沉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李某侵犯了小倩的受教育权 ②小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靠其监护人来维权 ③保护小倩是马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倩可寻求当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帮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①正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④正确。小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③错误。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典例2]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①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②要求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③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但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①③符合题意。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②④排除。[训练2] 某敬老院的负责人张女士说:“有儿有女的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没人交钱了。80多岁的张老太住在这里两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 500元,到现在已经欠了3万多元了。”张老太的子女( )A.履行了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B.遗弃老人,未履行子女的法定义务C.虐待老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背法律答案 B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义务赡养、抚养、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赡养、抚养、扶养的行为构成遗弃,被遗弃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作出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判决,B正确,A、D错误。C中“虐待”不符合题意。【高考例题精析】1.(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答案】B【详解】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故本题选B。2.(2020·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D【详解】D:因为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当孙某病重,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符合题意,D入选。AC:①说法错误,孙某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AC不选。 B:②说法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B不选。 故本题选D。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doc\\学生\\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学生word\\复习讲义\\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1.继承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提醒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2.法定继承有顺序(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靖春春\\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教师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法定继承的原则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提醒 法定继承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近亲属继承。3.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继承范围和顺序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有效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种类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不同 相同点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重难点突破】1.遗产的不同处理方式方式 特点法定继承 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根据所有法定 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 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遗赠 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人接受遗产(不属于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 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 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继承;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 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 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 承遗产,取决于遗嘱的内容遗赠 抚养 协议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 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 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2.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分配份额的规则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特殊情形的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议题探究】情境 独居老人老王,由于其养女小王工作很忙疏于对他的照顾,而邻居李某时常看望他,并在他生病期间照顾有加。老王与李某达成遗赠扶养协议“李某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并负担老人的后事,老人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赠与李某”,并公证。但之后,李某对老人的态度日渐冷淡,甚至连老人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尤其在老人生病期间更是不理不睬,于是小王辞去工作照料父亲,不久老人病故。在分割遗产时,李某主张依据协议和小王是养女这两条理由,遗产都应归他继承。李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请说明理由。答案 没有法律依据。原因:①合同重在履行,履行合同义务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基础。全面诚信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原则。李某虽与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没有恪守信用,规避自己的义务,没有尽最大的善意去照顾王某,李某无权得到王某的遗赠。②父母与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王虽为王某养女,依据我国民法典,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因此小王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命题探究】考向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典例1] 我国民法典规定( )A.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B.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子女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C.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D.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答案 D解析 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D当选,A、B、C错误。[训练1] 祖父母和父母都已过世,作为家中唯一子女的李某在继承父亲房产时,半路“杀出”个小田。小田系李某父亲再婚妻子田某与其前夫的女儿。李某父亲抚养小田5年后,虽与田某离婚,但仍因对小田的不舍继续给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父亲的房产归( )A.李某继承 B.小田与李某共同继承 C.小田继承 D.小田无权继承答案 B解析 小田系李某父亲的继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且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继父母离婚而解除,材料中小田与李某父亲是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不因母亲与继父离婚而解除,故小田和李某都拥有继承李父房产(遗产)的权利,B正确,A、C、D排除。考向二 遗嘱的特征[典例2]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 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是遗嘱继承,①符合题意,③排除。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②符合题意,④排除。[训练2] 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答案 C解析 A表述错误,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口头赠予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因此赠予是有法律效力的,B错误,C表述正确;D表述错误。【高考例题精析】1.(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2.(2022山东,14,3分)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 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A。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标要求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明确学习目标借助于民法典规定和具体事例,理解我国的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解析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 2.借助于具体实例,把握人身权利的内容以及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法律规定。思维导图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归纳提升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3.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4.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醒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重难点突破】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 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撤销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 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 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公序 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 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 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 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活动,应当有利于 节约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 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 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的规定【议题探究】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3岁的小花(化名)用其母亲的身份证号,在蜜蜂公司(化名)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上注册账号,多次长时间玩网络游戏并对游戏账户进行多笔大额充值共计9500元。小花母亲发现后立即联系蜜蜂公司协商退款问题,但蜜蜂公司拒绝返还。小花的父母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蜜蜂公司返还小花网络游戏消费的充值款5700元。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答案:①该案中,小花未经其母亲同意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和充值,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蜜蜂公司共支付9500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②小花的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明确表示对小花的大额支付行为不予追认,故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蜜蜂公司应当向小花及其监护人返还部分充值款。解析:本题要求学生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学生结合材料和相关理论回答即可。材料“13岁的小花(化名)用其母亲的身份证号,在蜜蜂公司(化名)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上注册账号,多次长时间玩网络游戏并对游戏账户进行多笔大额充值共计9500元。小花母亲发现后立即联系蜜蜂公司协商退款问题,但蜜蜂公司拒绝返还”,这说明该案中,小花未经其母亲同意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和充值,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蜜蜂公司共支付9500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小花的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明确表示对小花的大额支付行为不予追认,故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蜜蜂公司应当向小花及其监护人返还部分充值款。【命题探究】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典例1](2022·北京高考)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答案:D解析: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B: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C: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D: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故本题选D。[训练1]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对应正确的是(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行为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答案:C解析: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据此可知,①③对应正确,②④对错误。考向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典例2] 民法典共有1 200多个条文,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①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性的限制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民事法律关系④一定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答案:A解析:自愿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错误。④夸大了该原则的作用,排除。[训练2]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购买保险、外出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答案:A解析: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题干中并不涉及诚信原则、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故选:A【高考例题精析】例题1(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 解析: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的行为没有违反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排除。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甲的行为对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损害了他人利益,这是对其自身权利的滥用,违反了诚信原则,②正确。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侵犯了乙的相邻权,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③正确。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的空调外机的位置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后半句错误,排除。例题2.(2018·浙江4月选考)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①王某的儿子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③王某④李某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 ①错误,王某的儿子未成年,由监护人承担责任;②错误,题干中消防部分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③正确,王某儿子未成年,应当尤其监护人王某来承担责任;④正确,李某违规停车,导致消防车不能进入火灾现场,扩大了王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考查:民事责任(1)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①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②行为人的过错;③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例题3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 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答案:D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故选 D。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全面把握人身权利的内容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提醒:在网络时代,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能呈现为新的形式。例如,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重难点突破】区分关于人身权利的易混易错概念(1)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 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 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 辱、诽谤的方式。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 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2 )区分身体权和健康权:身体权是自然人的身 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 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3)区分盗用和假冒(冒用)姓名的情形:盗用姓 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 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份,以谋取不正当的利 益。假冒(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 进行活动,往往自称自己就是某人。如假冒他人发表 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4)姓名权与名称权姓名权 名称权内涵不同 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 定、使用、变更或者许 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 的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 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转 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 己名称的权利主体不同 自然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限制不同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 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 代为取得,除需符合公 序良俗外,基本没有什么限制 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 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 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权能不同 决定权、变更权和使 用权 除了决定权、变更权、使 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议题探究】情境一 26岁尚未结婚的宁波人孙某,有一天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丧偶男”。原来,喜欢练跆拳道的他,几年前拍摄的一组很有“男人味”的照片被人盗用,做成某征婚交友网站的个人头像。孙某忍无可忍,决定在网上发帖,发动“人肉搜索”,寻找盗用自己照片的网名叫“真心英雄”的男子。情境二 微信朋友圈指的是腾讯微信上的一个社交功能。王某深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离婚声明,称“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中指出妻子马某与宋某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过了两天,马某委托律师到相关法院立案,起诉王某,称王某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王某删除微信相关内容。探究1 结合情境一,分析“真心英雄”侵犯了孙某的什么权利以及孙某应该怎样解决此问题。提示:“真心英雄”未经孙某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网站的个人头像,侵犯了孙某的肖像权。孙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①孙某应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从未在该网站注册会员,更没有公布照片、个人资料进行交友。②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人员查找原帖,或者通过IP地址寻找“真心英雄”,让其撤换孙某的头像、照片并道歉。③孙某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网站和“真心英雄”,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赔偿损失。探究2 情境二中王某究竟有没有侵犯马某的名誉权?提示:王某属于利益相关方,如果所说内容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就不存在侵犯马某名誉权的问题,反之则侵犯了马某的名誉权。教材把握:①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②承担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命题探究】考向一 生命健康权[典例1]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生命权 ②张某作为自然人去世后,医院可以不必赔偿治疗费③医院并未对张某构成精神损害,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④张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医院手术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且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故张某死亡与医院手术失误构成因果关系,医院相继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与生命权,①表述正确。张某已经去世,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但其亲属享有医疗赔偿请求权,②表述错误,④正确。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受害人死亡导致亲属精神伤害而采取的补偿措施,③表述错误。[训练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我们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前列,是基于(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最根本的财产权利③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④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材料强调的是人格权编前列,凸显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和作用,“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符合题意,①错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而不是财产权利,②错误。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前列,是基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和作用,是基于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③④正确。考向二 姓名肖像权[典例2]某校高一学生肖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他认为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因此可以随意更改姓名。对此,下列关于姓名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姓名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能随意更改姓名②一般来说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因而不能随意更改姓名③姓名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所有自然人的正式姓名、笔名、网名等④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享有姓名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姓名的变更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随意改变,①符合题意。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②说法错误。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网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而不是所有自然人的笔名、网名,③说法错误。 ④: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不是姓名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训练2] 某运动员走红后,有关于其姓名的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将其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该运动员的姓名权②该杂志擅自使用该运动员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③该运动员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隐私权、名誉权④该杂志行为扩大了该运动员知名度,谈不上侵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③说法错误,材料不涉及侵犯该运动员的隐私权、名誉权;④说法错误,该杂志行为虽扩大了该运动员知名度,但擅自使用其照片仍侵犯了其肖像权。考向三 名誉隐私权[典例3]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受到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答案:B解析:报社有新闻报道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根据题干可知,该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姓名权,甲自残手指也不是由报社直接造成的,故也未侵害甲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而是侵害甲的隐私权,B正确。[训练3] 被告人罗某平为博取关注,使用网络账号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下列对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①罗某平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③罗某平应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 ④罗某平侵犯了英烈最基础的权利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英烈的荣誉和名誉的人身利益,②排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罗某平并没有侵犯英烈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④排除。【高考例题精析】例1 (2022·辽宁高考)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答案:A解析: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例2(2023新课标综合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甲餐厅将包含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的照片发布到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侵犯的是夏某的肖像权,而不是荣誉权,②正确,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因肖像权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甲餐厅发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不属于物证,③错误。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选必二第一课 .doc 选必二第七课 .doc 选必二第三课 .doc 选必二第九课 .doc 选必二第二课 .doc 选必二第五课 .doc 选必二第八课 .doc 选必二第六课 .doc 选必二第十课 .doc 选必二第四课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