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二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轮复习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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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轮复习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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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标内容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学习目标
通过对生活中各种侵权责任现象的分析与判断,把握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不逾越权利边界,不滥用权利。
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 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归纳提升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1)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损害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因果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提醒 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民事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内涵 举例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归纳提升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2)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重难点突破】
1.比较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内 涵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 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 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 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 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 充分必要条件
立法思想立法思想 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 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 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 由行为人承担,而不是 通过保险制度等由社会 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 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 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 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 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 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 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 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 含义
举证责任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 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 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 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 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一般只承 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 过错作为其抗辩事由,而不 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 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
(1)八种过错推定责任
①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 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 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 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 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 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 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 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 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窖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 人具有过错。
(2)九种无过错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 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 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 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 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 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 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 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 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 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议题探究】
情境 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左右,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建楼所用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歪倒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建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追根溯源: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探究1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提示:村委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村委会对建楼所用的脚手架有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探究2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提示:供电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命题探究】
考向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典例1]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应当支持冯某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 C
解析 文某的行为侵害了冯某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同时也应向冯某赔礼道歉,C正确。“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不能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B、D不选。A请求不合理,不选。
[训练1]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造成消费者对R公司品牌信誉及服务能力的恐慌。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 ②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③R公司可以请求Z公司返还财产 ④R公司可以要求Z公司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Z公司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专栏的“媒体训练营”中发布文章肆意诋毁R公司,可见,Z公司侵犯了R公司的名誉权,Z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②符合题意。题干没有涉及返还财产、违约金的问题,③④排除。
考向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典例2] 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  )
A.只能由甲承担责任 B.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造成乙损失的原因是甲的逆行和施工单位的不当施工行为。甲逆行构成对乙的侵权行为,B不选。施工单位在公共场所施工而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致使乙受伤,也属于侵权行为,A不选。甲与施工单位的行为仅仅具有间接联系,所谓间接联系,是指两个以上的因素共同促成了一个损害后果的发生,但这两个因素之间之所以在特定时空条件下重叠在一起,是具有偶发性的关联而不具有必然性、可重复性,D不选。C正确且符合题意。
[训练2]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王某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王某的损失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对洗浴中心的责任承担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答案 C
解析 王某的摔倒是该洗浴中心雇用的清洁工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的,故其损失不能由王某自行承担,A排除,C正确。根据“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可以判断B说法不合理,排除。对洗浴中心的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D排除。
【高考例题精析】
1.(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 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 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答案】D
【详解】A: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A不选。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B不选。 C: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C不选。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
故本题选D。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对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 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③法律对于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重难点突破】
1.相邻关系的具体类型
邻地利用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行使自己的不动产 权利而必须利用其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 产,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权或 使用权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须选择给对方造 成最小损失的方式并给对方以补偿
用水和排水关系 用水:上流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 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 方式使得水流干涸,从而确保下游土地权利人能够 依照习惯用水方式获得相应之水流的利用。排水: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因低 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于自然流至之水,有义务进行 承受,而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有自然排水权。土 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人工排水,原则上无使用邻 地的权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设置屋檐或 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于相邻之不动产
妨害防免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在行使自己之不动产权利时不得 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不应由其忍受的妨 害
越界关系 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越过边界 而占了相邻土地,相邻之土地所有人不得要求其 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排除请求权,但是可以 要求其赔偿或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占用部分 的土地。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种 植树木等其根系或者枝叶越界进入相邻之土地 内,该相邻土地之权利人有权请求其铲除
2.正确理解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及意义
原 则 ①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团结互助。②坚持 公平合理的原则。相邻关系种类繁多复杂,在处理 因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时,应当实事求是,从实际 情况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 益,根据公平原则,同时注意到历史形成的习惯,合 情合理地妥善处理好纠纷
意 义 ①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正确处理相邻各方因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的争议,相邻方的矛盾纠纷如不能及时化解,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对稳定社会秩序具有积极作用。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
【议题探究】
情境 章老太家位于上海市东安新村,2022年7月,邻居潘先生的家门前及楼道里经常出现污物,潘先生遂在房门外上方及南阳台上方外墙处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以查清污物来源。没想到摄像头才安装了两天,章老太便提出异议,居委会和街道多次出面调解均没有结果。最后章老太将潘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安装的摄像头。
运用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知识谈谈你对潘先生行为的认识。
答案 ①公民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保障私人生活的安宁,这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潘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安装摄像头,却侵犯了章老太家的隐私权,所以应受到法律制裁。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潘先生维护自身权益是正当的,但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超过了正当的界限,因此是滥用权利的行为,摄像设备必须拆除。
【命题探究】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典例1] 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报纸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迅速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
A.是侵权行为,该报社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该报社的报道造成该啤酒厂销售额减少,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是实事报道,而非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啤酒厂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刊有权破坏其名誉
答案 C
解析 该报社没有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宣传啤酒厂的失误,所以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不是侵犯啤酒厂的财产权的行为,也没有毁坏啤酒厂的名誉,C正确。
[训练1] 某记者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夸大其词地宣称:有关研究表明,某品牌矿泉水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人的身体健康,提醒消费者要“慎用”“当心”。该记者的上述做法(  )
A.正确,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B.错误,夸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C.正确,行使了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
D.错误,报道失实,侵害了该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答案 D
解析 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但夸大其词、报道内容失实的,则构成侵权,D正确。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典例2]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下列关于相邻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  )
①相邻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关系
②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③相邻关系的处理均应当按照当地习惯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而不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关系,①错误,②正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错误。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正确。
[训练2] 某退休工人爱好弹钢琴,退休后在家支起两架钢琴,除自己弹之外,还招了几个学生进行教学活动。但美妙的琴声并没有让小区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反而成为影响邻居休息的罪魁祸首。该钢琴爱好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遵循(  )
A.有利生产原则 B.方便生活原则
C.利益优先原则 D.公平合理原则
答案 D
解析 据材料可知,当事人在行使权利时未照顾相邻不动产人利益,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D符合题意。A、B与题意不符;C不是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排除。
【高考例题精析】
1.(2022·浙江·统考高考真题)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
②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
③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④丁公司生产的电动单车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BMW”商标标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因此,该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②正确。 ③:著作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再次转让著作财产权,③正确。 ④: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丁公司在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2019·浙江·高考真题)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有林女士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题肢①说法正确;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要求,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题肢②说法正确。在开庭审理的开庭准备环节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题肢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则不可以上诉了,题肢④说法不准确。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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