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二第一课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轮复习学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选必二第一课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轮复习学案

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标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
明确学习目标
借助于民法典规定和具体事例,理解我国的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解析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 2.借助于具体实例,把握人身权利的内容以及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法律规定。
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归纳提升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提醒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重难点突破】
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 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撤销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 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 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公序 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 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 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 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活动,应当有利于 节约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 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 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的规定
【议题探究】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3岁的小花(化名)用其母亲的身份证号,在蜜蜂公司(化名)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上注册账号,多次长时间玩网络游戏并对游戏账户进行多笔大额充值共计9500元。小花母亲发现后立即联系蜜蜂公司协商退款问题,但蜜蜂公司拒绝返还。小花的父母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蜜蜂公司返还小花网络游戏消费的充值款5700元。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该案中,小花未经其母亲同意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和充值,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蜜蜂公司共支付9500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
②小花的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明确表示对小花的大额支付行为不予追认,故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蜜蜂公司应当向小花及其监护人返还部分充值款。
解析:本题要求学生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学生结合材料和相关理论回答即可。材料“13岁的小花(化名)用其母亲的身份证号,在蜜蜂公司(化名)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上注册账号,多次长时间玩网络游戏并对游戏账户进行多笔大额充值共计9500元。小花母亲发现后立即联系蜜蜂公司协商退款问题,但蜜蜂公司拒绝返还”,这说明该案中,小花未经其母亲同意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和充值,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蜜蜂公司共支付9500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小花的法定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明确表示对小花的大额支付行为不予追认,故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蜜蜂公司应当向小花及其监护人返还部分充值款。
【命题探究】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1](2022·北京高考)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答案:D
解析: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
B: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
C: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D: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
故本题选D。
[训练1]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对应正确的是(  )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行为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据此可知,①③对应正确,②④对错误。
考向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典例2] 民法典共有1 200多个条文,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
①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性的限制
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民事法律关系
④一定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解析:自愿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从事民
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错误。④夸大了该原则的作用,排除。
[训练2]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购买保险、外出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A
解析: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题干中并不涉及诚信原则、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故选:A
【高考例题精析】
例题1(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的行为没有违反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排除。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甲的行为对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损害了他人利益,这是对其自身权利的滥用,违反了诚信原则,②正确。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侵犯了乙的相邻权,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③正确。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的空调外机的位置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后半句错误,排除。
例题2.(2018·浙江4月选考)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①王某的儿子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③王某④李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 ①错误,王某的儿子未成年,由监护人承担责任;②错误,题干中消防部分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③正确,王某儿子未成年,应当尤其监护人王某来承担责任;④正确,李某违规停车,导致消防车不能进入火灾现场,扩大了王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1)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①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②行为人的过错;
③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例题3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 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答案:D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故选 D。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精讲——夯实必备知识】
全面把握人身权利的内容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特别提醒:在网络时代,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能呈现为新的形式。例如,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重难点突破】
区分关于人身权利的易混易错概念
(1)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 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 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 辱、诽谤的方式。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 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2 )区分身体权和健康权:身体权是自然人的身 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 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3)区分盗用和假冒(冒用)姓名的情形:盗用姓 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 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份,以谋取不正当的利 益。假冒(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 进行活动,往往自称自己就是某人。如假冒他人发表 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
(4)姓名权与名称权
姓名权 名称权
内涵不同 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 定、使用、变更或者许 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 的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 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转 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 己名称的权利
主体不同 自然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限制不同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 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 代为取得,除需符合公 序良俗外,基本没有什么限制 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 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 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权能不同 决定权、变更权和使 用权 除了决定权、变更权、使 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
【议题探究】
情境一 26岁尚未结婚的宁波人孙某,有一天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丧偶男”。原来,喜欢练跆拳道的他,几年前拍摄的一组很有“男人味”的照片被人盗用,做成某征婚交友网站的个人头像。孙某忍无可忍,决定在网上发帖,发动“人肉搜索”,寻找盗用自己照片的网名叫“真心英雄”的男子。
情境二 微信朋友圈指的是腾讯微信上的一个社交功能。王某深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离婚声明,称“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中指出妻子马某与宋某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过了两天,马某委托律师到相关法院立案,起诉王某,称王某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王某删除微信相关内容。
探究1 结合情境一,分析“真心英雄”侵犯了孙某的什么权利以及孙某应该怎样解决此问题。
提示:“真心英雄”未经孙某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网站的个人头像,侵犯了孙某的肖像权。孙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①孙某应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从未在该网站注册会员,更没有公布照片、个人资料进行交友。②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人员查找原帖,或者通过IP地址寻找“真心英雄”,让其撤换孙某的头像、照片并道歉。③孙某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网站和“真心英雄”,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赔偿损失。
探究2 情境二中王某究竟有没有侵犯马某的名誉权?
提示:王某属于利益相关方,如果所说内容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就不存在侵犯马某名誉权的问题,反之则侵犯了马某的名誉权。
教材把握:①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②承担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命题探究】
考向一 生命健康权
[典例1]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生命权 ②张某作为自然人去世后,医院可以不必赔偿治疗费
③医院并未对张某构成精神损害,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张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医院手术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且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故张某死亡与医院手术失误构成因果关系,医院相继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与生命权,①表述正确。张某已经去世,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但其亲属享有医疗赔偿请求权,②表述错误,④正确。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受害人死亡导致亲属精神伤害而采取的补偿措施,③表述错误。
[训练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我们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前列,是基于(  )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最根本的财产权利
③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④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材料强调的是人格权编前列,凸显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和作用,“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符合题意,①错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而不是财产权利,②错误。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前列,是基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地位和作用,是基于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③④正确。
考向二 姓名肖像权
[典例2]某校高一学生肖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他认为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因此可以随意更改姓名。对此,下列关于姓名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姓名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能随意更改姓名
②一般来说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因而不能随意更改姓名
③姓名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所有自然人的正式姓名、笔名、网名等
④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享有姓名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姓名的变更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随意改变,①符合题意。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②说法错误。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网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而不是所有自然人的笔名、网名,③说法错误。 ④: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不是姓名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训练2]  某运动员走红后,有关于其姓名的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将其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该运动员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擅自使用该运动员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该运动员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隐私权、名誉权
④该杂志行为扩大了该运动员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③说法错误,材料不涉及侵犯该运动员的隐私权、名誉权;④说法错误,该杂志行为虽扩大了该运动员知名度,但擅自使用其照片仍侵犯了其肖像权。
考向三 名誉隐私权
[典例3]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受到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  )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答案:B
解析:报社有新闻报道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根据题干可知,该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姓名权,甲自残手指也不是由报社直接造成的,故也未侵害甲的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而是侵害甲的隐私权,B正确。
[训练3]  被告人罗某平为博取关注,使用网络账号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下列对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平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③罗某平应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 ④罗某平侵犯了英烈最基础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英烈的荣誉和名誉的人身利益,②排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罗某平并没有侵犯英烈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④排除。
【高考例题精析】
例1 (2022·辽宁高考)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例2(2023新课标综合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甲餐厅将包含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的照片发布到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侵犯的是夏某的肖像权,而不是荣誉权,②正确,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因肖像权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甲餐厅发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不属于物证,③错误。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
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