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复习目标:扎实必备知识 提升关键能力 培养学科素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问题导学】一、珍惜婚姻1.什么是婚姻?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是?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及结婚的条件有哪些?二、离婚要慎重1.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的程序和区别是什么?2.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三、平等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1.什么是夫妻平等?2.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知识整合 】【必备知识】必备知识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结婚(1)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原则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3)要求①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4)条件①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③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④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登记(1)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2)效力: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二、离婚要慎重1.不可轻率离婚(1)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规定: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2.离婚(1)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2)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②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必备知识二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原因(1)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2)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要求(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2)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3)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4)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夫妻财产(1)范围: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划分财产归属(1)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当堂练习】一、选择题1.阿峰与阿玉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15日,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④阿玉虽在怀孕期间,若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席兰与章强系夫妻关系,章强与杨华系通过酒吧认识的朋友。杨华刚离婚,心情不好,因此章强给杨华送了一套化妆品,并多次请杨华吃饭。后来章强又带着杨华到三亚游玩散心,并支付了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席兰发现上述支付情况后,起诉要求杨华返还上述款项。本案中( )①章强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无效②章强如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得到席兰同意③因席兰诉求合情合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④如果最终诉讼离婚,席兰可多分得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张女士与罗某协议离婚,约定6岁女儿小罗暂随张女士生活,罗某每年付抚养费2万。罗某按约给付抚养费4年后停止支付,1年后张女士将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1年消费费用7万元及离婚后小罗的攀岩、钢琴等十余个兴趣班培训费共9.6万元。本案中( )①基于罗某停付抚养费,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女士的诉求②若拒付兴趣培训班费,罗某侵害了小罗受教育的权利③张女士的诉求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罗某的法定义务范围④罗某应和张女士协商承担部分消费费和兴趣班培训费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张某与妻子李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儿张甲和一女张乙。婚后,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7年,李某去世。张甲、张乙远在外地工作,张某由临近的侄女张丙照顾。张某于2019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丙。2022年9月,张某去世。张甲、张乙和张丙就张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关于该套房产( )A.房产是张某个人合法财产,其有处置权B.基于遗赠抚养协议,张丙可获得该套房产C.张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张某的遗产D.张甲、张乙和张丙都可获得该房产部分份额5.鉴于男子付某良好的经济条件,女子周某在其母亲胁迫下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周某因此提出离婚,但周某母亲不同意,母女多次发生争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周某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周某若选择离婚,可向行政机关申请仲裁③周某母亲对周某履行监护职责,进行必要的约束④若周某与付某离婚,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李某之母死亡后,李父继续居住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中。两年后,李父再婚,与其妻白某仍在此共同生活。李某在国外生活,三年后,父亲病逝,没有留下遗嘱。李某闻知其父病逝的消息后回国,却发现白某已经将李父名下的房产以200万的市价转让给其亲弟白小某,并已办过户手续。对于此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回房产②该房屋属于白某与李父的共同财产 ③已经过户登记,白小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④白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该房屋的75万市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7.杨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一子,儿子一家常年在国外居住,二老有一套婚后房产和60万元存款。老伴去世后,杨老先生和居住较近的侄女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方式将房产留给侄女,60万元留给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如果杨老先生的儿子和侄女因自书遗嘱而发生纠纷,则可以申请仲裁②因儿子常年不在杨老先生身边,未尽赡养义务,房产可由其侄女继承③杨老先生的儿子对这套房产也有继承权,该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④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人民法院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不考虑特别情况下,以下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①小莉因不堪丈夫家暴,与其分居,两年后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②某公司在送货途中因临时交通管制无法按约送达,请求免除违约责任③“潼关肉夹馍”协会以某商户未入会或未缴费使用该商标为由,诉其侵权④老张与小李签订购房协议后又将房过户给石某,小李要求老张继续履行协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小梅和小亮婚后第二年,小亮因工致残获赔偿金10万元,怀孕的妻子小梅用10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小亮得知后要求小梅返还,小梅拒绝,为此两人争吵不断,小亮提起离婚诉讼。对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应予以调解②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不予受理③购买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应由小梅个人承担④伤残赔偿金属于婚后所得,应由双方共同处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3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一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案中( )①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上诉②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③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④周某离婚,可平等的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11.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一年后,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林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该赔偿是在小张与小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②小林不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③夫妻财产并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④夫妻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以避免财产分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包福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期等内容。下列说法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可自行约定其归属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张某、李某系夫妻关系。自2020年起,李某向刘某借款48000元,出具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夫妻俩起诉至法院。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李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8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账户,且刘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证实夫妻俩均对借款知情。本案中( )①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法院不能公开审理②涉案债务应当认定为张某、李某夫妻共同债务③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④债权人应向法庭提交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2023年3月20日,一段湖南男子抡木椅暴打女儿的视频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愤慨。据了解,男子的妻子为躲避丈夫家暴外出打工,于是男子上门找女儿索要妻子的地址。女儿不肯透露,被男子多次殴打“拷问”妻子下落。据悉,该男子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这告诉我们(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2023年2月,浙江某地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男子中彩票瞒着妻子转移奖金引发纠纷的案件。男子小周(化名)买彩票中了1000万元,税后到手843万元。他未将此事告知妻子。而是偷偷转给了姐姐200万元,并为前妻支付购房款70余万元。妻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该笔奖金,并要求小周赔偿270余万元的三分之二。下列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①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有效,其对中奖奖金有全部处置权②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无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法院应当驳回妻子的要求并撤销转账支付的诉讼请求④小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妻子享有知情权和财产处置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二、判断题16.夫妻财产仅仅涉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7.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会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18.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19.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0.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是降低离婚率。( )21.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2.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23.“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2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5.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三、简答题2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华某、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华某系汇鑫典当公司股东,徐某的儿子系该公司员工。因华某投资房地产缺乏资金,由合伙人担保共同向第三方借款,后因该借款未及时归还,华某通过徐某儿子向徐某借款偿还第三方。2013年8月30日,徐某通过其儿子借款52万元给华某。此后,徐某分几次借给华某部分现金。2014年中秋节后(2014年9月8日为中秋节),华某将夫妻共同持有的房产证交给徐某用于借款的抵押。同年10月10日,经过结算,华某欠徐某借款100万元,华某便出具借款100万元的借条一份,口头答应该借款在一个月内归还。另查明,华某、王某于1997年2月13日登记结婚,2014年10月31日登记离婚。结合材料,分析本案借款是否属华某、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27.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后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人身关系”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2)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试卷第1页,共3页试卷第1页,共3页参考答案:1.D2.B3.A4.D5.B6.B7.D8.D9.C10.B11.C12.C13.D14.B15.D略26.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例中华某在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徐某借款,用于投资房产,此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7.(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2)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案例中的房产属于夫妻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据此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获得部分房产。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