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5.3 善用法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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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5.3 善用法律 教案

资源简介

5.3 善用法律
一、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法维权、依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道德修养: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
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意识,懂得遇到侵害,依法维权。
(四)责任意识:认识到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到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二、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遇难到侵害如何依法维权;为什么要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如何与犯罪分子斗争
(二)难点:法律服务机构的区别
三、新讲讲授
(一)新课导入(温故知新)
1.PPT呈现上两框题重点知识,与学生一起回顾上两知识点
2.教师总结:5.1通过引导同学们了解违法无小事,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从而让同学们警惕身边一般违法行为。5.2通过了解罪与罚(是什么),引导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概括来说,5.1、5.2在于引导同学们(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做一名守法公民。但当他人犯罪侵害我们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我们如何做呢?这便是5.3善用法律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第一目,“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二)新课讲授
第一目 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活动一:以案说法
1.案例回顾
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29分许,现年34岁的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一名女孩(系未成年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该女孩胸部等部位。期间,该女子挪动座位以躲避,被告人王某某仍然继续紧贴并实施触摸行为。18时31分许,被告人王某某以同样方法触摸另一名女子(A女士)的胸部,被女子察觉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当场扭送至公安机关。
2.设问:案例中的女孩(未成年人)的做法是否让犯罪分子停止侵犯?她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
3.学生回答:马上下车、以暴制暴、报警、求助其他乘客....
4.教师引导:侧重引导学生提出的方案,可能带来的结果是什么。是否有利于小女孩维权。
5.教师总结:挪座躲避或立马下车只会助长违法分子气焰;以暴制暴,自己摇身一变,成了施暴者,变成违法分子,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拍照取证,报警,必要时起诉王某,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结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二:出谋划策
1.创设情境
情境一:A女士被侵犯后非常气愤,不想让王某只被行政拘留几日后,又出来犯案。但A女士不知道以何什么罪名告王某,也没有打官司的经历,不知道怎么告王某。
情境二:了解到律师的费用后,A女士虽然很想为自己讨回公道,但因经济困难,只能无奈放弃官司。
设问:请阅读P59“阅读感悟”,帮A女士出出主意。
学生活动:阅读并出谋划策。针对情境一,找律师或法律服务所。针对情境二,找法律援助中心。
教师总结:针对学生回答,点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异同。以上法律服务机构,能够在我们遇难到法律问题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
结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
活动三:关注案件后续
1.呈现:案件后续
为让“咸猪手”们再也不敢“伸手”,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一方面加强检法沟通,对于法律适用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另一方面,通过主动授课、提前介入等方式提升公安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认识与证据把握。
2019年8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15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设问:(1)在案例办理中,哪些国家机关参与其中?起到什么作用?这给我们什么启示?(2)在该案件中,是通过什么的方式维护了女孩子及女士的权益?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
教师针对(1)问总结: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参与其中,分别起到侦办、起诉、审判作用。这启示我们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须时可认直接向人民院起诉。
针对(2)问的总结:在该案件中,是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了女孩及女士的权益。紧接着引出什么是诉讼含义、地位及分类。注意点明诉讼并不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方式(非诉讼方式:调解、仲裁等)
知识归纳
(1)遇到侵害(怎样)依法求助?
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诉讼的含义、地位、类型
含义: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打官司”
地位(作用):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非诉讼手段:和解、调解、仲栽)
类型:民事诉讼(民告民)、行政诉讼(民告官)、刑事诉讼(适用犯罪案件)
第二目 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活动四:面对歹徒行凶,你路见不平一声吼吗?
1.呈现图片及视频资料(高中生扔书包怒砸歹徒救6岁女童)
2.设问:
假设你是在场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你会袖手旁观吗?为什么?
如果不会,你会怎么做?
3.教师引导:
针对(1)引导:通过与同学讨论袖手旁观带来的影响,及提供高中生见义勇为的正面例子,让学生意识到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见义勇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针对(2)引导:遇到歹徒行凶,一定要“拼了”吗?又该如何应对呢?展示P62“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常见方法”。
4.教师总结: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见义勇为作为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因此,我们要见义勇为!但是,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冲动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
5.知识归纳
(1)青少年为什么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P61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历来受到全社会的褒扬和敬佩。
(2)怎样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①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②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③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课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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