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 教学设计教材分析《让我们的学校更美好》选自统编教材三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我们的学校》最后一课。本课编写依据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我们的学校生活”里的第5条“知道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负责”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简要认知重要民事权利,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初步理解权利行使规则,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作为本单元的最后一课,本课的目标是引导学生整理学校生活经验,认识学校作为其成长天地的重要性,具有为学校发展出点力的责任心,从而提升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同时,学校的重要性也体现在学校是学生受教育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本课由两个板块组成,“我们的成长天地”“我为学校出点力”,分两个课时完成。第一课时设计理念是帮助学生整理学校生活经验,讨论在家学习而放弃学校上学的现象,以及感悟失学女童心声的活动。引发学生对学校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受教育权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教学目标1.帮助学生整理学校生活经验,懂得学校对自身成长的重要意义。2.通过讨论在家学习而放弃学校上学的现象,以及感悟失学女童心声的活动,引发学生对学校重要性的认识。3.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受教育权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教学重难点重点:通过讨论在家学习而放弃学校上学的现象,以及感悟失学女童心声的活动,引发学生对学校重要性的认识。难点:感悟失学女童心声的活动,引发学生对学校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教学过程活动一:我们的校园生活(一)走进我们的学校1.师:同学们,你们了解我们的学校吗?2.出示学校校园文化照片,再问:通过刚刚的图片欣赏,你们了解我们的学校吗?3.师:同学们,我们的学校不仅仅是安徽省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还是芜湖市文明校园呢。身在这样的学校,我们多么的幸福啊!(二)走进我们的生活1.出示学生在校学习、玩耍、参加活动等方面的照片。2.师:我们在学校的时间挺长的,你们是如何度过的?3.小小分享会:你在学校都有哪些收获?(1)小组内分享。(2)小组代表上台分享。4.教师出示四幅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请同学们说说照片背后的故事。(1)美术课上捏橡皮泥。(2)六一儿童节表演街舞。(3)代表学校外出展演经典诵读。(4)书法课上写书法。5.师:学校生活丰富多彩,在学校我们可以……6.生答,老师板书。(板书:学本领 学技能 锻炼身体……)活动二:我们的成长天地1.师:学校是我们成长的天地,是我们第二个家。在这里,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本领,还可以参加各种活动。2.出示P41页案例。小玲是个电脑迷。她说:“我在家利用电脑就能学习,不去学校也行。”你同意她的观点吗?1.师生交流。2.师:小玲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尝试在家用电脑学习一周,你可以现象一下,小玲在家学习一周后的情况吗?3.师生交流。4.小组讨论:学校仅仅是学习场所吗?在学校学习和在家学习分别有哪些优势?5.小组汇报。(板书:思考多了 交流多了 欢乐多了 ……)6.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们知道了在学校学习和在家学习相比,优势还是比较多的。活动三:学习真重要1.出示P42页诗歌《女孩》。听了刚刚的朗读,你听懂了什么。2.思考: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小女孩面临失学?3.师生交流:家庭贫困和有些家庭重男轻女的观念是导致女童面临失学的主要原因。4.思考:如果不识字,你的生活会怎么样?5.小组讨论:受教育之后,你可能成为什么样的人?6.教师讲述“大眼睛女孩”苏明娟的故事。1991年,一张"我要上学"的照片让中国人记住了那双大眼睛。也引发外界对于农村失学儿童的关注。在希望工程的捐助下,苏明娟顺利完成了学业, 2005年,苏明娟考入安徽大学,毕业后,她进入银行系统工作。她一直致力于帮扶贫困生,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社会的关爱。2017年,苏明娟当选为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7.师小结:同学们,读书改变了苏明娟的命运,让她的事业美满,家庭幸福。同样,苏明娟用自己的行动回馈社会,为社会做贡献。学习真重要啊!活动四:我们的法律保障1.思考:在我国有些地区,由于贫穷和性别偏见,一些女童被迫失学。她们应该如何来保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呢?2.师生交流。3.出示P42页知识窗《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4.师:同学们,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保护我们的受教育权。5.教师出示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6.教师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7.小组合作:(1)学生拿出“法律小宝典”,用法律知识帮助失学女童。(2)小组合作。(3)小组代表发言。8.教师小结:接受义务教育既是紫的权利,也是自己的义务。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应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这也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履行的义务。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