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上册2.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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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上册2.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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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德育目标: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权利意识。
2.知识目标:知道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行
使权利有边界。
3.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小组合作、自主探究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1.重点:
(1)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权利意识。
(2)知道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行使权利
有边界。
2.难点:
(1)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权利意识。
(2)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能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教学方法
1.情境创设法
2.事实举例法
3.合作探究法
教学过程设计
活动一:新闻播报,导入新课
问题 1:听了“卖鱼男孩的故事”你有什么感受
【设计意图:学生由上节课“我是中国公民”中感受今天的幸福生活,和案
例中的小男孩进行一个对比,从而引出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不仅复习了三
年级的知识,而且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师生活动:
1.今日说法一一知法、守法我能行!欢迎同学们来到今天的法治小讲堂。在上一
节课中,我们感受到身为一名中国公民的自豪与骄傲,感觉生活在这样的国家很
幸福,能说说你的幸福体现在哪里呢
2.学生分享。
3.教师介绍案例:卖角男孩
日未:头巴力技
在山东省某镇菜市场一个卖鱼的小摊点,每到傍晚这里的生意异常火爆,9
岁小男孩杀鱼动作很娴熟,一条鱼在他手里一两下,弄得妥妥的,深得顾客欢喜。这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母觉得他读书不好,爸爸生病,妈妈一个人无法照顾全家,就让他辍学在家帮忙打理生意。市民看到卖鱼小男孩的这一幕,将照片发到网络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小男孩的爸爸将孩子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爸爸以这是自己的家务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政府部门也对其父母进行了警告,父亲还说读书有什么用 只有干活挣钱才有出路。
问:针对这件事情,你想说些什么 小男孩受到什么法律的保护呢
4.同学分享感受,引出“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教师出示课题: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活动二:合作探究,学习新知
问题1:识权利一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资料介绍,让学生认识权利含义并知道权利受到到宪法的保障。]
师生活动:
1.教师出示图片,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此图喻意的理解。谈一谈:你觉得
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怎样来的呢 如何得以保障
(1)教师介绍旧中国与新中国在保障基本权利的不同。
1912年,辛亥革命结束后,由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人士在南京成立了临时政府,孙中山仁临时大总统,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出了保障国民权利,但当时内忧外患,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公民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1954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三章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82年,颁布了现行宪法,全面细致的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
(2)学生总结。
公民的基本权利指的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利。
问题2:知权利一一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包括哪些内容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合作,根据《宪法》条文,让学生了解哪些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总结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
师生活动:
1.小组合作完成活动园。
(1)活动园情景中公民享有的权利对应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了解《宪法》第 33-51条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3)总结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2.课堂练习:除了宪法以外,我国还制定了很多法律,具体落实宪法中规定的哪些公民基本权利
问题3:说权利一一权利在生活中是如何体现的
[设计意图:通过一些生活事例的介绍,让知识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
师生活动:
1.生活实例:老师平凡一生中,享有哪些权利
2.联系生活:小学生享有哪些公民的权利呢
问题4:悟权利一一公民应该如何行使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分析案例,从而明白权利行使是有边界的。]
师生活动:
1.情景分析:高叔叔的做法对吗 为什么 如果是你会怎样做
2.讨论:公民的拥有的权利和超越权利范围的做法有什么不一样
3.知识点总结:权利行使有界限。
活动三:知识拓展,点拨提升
问题1:你对视频中的做法如何看待,对你有什么样的启示
【设计意图:在本节课的学习中,学生明白:当公民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维权,但如果维权过度,或维权不当,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问题再次升级“过度维权会怎样”,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
师生活动:
1.观看视频。
(1)视频中的做法如何看待
(2)对你有什么启示
2.教师总结。
视频当中的这对夫妇在维护自身权利的时候超出权利的范围,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是一种维权不当的做法。维权不当,或是超出权利界限的范围,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八、课堂小结
师:同学们,你们还记上课前老师讲的卖鱼小男孩的故事吗 (教师讲解卖鱼男孩的遭遇)
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义务,宪法不仅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又是如何规定公民的义务呢 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呢 我们下节课继续学习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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