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标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问题导学】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2.赡养义务的内容和要求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4. 家庭违法行为5.继承的含义、内容、条件、债务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要求7.遗嘱、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8.遗嘱继承的效力、形式和意义【体系构建】【必备知识】必备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1.育小职责大父母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父母的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父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2.敬老是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法律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备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考点精讲A.TIF" \* MERGEFORMATINET1.继承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2.法定继承有顺序(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靖春春\\e\\靖春春\\2023\\一轮\\政治 部编 新教材\\教师word\\F9A.TIF" \* MERGEFORMATINET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法定继承的原则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继承范围和顺序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有效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种类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难点突破】1.归纳提升 抚养、扶助与扶养抚养 扶助 扶养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不同 相同点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当堂达标】1.(2023·江苏·统考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2023·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②前妻周某③女儿小钱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0·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6.(2024·浙江·模拟预测)2022年8月,王女士回家途中被一包从天而降的垃圾砸中,这导致王女士5根肋骨骨折。警方通过外卖订单找到肇事者为13周岁的男孩小张。因赔偿问题无法谈拢,王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小张的父母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小张的父母应该给予王女士适当补偿③外卖订单属于书证④外卖订单属于物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3·江苏南京·校考模拟预测)陈某(父母已去世)离婚后,和两个子女一起生活。2016年,陈某和李某再婚。2018年,陈某和李某的龙凤胎子女诞生;同年,陈某和李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陈某和李某的名字。2021年陈某因车祸重伤,获得100万元赔偿金。2022年陈某不幸去世。当时,陈某和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8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陈某的遗产应由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继承②房屋若按市场价出售,李某可获得288万元③100万元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李某的父母有权继承陈某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2023·海南·模拟预测)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杜某、11岁的女儿及张某母亲。2022年12月张某因病去世时,张某和杜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12间,现金6万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下,对这12间房屋和6万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①张某女儿还较小,可能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②必须由杜某、张某女儿、张某母亲平均分配③张某母亲、妻子及女儿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杜某一般应当分得6间房屋和3万元现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2·天津静海·静海一中校考模拟预测)甲10岁时,父母离婚,甲随其母李某生活。1年后,李某再婚,继父王某与李某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某与李某婚后生一子乙。后王某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继父王某的遗产,遭到乙的反对。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合理的有( )A.乙作为王某的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无权继承B.甲与王某具有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甲作为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甲和乙应该平均继承王某的遗产D.王某的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王某的父母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10.(2023·河北唐山·统考二模)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11.(2023·海南·模拟预测)田甲因母亲去世怀恨父亲,多年不与父亲来往,年迈的父亲由其侄子田丙照顾多年。后来,在亲友的劝说下,田甲放下仇恨也探望老父亲多次。田甲父亲病重住院期间,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给侄子田丙。田甲父亲去世后,田甲和田丙就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①口头遗嘱有效,田丙可以继承田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②田甲多年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丧失了继承权③田甲父亲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田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2023·西藏林芝·校考模拟预测)李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每人继承一套房产。5年前,女儿病故,之后李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女婿照顾,李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李大爷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李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正确的是( )①李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②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③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先于自书遗嘱,儿子应该继承一套房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2023·吉林·统考模拟预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表明( )①育小职责大,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②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③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但无权对其进行惩戒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4.(2023·湖南岳阳·统考模拟预测)张某与妻子李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儿张甲和一女张乙。婚后,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7年,李某去世。张甲、张乙远在外地工作,张某由临近的侄女张丙照顾。张某于2019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丙。2022年9月,张某去世。张甲、张乙和张丙就张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关于该套房产( )A.房产是张某个人合法财产,其有处置权B.基于遗赠抚养协议,张丙可获得该套房产C.张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张某的遗产D.张甲、张乙和张丙都可获得该房产部分份额15.(2022·山东·统考模拟预测)宋大爷的大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宋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没有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宋大爷还有一个丧失劳动力的养子丙。不久前宋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②乙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老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100万元应由宋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④丙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2023·浙江温州·乐清市知临中学校考二模)高老太一生未婚未育,有一个身有残疾的弟弟需要照顾。年过八旬的高老太与曹女士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曹女士。若该协议合法有效,曹女士( )①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杨老太遗产 ②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依法接受遗产③因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而成为遗嘱继承人 ④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成为高老太的意定监护人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17.(2023·辽宁·校联考模拟预测)周先生和刘女士系夫妻关系,生育了三个女儿。她们均各自成了家,其中二女儿招婿入门。二女儿去世后,二女婿李先生尽心尽责照顾老夫妻俩,老夫妻俩去世后,李先生又料理其后事。在要求分割并继承父母遗产未果后,其余两女儿将李先生告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李先生共同继承并分割父母遗产。邻居甲证明,老人自愿将全部遗产留给李先生。在该案中( )①大女儿和小女儿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②李先生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③李先生可以根据老人的生前遗嘱继承其全部遗产④李先生和周先生其余两女儿均享有遗产继承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8.(2023·江苏徐州·校考模拟预测)陈某和妻子李某均已退休多年,两人名下有两套房产,另有存款30万元。他们的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在外地生活。2023年4月,陈某因遭遇车祸不幸离世,李某与其妹妹订立口头意定监护协议。随后李某立下遗嘱:房产给两个女儿,陈某的车祸赔偿款两个女儿一人一半,30万元存款留给其妹妹作为监护回报。下列对于本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A.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有权处置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妹妹据此可得30万元C.两个女儿如没有赡养母亲应被依法剥夺其财产继承权D.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且李某只能处理自己的存款19.(2023·山东济南·山东师范大学附中校考模拟预测)苏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苏某名下。苏某有四个子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父母同住并悉心照顾二老。其他三个子女只每月给老人赡养费,较少探望。苏某夫妇在无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老伴儿去世后,苏某和小儿子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合同,象征性地约定房款为100元,并迅速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其他子女得知后,与父亲、弟弟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苏某可以全权处置房屋,但应在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下立遗嘱B.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小儿子已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C.口头遗嘱无效,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平分D.小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20.(2023·广东深圳·翠园中学校考模拟预测)李某去世前自书遗嘱,为一直照料他的王某设立了名下一处房屋的居住权,但未设置具体期限。李某去世后,其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搬离该房屋。法院判决李某遗赠设立居住权有效,并酌情设定了居住期限。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资料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①进行居住权登记有助于减少类似纠纷②该判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判决,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④为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所有权人无权出售该房屋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1.(2023·广东·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国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2021年9月,孙某儿子去其他城市工作,孙某的生活起居由其侄子照顾,孙某便让社区干部老张打印遗嘱,由其侄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其侄子所有。2022年7月,孙某与老张一同外出旅游,途中孙某因钱包被盗,向老张借款6000元并打了借条。旅游途中二人遭遇泥石流,孙某不幸被砸伤,住院期间得到其女儿的精心照顾。2022年9月孙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给女儿。当日孙某过世。事后,老张拿着借条找到孙某的侄子要求还款。(1)材料中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是否有效?(2)老张是否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如不能,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请分别说明理由。22.(2024·湖南永州·统考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李的儿子小李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创办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资金不足,向父亲老李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三年后归还。两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但小李仍有个人存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老李因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小李还款并支付医疗费。小李认为:公司已破产不需要再还款,并表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不给老李支付医疗费,以后也不再照料老李的生活。老李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参考答案:1.D【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2.C【详解】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点睛】3.B【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情境中的描述正确。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情境中的描述错误。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情境中的描述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情境中的描述正确。故答案选B。4.B【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点睛】5.D【详解】D:因为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当孙某病重,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符合题意,D入选。AC:①说法错误,孙某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AC不选。B:②说法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B不选。故本题选D。6.A【详解】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13岁的小张属于未成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高空抛物砸伤王女士,因此,作为其监护人的父母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②:小张的父母应该给予王女士适当赔偿,而不是补偿,②排除。③④: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因此,外卖订单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③正确,排除④。故本题选A。7.A【详解】①: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陈某父母已去世,所以陈某的四个子女与其妻子对陈某的遗产均有权继承,①符合题意。②:陈某过世后,房屋价值一半归李某,即240万元,余下的240万元,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继承48万元,故李某可获得240+48=288万元,②符合题意。③:一方因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陈某因车祸重伤获得的100万元赔偿金属于陈某个人财产,③排除。④:李某的父母不是陈某遗产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陈某遗产,④错误。故本题选A。8.B【详解】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张某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年龄还较小且缺乏劳动能力,可能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①正确,②错误。 ③: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张某母亲、妻子及女儿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④: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张某和杜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12间,现金6万元,因此张某的遗产是房屋6间,现金3万元,这部分遗产由杜某、张某女儿、张某母亲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B。9.B【详解】AB: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与王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以有权继承王某遗产,A排除,B正确。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C排除。D:王某的父母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D排除。故本题选B。10.C【详解】①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材料中"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该补充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①④符合题意。②: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因此,刘某的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说法错误。③:刘某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的孩子改名的行为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11.A【详解】①③: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田甲父亲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给侄子田丙,该口头遗嘱有效,田丙可以继承田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侄子田丙不是法定继承人,故田甲父亲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③正确。②: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一内容,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且后期田甲也多次探望父亲,②错误。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田甲父亲口头遗嘱有效,因此田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该赠与田丙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而不是全部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A。12.C【详解】①: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②③: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二份遗嘱是李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该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②③符合题意。④:《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第二份自书遗嘱,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④错误。故本题选C。13.B【详解】②:材料强调育小职责大,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②与题意无关。③: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合理的惩戒,③说法错误。①④:根据材料中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表明育小职责大,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①④正确。故本题选B。14.D【详解】A:该套房产是张某与李某共同所有,不完全是张某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张某没有完全处置权,A错误。B:材料中张某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丙,张丙可获得属于张某个人的房产部分,不能获得获得整套房产,B错误。C:张丙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通过遗赠的形式获得张某赠与的财产,C错误。D:该房产是张某与李某婚后所购,虽登记在张某自己名下,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某只能把属于自己那部分房产以自书遗嘱的形式赠与张丙,而不能把整套房产赠与张丙,所以张甲、张乙和张丙都可获得该房产部分份额,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5.B【详解】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故①正确。②:如果没有抚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除非是遗嘱继承。乙与宋大爷无抚养关系,无权继承宋大爷的遗产,②错误。③:100万元的存款应分割,其中50万宋大爷老伴个人所有,剩余50万由宋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③错误。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丙因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④正确。故选B。16.A【详解】①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曹女士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杨老太遗产,但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从而获得高老太的遗产,①②正确。③:遗嘱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曹女士不是法定继承人,不会因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而成为遗嘱继承人,③排除。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高老太与曹女士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17.C【详解】①:材料无法体现大女儿和小女儿未尽赡养义务,而且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了继承权,①错误。②: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该案中李先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②正确。③:口头遗嘱,须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才有效,本案中老人的口头遗嘱只有邻居甲能证明,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③错误。④:在该案中,依据法律规定,李先生和周先生其余两女儿均享有遗产继承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18.D【详解】D:《民法典》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本案中的存款 30万元属于陈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通过析产可得到其中一半,另外的一半由李某和两个女儿继承,故李某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存款,D符合题意。A: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个人财产,李某无权处置。车祸赔偿款不属于遗产,属于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主张赔偿并有权分割赔偿款,A排除。B: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是无效的。而30万元并不都归李某处理。 李某可将自己能支配的存款部分留给妹妹,但这个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因其妹妹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B不选。C: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能力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中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不赡养老人并不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范畴,C不选。故本题选D。19.D【详解】A:涉案房产是苏某与老伴儿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儿去世后,苏某与四个子女并未对房产进行析产、继承分割,因此,该房产就是苏某与四个子女共同共有,因此,苏某无权单独处分房产,故A错误。B:苏某与小儿子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登记,双方实为赠与关系。父子俩对于房产包含苏某老伴儿的遗产应属明知,在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虽已完成过户登记,但小儿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B错误。C:口头遗嘱须由两个以上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苏某夫妇在无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该口头遗嘱无效;在苏某老伴儿去世后,涉案房产处于苏某与子女共有的状态,因此,“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平分”表述错误,故C不选。D: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父母同住并悉心照顾二老,其他三个子女只每月给老人赡养费,较少探望,因此,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故D正确。故本题选D。20.A【详解】①: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为了保障居住权人权利,应当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这有助于减少材料中出现的纠纷,①符合题意。②:李某为感谢王某的照料,生前作出馈赠居住承诺,李某去世后应秉承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其子将王某赶出家门有违公序良俗。所以,法院的判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②符合题意。③: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应的判决、裁定有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本案非再审,③不符合题意。④: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非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售该房屋,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21.(1)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的情况下立下的,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故该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孙某2018年立下的自书遗嘱无效。(2)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分析】背景素材:孙某的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遗嘱的有关知识,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2018年,孙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存款给儿子→可联系自书遗嘱无效,原因:前后立有多份遗嘱,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关键词②:2021年9月,打印遗嘱,房屋归其侄子,见证人:老张→可联系打印遗嘱无效,原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此份遗嘱见证人人数不够。关键词③:2022年9月,孙某立下口头遗嘱,房子和存款给女儿,见证人:三位医生→可联系口头遗嘱有效,原因:口头遗嘱见证人人数符合要求,且是最后一份遗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注意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考查老张应找谁讨回借款的问题并说明理由,需要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可联系理由:打印遗嘱无效,孙某侄子未继承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侄子讨回借款。关键词②: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可联系理由: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孙某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孙某遗产由孙某女儿继承,故老张应该找孙某女儿讨回借款。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22.小李的观点不正确。①老李和小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到期后,小李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②小李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没有义务再帮助扶持他;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照料老李生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也不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分析】背景素材:小李自主创业向父亲老李借款10万元纠纷案考点考查:合同、敬老是义务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 本题是评析题,需要调用合同、敬老是义务的有关知识。回答此类问题的基本思路先判断正误,然后论据说明。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正误判断:小李的观点不正确;论据①:老李和小李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到期后,小李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论据②:小李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没有义务再帮助扶持他;另外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照料老李生活,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的。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