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一、课标要求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二、必备知识1.民法的作用和调整对象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4.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具体内容5.人身权利有哪些,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为什么?6.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权利7.肖像权的主体、含义和权利8.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和要求9.隐私权的含义和保护隐私的意义10.维护个人信息的原因、如何使用及意义三、构建体系四、精讲点拨必备知识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3.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4.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必备知识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人身权的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地位 内容 常见侵权行为生命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侵害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等,也认定为侵害身体权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2)姓名权、肖像权姓名权 内涵: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内涵: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 ①内涵: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五、典型习题1.(2023·湖北·校联考模拟预测)2016年11月,王某乙因建设家用房屋向亲哥王某甲借款5万元。2017年5月,王某乙病逝,其妻儿宋某、王某杰归还了部分欠款。2019年4月,王某甲妻子因病住院,于是王某甲要求宋某和王某杰偿还剩余欠款,二人因经济状况不好迟迟未还。王某甲遂将宋某和王某杰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欠款。本案中(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宋某和王某杰偿还剩余欠款的行为②宋某和王某杰作为债务人,负有偿还剩余欠款的法定义务③债务人已经亡故,宋某和王某杰仅负有道义上的还款责任④基于王某甲已经起诉,双方已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债务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2023·北京怀柔·统考模拟预测)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5岁的中学生小张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银行卡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C.小张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D.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3.(2023·山西晋中·三模)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应当归还失主。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下列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①小林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②小林应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③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④小林父母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的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023·海南·模拟预测)电视剧《我爱我家》中纪春生懒散歪斜地躺靠在沙发的一幕,形成了“葛优躺”这个词,这幅画面也被人制成表情包,一直火到现在。面对大家的调侃,纪春生的扮演者葛优并不乐于见到这种行为。截至2022年5月,针对使用了剧中“葛优躺”画面截图的公司,葛优先后提起了398起诉讼。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①相关侵权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以及赔偿损失②使用真人表情包,要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③未经授权擅自将截图用于商业目的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④作为被侵权方的葛优是在依法维护自身的隐私权、荣誉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3·浙江温州·乐清市知临中学校考二模)王某系其小区业主,2022年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和王某因物业服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物业公司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胜诉,随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并将上述生效判决文书拍成图片,发在该微信群里,对于文书首页的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未作遮挡。本案中物业公司( )①正当收集、使用王某的个人信息,未侵犯王某的个人信息权②向王某主张拖欠交物业费的诉讼,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③该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王某个人信息的泄露④未有效隐蔽王某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8.(2023·浙江温州·乐清市知临中学校考模拟预测)郝帅为业务而经常出差,郝妻对此疑神疑鬼。郝帅表示可随时查看自己手机上信息。郝妻为查证郝帅出轨证据,一晚,趁郝帅熟睡,用郝帅手机向手机里存着的每一个疑似女性的号码发信息“我想你了”。事后,郝帅不时接到来自那些女性朋友家人的责问电话,既烦又尴尬。本案中郝妻( )①侵犯了郝帅的隐私权 ②侵犯了郝帅的名誉权③没有遵循夫妻地位平等原则 ④应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3·江苏扬州·扬州中学校考模拟预测)以“葛优躺”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案由均是葛优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葛优胜诉率达99.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涉事企业侵犯了葛优的人格权,应立即停止侵害②涉事企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应承担违约责任③涉事企业若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有权行使上诉权④涉事企业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10.(2023·浙江·校联考模拟预测)张某因不满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以对方侵犯自己权利为由诉至人民法院。对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对商家的差评行为不构成侵权②商家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③可把赔偿损失和恢复名誉作为诉讼请求④商家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2023·河北·校联考模拟预测)甲带着女朋友到乙的服装店试穿了一条裤子,乙心直口快地说甲可能是“长短腿”,于是当场拿出皮尺进行测量,并得以证实。事后,甲的女朋友因甲的“长短腿”问题与甲分手。甲状告乙进行维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谅解,乙还主动送给甲一张服装店终生八折卡。本案中( )①乙的言行有违公序良俗,以侵扰、公开方式侵犯了甲的隐私权②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对甲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赔礼道歉③八折卡是具有一定惩罚性的经济赔偿,其执行具有强制效力④乙的言行与分手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但未对甲的女朋友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2023·河北沧州·校联考三模)杨某与张某是邻居,因相邻关系问题没有妥善解决而交恶。近日,杨某发现张某买了一只宠物狗并故意给其宠物狗取和他一样的名字。在该事件中,张某的行为( )①侵犯了杨某的人格权②侵犯了杨某的身份权③侵犯了杨某的姓名权④侵犯了杨某的荣誉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2023·江苏徐州·徐州市第一中学校考模拟预测)一理发店两名前员工与理发店老板有劳动争议,于是二人提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的调解下,理发店老板与这两名前员工达成和解,劳动争议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理发店老板还是不服气,于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含有这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住址等信息的照片,并配以“这两个人,希望同行慎用”的文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理发店老板的行为侵害了两名前员工的隐私权②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③两名前员工可强制将其纠纷再次提交仲裁庭进行裁决④理发店老板的行为侵害了两名前员工的隐私权与姓名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材料分析题14.(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缘起】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过程】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相关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乙认为:只要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应受到警告处罚,甲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所以甲应受到警告处罚。甲认为:只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才应受到警告处罚,自己没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应受到警告处罚。(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2)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15.(2023·湖北·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参考答案:1.A【详解】①:本案涉及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宋某和王某杰偿还剩余欠款的行为,①符合题意。②:王某乙借款5万元用于建设家用房屋,可见5万元被用于满足家庭共同需求,这5万元债务并非王某乙的个人债务,而是家庭共同债务,②符合题意。③:宋某和王某杰对剩余欠款并非负有道义上的偿还责任,而是负有法律上的偿还义务,③不选。④: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调解的。调解的方式主要是: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等。即使王某甲已经起诉,双方也能通过诉讼调解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④不选。故本题选A。2.D【详解】A: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没有构成诈骗罪,A表述错误。BCD: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和变更的民事行为。13岁的中学生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D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故本题选D。3.D【详解】①:小林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林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而不强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不选。②:小林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是道德和文化层面要求,不是法律要求,②不符合题意。③④:从法律层面上将,施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③④入选。故本题选D。4.B【详解】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故本题选B。5.C【详解】①③: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②④: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6.C【详解】②③:针对使用了剧中“葛优躺”画面截图的公司,葛优先后提起了398起诉讼。这表明未经授权擅自将截图用于商业目的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启示我们使用真人表情包,要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②③符合题意。①:相关侵权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不是排除妨碍,①排除。④:材料涉及侵犯肖像权,不涉及侵犯荣誉权,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7.D【详解】①:本案中物业公司公开判决文书时,未隐蔽王某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造成王某信息泄露,侵权隐私权,①错误。②: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②说法错误。③:该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王某个人信息的泄露,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③正确。④:该行为未隐蔽王某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8.A【详解】①:法律明确规定个人都有隐私,哪怕夫妻之间,也不可随意翻看别人的手机,本案中郝妻侵犯了郝帅的隐私权,①符合题意。②:本案中郝妻郝帅手机向手机里存着的每一个疑似女性的号码发信息“我想你了”。事后,郝帅不时接到来自那些女性朋友家人的责问电话,既烦又尴尬,假借郝帅某名义私发微信的行为,已经造成较为恶劣影响,郝妻必须消除影响,恢复郝帅名誉,②符合题意。③:夫妻地位平等包括人身和财产平等,题干中不涉及,③不合题意。④: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题干中状态已经结束,郝妻必须消除影响,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9.B【详解】①: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材料强调,涉事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葛优躺”照片,这涉嫌侵犯葛优的肖像权,也说明涉事企业侵犯了葛优的人格权,因此,应立即停止侵害,①正确。②:涉事企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错误。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如果涉事企业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则有权行使上诉权,③正确。④: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被称为辩护人。涉事企业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委托辩护人,④错误。故本题选B。10.A【详解】①: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张某对商家的差评行为属于正常评价,不构成侵权,①正确。②:商家公开发布张某群聊记录和监控录像等,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②正确。③:本案中,可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作为诉讼请求,而不是赔偿损失和恢复名誉,排除③。④:商家主观故意致张某利益受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11.B【详解】①:乙心直口快,当众指出甲的缺陷,有违公序良俗,以侵扰、公开方式侵犯了甲的隐私权,①符合题意。②:名誉一般指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涉及的是乙因为心直口快导致甲与甲的女朋友分手了,未涉及甲的名誉权,②排除。③:八折卡是乙主动送给甲的,并不是惩罚性的经济赔偿,③排除。④:乙的言行导致甲分手,侵犯了甲的隐私权,但未对甲的女朋友构成侵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12.B【详解】①:张某故意给宠物狗取和杨某一样的名字,带有侮辱成分,可见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人格权,①符合题意。②:张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杨某的身份权,主要是侵犯其人格权,②与题意无关。③: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拥有姓名权,恶意重名是侵犯姓名权的表现,③符合题意。④: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张某的行为没有侵犯杨某的荣誉权,④不选。故本题选B。13.A【详解】①:理发店老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含有这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住址等信息的照片,并配以“这两个人,希望同行慎用”的文字,暴露了其个人私密信息,这侵犯了两名前员工的隐私权,①入选。②:材料体现是仲裁庭的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该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②入选。③:根据仲裁法规定,达成仲裁调解协议的,两名前员工不能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交仲裁庭进行裁决,③不选。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虽然理发店老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含有这两人姓名等个人信息的照片,但是并没有侵犯其姓名权,④不选。故本题选A。14.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3)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分析】背景素材: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及解决考点考查:假言推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丙公布录音,并没有捏造事实,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是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公布信息,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可联系教材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知识;关键词②: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可联系教材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可联系教材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关键词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可联系教材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知识;关键词③: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可联系教材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点睛】15.(1)①甲的观点片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甲认为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是不对的。②乙的观点正确,方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相违背,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方某不用赔偿。③丙的观点正确,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会打击热心劝阻吸烟者的积极性,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分析】背景素材: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例考点考查:民法典、全民守法、联言判断等有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可联系教材知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关键词②: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可联系教材知识劝阻老人吸烟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词③: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可联系教材知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