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1法不可违 教学设计【教学目标】1.树立“法不可违”的信念,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一般违法行为。3.知道法律的作用,违法行为的分类,认识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危害,懂得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教学重点】违法无小事【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教学过程】课前播放视频:《民法典口诀歌》一、导入新课师提问:同学们对民法典了解多少?(根据学生回答,简单介绍民法典)过渡:这节课我们就从民法典谈起,共同学习《法不可违》。二、学习新课(一)读法律条文,明法律作用材料一:展示民法典条文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分析、总结: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法律的指引作用)材料二:展示民法典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两百零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分析、总结:法律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法律的评价作用)(二)析违法案例,知违法分类播放视频:《民法典第一案:高空抛物案件》思考:被告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民事违法行为?播放视频:《高铁霸座》思考:彭某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行政违法行为?播放视频:《毒杀野生斑鸠》思考:史某的行为是何种违法行为?承担了什么责任?文字材料分析:什么是刑事违法行为?追问思考:同样是散播谣言,法律责任却不同?材料展示:案例一:网民焦某涛(男,35岁)系某快递公司员工,为寻求刺激、引起关注,故意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其编造的“本人核酸检测阳性”虚假图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现该人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例二:沈阳一网民在微信群内散布谣言称“沈州医院今天死了一个从韩国回来的”。经公安机关查明,该网民为沈阳市皇姑区居民刘某(男,54岁),刘某对自己散布上述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已被沈阳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法律链接——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散播谣言的处罚规定分析刑事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和联系,进一步延伸一般违法行为与严重违法行为的区别与联系。思考完成对比表格内容(三)辨违法行为,做守法公民图片展示:镜头一:酒驾镜头二:醉驾镜头三:出版社未经作者同意发布其作品思考:根据你的经验,上述行为违法吗?如果是,说明属于哪类违法行为并分析危害。进一步讲解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活动: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学校计划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请你结合本节课所学,从“警惕身边违法行为”角度,简单写一段倡议书。结合学生回答,总结:如何做到遵章守法?三、课堂小结结合板书回顾本堂课学习的内容,强调重点,最后引导同学们要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把“法”字记在心中,记住“不违法是我们行为的底线”。四、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