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6.1 人大代表为人民 第一课时 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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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6.1 人大代表为人民 第一课时 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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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课《人大代表为人民》教案设计
第一课时 人民选出的代表
课题 人大代表为人民 第一课时 单元 第三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六年级
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知道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选出人大代表,选举资格,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 道德修养:培养选民应该珍惜选举的权利的情感,真正明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感 法治观念:懂得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选票代表着一种民主权利。 健全人格:人民是如何选出人大代表。选举流程是怎样的 责任意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以及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程序和资格,懂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重点 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以法律知识为载体,突出法治意识和国家观念。
难点 认识到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要珍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认真行使选举权。
教学过程
一、课前导入
视频:我是人大代表
思考:你的身边有人大代表吗?你知道什么是“人大代表”吗?他们是如何产生的?他们的身上又承担着怎样的责任呢?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新知讲解
(一)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 是一个特定的概念, 是对一种专门职务的特称。人大代表的产生, 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相应的法定职责。
县级、乡级 人大代表 设区的市、自治州 人大代表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
出示图片,展示优秀的人大代表。
作为国家的主人,为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你知道人民是如何选出代表的吗?
(二)探究之旅
选民登记站
选举区人大代表的告示
同学可以做选民登记吗?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 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选一选:谁拥有选举的资格呢?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 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 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 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大代表服务站
排一排:区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的时间顺序
观看视频
排一排:区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的时间顺序
出示图片
猜一猜:市人大代表是由全体选民投票选出来的吗?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 是指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 投票选举产生。
我国县级[ 包括县、 自治县( 旗) 、 不设区 的市和市辖区] 人大代表、 乡级( 包括乡、 民族 乡和镇) 人大代表, 由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 是指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 举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 省级( 包括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人大代表、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 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具体做法是, 这三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产生。
投票现场
观看视频
说一说:看完视频,你们有什么感受?
第三十八条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 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 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 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 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 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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