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9张PPT)知识回顾1.违约责任的内涵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3.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主干知识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4.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以案说法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2)注意问题: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P33相关链接)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知识拓展: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例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甲造谣乙,乙可以要求甲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甲将自己的车放在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将车开走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一般适用于所有权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弄坏他人手机,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将他人手机弄坏,可以要求修好,恢复原状甲强行扣留乙的手机,乙可以要求其返还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知识拓展: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对点训练1“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败诉,落旗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是①消除危险,停止侵害②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④恢复名誉,赔偿损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以案说法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为什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3.诉讼时效①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第196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对点训练22019年5月1日,张某从丁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10月25日,丁某通知张某还款,张某拒绝。于是丁某欲将张某诉至法院。丁某能要回借给张某的5万元吗?丁某在起诉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丁某可以要回5万元借款。但是要注意,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起诉,否则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起算,丁某应在2023年10月25日之前起诉,否则法院就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以案说法(导学案情境一)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说一说法院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判决要点:(1)损害事实:(2)主观过错:(3)因果关系: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主观过错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应注意的、能注意的、未注意)故意还是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以案说法案例一:张先生购买了某小区3号楼的一个地上车位,某日准备取车时,发现车前挡风玻璃被楼上坠落的花盆砸碎,而花盆来源不明。张先生向物业要求查看监控,却被告知3号楼附近的监控已经坏了一个多月,无法查看。案例二:阿黄是刘大哥家养的一只中华田园犬,平常被拴在自家的院子里。某日,赵大妈骑着电动车路过刘大哥家门口,阿黄听见声响突然跃起,挣脱绳索扑向赵大妈。赵大妈一时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刘大哥认为自己栓了狗绳,狗挣脱绳索伤人纯属意外,只愿意支付三千元作为补偿。张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刘大哥是否需要承担赵大妈数万元的医疗费用?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2.特殊侵权责任无/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③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⑤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对点训练32021年9月,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三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A.该楼栋全部住户B.该楼栋三楼住户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D.王某自己C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担责。(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2.特殊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③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⑦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⑧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⑨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对点训练4(导学案情境二)情境二:小雨与小明均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体育课上,老师组织学生绕学校操场走一圈。期间,小明突然推倒小雨,导致小雨摔倒受伤。事后,老师发现小雨手臂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通知其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经诊断,小雨系右侧肱骨外侧髁撕脱骨折。经专业医师鉴定,小雨的伤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本案中的侵权人是谁?侵犯了小雨的什么权利?本案中的责任人应承担什么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1)侵权人:小明;侵犯小雨的身体权和健康权。(2)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侵害行为导致小雨受伤致残,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雨与小明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若学校和老师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推定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对点训练5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①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②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③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知识拓展:区分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区分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对点训练6老王在小区遛狗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老王请求赔偿。老王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构成条件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负举证责任)(1)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2)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侵权人负责举证)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无过错侵权: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课堂小结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校本作业7-2A何某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白酒,饮用后产生严重不适,于是将该酒送往相关部门鉴定,结果显示为假酒。何某找到店家潘某讨要说法未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本案中①潘某侵犯了该知名品牌的商标权②何某的身体权受到侵犯③潘某需承担民事赔偿的违约责任④何某可向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校本作业7-7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的槐树下采蜜。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导致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丙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乙疏于管理导致牛撞翻蜂箱,与丙的受伤存在因果联系,丙可向乙提出赔偿要求②甲侵犯了丙的健康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③乙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④甲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A校本作业7-8唐某好意让同事高某搭乘自己便车回家,路上雨天路滑,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急,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三人均受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唐某对高某受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A.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唐某是出于助人为乐同意高某无偿搭车B.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由不可抗力导致C.需要承担责任,唐某作为车辆驾驶人负责安全是其应有之职责D.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C校本作业7-9自2020年2月至9月,周某将自己从网上收集、购买、交换得到的5万多条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卖给蒋某,获利36000元。2022年1月,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A.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我国民法的优先保护B.侵害他人隐私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C.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C校本作业7-10刘女士吃过晚饭带着自家小狗出门遛弯。途中,一条没拴绳的狗突然从身后蹿出,与她牵的小狗撕咬起来。刘女士见状,连忙扯着牵引绳试图将两狗拉开,不料却被牵引绳绊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其邻居拨打120急救电话,刘女士被送往医院急诊。经诊断,刘女士左股骨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刘女士共支出医疗费近16000元。事后,伤人犬只的饲养人李先生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刘女士遂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以下观点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是A.刘女士的身体权受到了侵害B.李先生认为刘女士是被自家狗的狗绳绊倒的,与自己无关C.李先生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D.根据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李先生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C校本作业7-11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出行,途中遇渗水井口,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张某受伤。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事故地点道路的管理者A部门赔偿其各项损失23万余元。法院通过现场勘查,查明事故地道路宽约13米,视野宽阔,事故发生时渗水井口井框与道路高度差约10cm,存在安全隐患。本案中A.张某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自身受伤应承担全部责任B.井口与张某受伤有因果关系,A部门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C.因张某权益受损伤,不管A部门有无过错,均应对张某承担责任D.除非A部门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张某损伤承担责任D校本作业7-12下列关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是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甲将花盆扔到楼下,花盆砸伤乙,这一幕被小区监控摄像头拍到,甲承担无过错责任③不存在缺陷的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④李某翻墙进入林某家中偷窃,被林某家中用锁链锁着的狗咬伤,林某承担无过错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A校本作业7-14(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D校本作业7-15(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校本作业7-16①小华拍摄制作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的设计和制作,体现了小华个性化的情感表达,给人一定的精神享受,构成了一个视听整体,属于视听作品。小华享有该短视频的著作权。②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B平台及小李未经著作权人小华许可,使用这一视频作品,获得大量关注,从而获得相关经济收益。这一行为侵害了小华著作权,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校本作业7-17(1)绿色原则(及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2)损害的事实(严重污染环境,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主观过错(以低价把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人员),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3)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不影响其是否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