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7张PPT)隋唐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继秦汉之后第二次大统一时期,此时的中国政治统一、国力强盛,疆域开拓,经济繁荣,民族往来和对外交往的活跃,推动了制度上的创新。隋唐大统一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课程标准:1、掌握选官制度的发展变化,认识其发展趋势和科举制的主要影响;2、掌握古代中枢政务机构的演变过程,并认识其变化的特点;3、梳理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变化,认识赋税制度对封建统治的意义;时空定位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选官制度的变化01赋税制度的演变03中央官制的成熟02开放公平规范科学务实便民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选官制度的变化01赋税制度的演变03中央官制的成熟02开放公平规范科学务实便民雁塔题名曲江宴饮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重要建树,被称为中国古代的“第五大发明”;它产生于隋,发展于唐,完善于宋,衰落与明清。一、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1、演变概况:古代选官制度夏商周世官制西 汉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唐到明清科举制血缘(世袭)品德(举荐)门第(品评)才识(考试)时期 制 度 标准 选拔方式 评 价西 周 世禄世卿制 血缘 世袭 任人唯亲,不利于选拔人才战国-秦 军功授爵制 战功 战功 不适应和平年代汉武帝 察举制 征辟制 才能和品行 推荐 容易任人唯亲,形成小集团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门第 世袭 不利人才选拔隋 唐 科举制 才能 考试 积极(明清前)明 清 八股取士 消极(明清)链接:比较古代选官制度2、演变趋势:①选拔标准: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演变为学识才能,选拔标准渐趋公平、公正;②选拔方式: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演变为公开考试,渐趋严密、科学,逐渐制度化;③选拔原则: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开、公平。客观;④统治基础: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⑤选拔权力:由地方转向中央;3、重点突破:选官制度的成熟——科举制①实行科举制的原因:经济上:封建经济发展(中小地主经济和小农经济实力壮大);阶级关系上:士族势力衰落,为满足庶族势力上升的政治需要;政治上:九品中正制使士族壮大,为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科,是考试科目;举,是选拔人才;②过程:(1)先河: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2)确立: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3)发展: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考试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考试由高官主持,提高科举考试地位;登科后孟郊 (唐)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③评价:(1)积极: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将读书、考试、做官联系起来;加强了中央集权,选官权从地方世家大族收归中央;使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古代 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2)消极:科举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用儒学作为考试内容,忽视科技;片面应试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选官制度的变化01赋税制度的演变03中央官制的成熟02开放公平规范科学务实便民二、中央官制的成熟——三省六部制:1、形成过程:①初兴:魏晋南北朝,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②确立: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③发展:唐太宗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的设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2、三省分工及职责:特点:分工明确、彼此制约3、意义: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专权,加强了皇权;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是中国政治制度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深远影响;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选官制度的变化01赋税制度的演变03中央官制的成熟02开放公平规范科学务实便民材料: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基础的财产税,即调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税又称租税;以成年男子为基础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古代农民承担主要赋役种类税:丁税、调税租税及其苛捐杂税役:徭役、兵役链接: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三、赋税制度的演变:1、魏晋时期租调制:魏晋时期开始实行,按户征收粮和绢帛;2、北朝时期租调制: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均田令是租调制推行的经济基础);3、唐初租庸调制:内容: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作用: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每丁每年要向国家:1、交纳粟二石,称做租;2、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3、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交一定数额绢或者布以代役,这称做庸;4、唐后期两税法:①背景:唐后期土地兼并好买卖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掌握的土地减少,均田令被破坏,租庸调制无法推行,政府出现财政困难;②目的: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③内容: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纳税;④作用: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改变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征税依据征收形式征税对象按人丁纳税按土地、财产的多少征收实物征收钱币为主对人身控制较大除王公外的一切家户都要承担租庸调制两税法人身依附减轻人身控制普通民众,王公贵族官僚行商免征链接:与租庸调制相比较,两税法新在何处?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