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教师 班级 教学日期课题名称 6.2夫妻地位平等 课型 新授课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教材分析 “夫妻地位平等”是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的第二框题,属于家庭与婚姻的内容,前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明确《民法典》中规定的基本原则、男女双方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的程序等,讲的是男女双方如何确定婚姻关系,那么确定婚姻关系后,法律上对夫妻双方又有什么规定呢?本框知识就是围绕“婚姻”这一话题继续展开的,是前一框知识的延伸和深入。 本框分为两目内容,第一目“平等的人身关系”,阐述了夫妻双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强调夫妻人格独立,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是自由等;第二目“平等的财产关系”阐述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阐述了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等。通过学习,学生可以掌握法律对婚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关规定,懂得婚姻家庭需要经营,加深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学情分析 本节课授课对象为附高的选考学生,学生学科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法律意识,思维上敏锐活跃但缺乏系统的整合,不够深刻。而本框知识内容有一定的理论性和拓展性,因此需要教师正确引导,结合案例分析、依托活动来增强学生对知识理解,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科学精神 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要理性,秉承科学精神。公共参与 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教学重点 夫妻之间平等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处理财产问题的方法教学难点 如何运用夫妻财产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归属,减少财产纠纷教学策略 知识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视频、图片、文本板书设计教学程序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备注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节课的知识框架 预习新课 学生自主思维,对本框知识有个整体认知。二、逐个击破 三、背诵识记 四、习题练习 通过课本研究与分享,谈谈平等的人身关系的认识 通过课本探究与分享了解平等的财产关系相关知识 设置有针对性的、新颖的练习题,指导学生练习。 学生在学习目标的指引下,通过预习,了解本节课的知识体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式成立。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与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无须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应协商决定生育。 一旦男女结为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共同完成家庭劳动等,许多事情应该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和个人财产划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除了夫妻财产,生活中还经常涉及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辨识判断 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提示 ×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提示 √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应共同承担。( ) 提示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不可以变更的。( ) 提示 ×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 【1】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①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②正确。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夫妻双方无须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④错误。 【2】 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两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2016年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6年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王某夫妻一套别墅。2016年7月,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2017年分红28万元。2020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2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对此案中的法律关系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朋友合伙开公司的28万元分红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某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某的父母赠送的别墅一般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④王某、赵某离婚不影响其与王小某的收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王某以公寓入股获得的2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王某与赵某的夫妻关系确立是在2016年3月,而2016年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公寓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王某,②错误。王某与赵某的夫妻关系确立是在2016年3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王某夫妻一套别墅发生在2016年6月,该别墅不能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③错误。王某与赵某虽然离婚,但王某、赵某与王小某的父子、母子关系并不因双方的离婚而解除,④正确。 1.限时练习,核对答案 2.订正错题后分组讨论,形成集体意见,派代表讲解错题 3.整理错题集,形成错题题库。 在学习新课的过程中,理解平等的人身关系的相关知识。 通过具体的事例,掌握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 通过习题练习,掌握重点、难点,理清易错点,为后续知识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教学反思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