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选必二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边界一、考标和考情二、学习目标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1.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民事主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自身行为负责、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2.结合侵权案例,分析涉案行为损害哪些民事权利,应当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3.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阐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理解法律规定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作用和意义。 3.结合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了解诉讼时效为民事权益保护带来的影响,了解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 4.结合民法典对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理解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分析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5.结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解法律上的过错、因果关系等概念,了解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1.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阐述法律关于民事权利行使和防止权利滥用的规定,理解确定权利界限、防止权利滥用的意义。 2.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生活实例,理解名誉权保护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例外情形之间的关系,了解人身权的限制。 3.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生活实例,理解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含义与要求。 4.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生活实例,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树立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观念。三、复习过程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拓展:侵权责任的归则原则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原则上,行为人不承担的侵权责任,只有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事由时,行为人(或依法承担替代责任的主体)才承担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侵权内容 承担方式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赔偿损失 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使用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他人财物的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①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果超过诉讼时效,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过错侵权 过错推定侵权 无过错侵权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第二款)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6条:)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构成要件 ①加害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加害行为 ②受害人遭受了可救济的损失——损害事实 ③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④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故意或过失)——主观过错 ①属于法律明文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的特定情形 ②加害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③受害人遭受了可救济的损害。 ④加害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理解 ①过错推定不是一种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的一类特别归责方式。 ②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形。 ③对加害人过错的证明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根据(受害人举证证明的)基础事实,推定加害具有过错。 ④若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即使加害人证明第三人具有过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 ①无过错侵权责任,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加害人的过错并非成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加害人有无过错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成立。因此,无过错责任,又叫"不问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 ②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类型 《民法典》明文规定的9种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第1199条) ②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第1222条) 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第1248条) 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第1253条) ⑤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第1255条) ⑥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同行致人损害。(第1256条)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第1257条)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第1258条) ⑨非法占有人占有的高度危险物质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时)的连带责任。(第1242条) 《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11种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第1188条) ②用人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的过错责任、接受个人劳务一方对提供个人劳务一方遭受损害的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属于两个例外)(第1191条与第1192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产品责任(对外:无过错责任;对内追偿:过错责任)(第1203条)。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交法》第76条)医疗产品责任(第1223条)。 ④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道交法》第76条) ⑤医疗产品责任;(第1223条)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1229条至第1235条)。 ⑦高度危险责任(有两个例外)(第1236条至第1244条)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属于例外)。(第1245条)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第1252条) ⑩遭受工伤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情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 ⑾因为帮工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例举 为拍摄反映猴子夜生活的Vlog,乙趁夜偷偷翻进甲动物园,来到“猴山”,近距离接触猴群,观察并拍摄了猴子的夜生活。猴群因被打扰而群起攻击,乙被撕咬、摔打受重伤。 甲未经批准饲养了一条毒蛇,取名"小强",并在蛇的七寸纹身"小强",以便定分止争。有感于《民法典》第1247条所施加的压力,偷偷将"小强"抛弃于下水道。一日,上岸的"小强"于花丛中咬伤游人乙。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权利的含义: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2)民法对著作权设定的界限:民法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含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主体,在法律明文规定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使用情形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报纸和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例1)。 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特点 不同意+不付费 不同意+要付费主体 主要包括四类:报社与期刊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录音制品制作者、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所编写教科书的出版者相同点 ①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②均体现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限制 ③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均无需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相相邻关系含义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 ,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客体 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 注意:所谓“相邻”,并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因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从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四、复习反思1.请尝试画出本框学习的思维导图或概念图请查找问题、记录或指出自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并写下你需要何种帮助写下你学习本框的收获或心得体会,并于其他同学分享五、课堂练习(一)选择题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其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近自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的围墙,使其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2017.3.1)( )[ D]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2.(2023·湖北·统考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2·海南·高考真题)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2022·海南·高考真题)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二)主观题6.(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7.(2023·湖南·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8.【探究与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D 2.C3.【答案】D【解析】①②: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4.【答案】D【解析】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5.答案】A【解析】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故本题选A。(二)主观题6.(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共利益。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2)理由: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7.【答案】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理由:①1994年,张某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对三个人物概念图享有著作权。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③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乙公司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侵犯了甲媒体著作权8.(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2)理由: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