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共42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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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共42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2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标要求 考点概览 考向预测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1.公民的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制度及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4.证据的含义、作用及种类 5.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6.举证责任 1.高频考点: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诉讼程序、举证责任是高频考点。
2.题型预判: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会考查。试题综合性较强,常以生活中的案例为情境,结合前面三个单元的知识,综合分析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备考导航
核心考点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法律和机构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
诉讼法体现的诉讼原则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项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体现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拓展提升: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只有刑事案件中帮助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才被称为辩护人。
易错易混: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①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
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事诉讼中,除以上情形外,审判、检察或侦查人员如果在本案中曾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1)本案法院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探究与分享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③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核心考点二:寻求法律援助
目的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应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4.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核心考点三: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
( 1 )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 2 )地位: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 3 )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拓展提升:诉讼程序
起诉
(第一步)
立案
管辖
再审
应诉
开庭审理(一审)
二审
(终审裁判)
开庭
准备
法庭
调查
法庭
辩论
休庭
评议
宣告
判决
立案登记制度
无答辩状不影响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入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拓展:管辖制度
2.立案
⑴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一定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⑵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3)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应诉
4.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阶段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制作庭审笔录)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官主导纠问,当事人陈诉、证据出示。这一阶段是开庭审理的重心。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相关链接】刑事诉讼的阶段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等)
提起公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③询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
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
⑤出示、辨认证据;
⑥调取新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5.上诉与二审程序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两审终审制:
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注】: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6.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注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二审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1)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2)再审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①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②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③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④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突破提升
核心考点四: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1)含义
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证据的种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物证与书证
突破提升
物证 书证
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知识拓展: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注意: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重要性: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
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2)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3)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3.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2)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③为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举证基本原则
(1)是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汇总】: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易混易错辨析
1.只有经济困难者才能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3.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 )
【详解】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故题中观点错误。
【详解】我国宪法规定,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故该说法错误。
【详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故原观点错误。
4.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
【详解】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故本题说法错误。
5.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 )
6.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
【详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故本题说法错误。
【详解】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因此,并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必然导致诉讼成立。故题中观点错误。
7.行政诉讼法属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8.在人民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详解】上下级关系、隶属关系、领导和被领导、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平等主体关系是民事法律调整的对象。故本题判断错误。
【详解】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故题干说法错误。
典型例题分析
【例题1】佟某(6岁)与其母亲王某及继父陈某居住在一起,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王某和陈某两人的工资及陈某结婚前购买的商铺的出租收入。陈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佟某,致其一处重伤、十处轻伤。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工资、商铺及商铺出租收入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②陈某侵犯了佟某的生命健康权,王某可提出损害赔偿
③王某保护佟某人身安全和健康是义务而不是权利
④王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佟某及自已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一方的婚前财产,商铺属于陈某,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工资、商铺出租收入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①错误。②:陈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佟某,致其一处重伤、十处轻伤,陈某侵犯了佟某的生命健康权,王某可提出损害赔偿,②正确。③:王某保护佟某人身安全和健康既是义务也是权利,③错误。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中,王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佟某及自已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答案】C
【例题2】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总结推广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做实做强做优法律援助服务,近期,某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双十佳"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做实做强做优法律援助服务旨在( )
①保护和促进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②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③发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④维护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维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目的是维护社会经济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故①④正确。②: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社会影响力是做实做强做优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或途径,不是目的,故不选。③:发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是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不是做实做强做优法律援助服务的目的,故③不选。
【答案】B
【例题3】Z市张先生名下有一套办公用房,其隔壁是宇宙公司的经营场所。由于宇宙公司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发出噪音,且全天候不间断运行,致使张先生的承租人与其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噪音问题,导致张先生的房屋一直未能出租,张先生遂将宇宙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宇宙公司侵害了张先生的健康权和财产权,应采取降噪措施排除妨碍
②张先生可将噪音司法鉴定作为书证,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维权
③宇宙公司可就噪音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④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③④:依据题意,张先生的房屋因隔壁是运营场所,噪音大,无法出租而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宇宙公司可就噪音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故③④入选。①:材料并未涉及宇宙公司侵害了张先生的财产权,故①不选。②:司法鉴定作为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属于鉴定意见,书证属于物证的一种, 鉴定机构只能针对物证提出鉴定意见而不是直接拿出一份物证, 所以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不能作为书证,故②不选。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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