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利润形成及分配 课件(共113张PPT)《财务会计(少学时)》(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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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润形成及分配 课件(共113张PPT)《财务会计(少学时)》(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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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3张PPT)
《财务会计(少学时)》
利润形成及分配
知识目标:
1.掌握收入确认的原则、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
2.熟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3.熟悉费用的概念、特征、内容。
4.掌握利润的组成、计算与结转。
5.掌握利润分配顺序。
能力目标:
1.掌握收入的核算。
2.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与核算。
3.掌握税金及附加的内容与核算。
4.掌握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及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5.掌握利润形成与分配的核算。
素养目标:
培养良好的分析判断、逻辑推理能力,逐步形成会计思维
教学目标
1
收入核算
2
3
费用核算
利润核算
4
利润分配及结转
收入核算
Part one
2017.7.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
收入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实施时间适用公司实施时间其他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2018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不 再执行原CAS 14和CAS 15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企业以存货换取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准则 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按照CAS 7进 行会计处理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2020年1月1日 , 允许提前 执行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子 公司未执行本准则的,编制 合并报表时,按本准则规定 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上市企业2021年1月1日 , 允许提前 执行母公司未执行新收入准则, 子公司已执行本准则的,编 制合并报表时,可以将子公 司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进 行调整;也可以将子公司按 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直接合并,直接合并的,应 当予以披露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即客户在其活动中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商品
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获得商品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5项条件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基本框架
合同订立
形成权利 源于合同
1.转移商品 2.提供劳务
形成义务 源于合同 预收账款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标准以合同订立为基 础,确定企业形成的权利和义务,收入的确认使得资 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表现为收款权利的增加和付款义务的减少,最终导致净资产的增加。
履行义务
收款权利
已经收取期望收益
负债
减少
确认收入
合同收入
净资产增加
资产增加
产生
导致
导致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五步骤”
第一步
识别与客户
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
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合 同
履约义务1
履约义务2
合同价款
分摊至履约义务1的合同价款
分摊至履约义务2的合同价款
履约义务1的合同收入
履约义务1的合同收入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宏华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企业,2020年12月25日与客户订立软件许
可合同,合同总价款为200万元。内容包括:(1)为期两年的软件
许可权(合同未要求且宏华公司或客户也不能够合理预期宏华公司
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2)标准安装服务;
(3)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客户于2020年12月31日向宏华公司支付合同价款200万元。宏华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为客户安装软件(工期10天),该服务为标准安装服务,不涉及对软件的重大修订。该安装服务亦经常由其他企业提供。宏华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上述项目,该软件许可权的单独售价为195万元,标准安装服务的单独售价为3万元,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的单独售价为8万元。
如何应用五步法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五步骤”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五步骤”
第一步
识别与客户
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
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软件许可合同
为期两年的软件许可权
标准安装服务
200万元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五步骤”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 比例 分摊交易价格
为期两年的软件许可权 195 94.66% 189.32(200×94.66%)
标准安装服务 3 1.46% 2.92
(200×1.46%)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8 3.88% 7.76
(200×3.88%)
合计 206 100% 200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五步骤”
第五步
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某时点或某段期间)确认收入
为期两年的软件许可权 标准安装服务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授予 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
软件许可权/服务 2021年 2022年 合计
为期两年的软件许可权 189.32 — 189.32
标准安装服务 2.92 — 2.92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5.17 (7.76×12/18) 2.59 (7.76×6/18) 7.76
合计 197.41 2.59 200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一步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初始计量
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不确认收入
初始计量
不能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正常情况
有迹象表明相 关事实和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
无需重新评估合同

确认收入
持续评估 是否同时 满足五个 条件
不确认收入
合同开始日
需要重新评估合同

后续
计量
确认收入
后续
计量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 务(各方已经批准);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 转让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权 利和义务);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 支付条款(明确支付条款);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者金额(具有商业实质);⑤企业因向客户 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对价很可 能收回)。
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
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售房,免除两年物业费;
买100元送20元券的销售;
美容院话2000元,赠送一张VIP卡,以后可以凭卡打6折;
航空公司“机票+积分”,积分在下次购票时可以抵机票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其类型。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可明确区分的判断
不可明确区分的情形:
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整合,形成合同约定的某个或某些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可明确区分的个别商品或服务
不可明
确区分
企业承诺提供多项商品或服务的处理
应确认为单项
履约义务
合并其他商品或服务直至可区分,并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并且
2.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例1:
企业为客户建造一家医院,企业承担工程设计、场地清理、桩基工程、建材采购、主体建造、管线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
例2:
软件企业向客户销售软件,并提供安装服务。
情形一:为了和客户的其他软件兼容,安装服务将对该软件进行重大修改定制。安装服务也可以由其他供应商提供。
情形二:安装服务是常规性的,不会对软件作出重大修改。
示例:判别商品和服务是否可明确区分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可变对价
重大融资成分
非现金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
确定交易价格的考虑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期望值(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
合同仅有两个可能结果
如果企业拥有大量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并估计可能产生多个结果:
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1、可变对价
最可能发生金额(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宏华公司生产和销售洗衣机。2019年12月,宏华公司向零售商乙公司销售1 000台
洗衣机,每台价格为2 000元,合同价款合计200万元。宏华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价
格保护,同意在未来6个月内,如果同款洗衣机售价下降,则按照合同价格与最
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乙公司支付差价。宏华公司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预计未来6个月内,不降价的概率为50%;每台降价200元的概率为40%;每台降价500元的概率为10%。假定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本例中,宏华公司认为期望值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宏华公司估计交易价格每台的金额=2 000×50%+1 800×40%+1 500×10%=1 870(元)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宏华公司为其客户建造一栋厂房,合同约定的价款为100万元,但是,如果
宏华公司不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20天内竣工,则须支付10万元罚款,该
罚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宏华公司对合同结果的估计如下:工程按时完工
的概率为90%,工程延期的概率为10%。假定上述金额不含增值税。
本例中,由于该合同涉及两种可能结果,宏华公司认为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因此,宏华公司估计的交易价格为100万元,即为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在确定该重大融资成分的金额时,应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的现销价格的折现率。该折现率一经确定,不得因后续市场利率或客户信用风险等情况的变化而变更。
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为简化实务操作,如果在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020年1月1日,宏华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
该批产品于合同订立日交货。合同中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
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00万元,或者在2年后支付449.44万元。乙公司选择
在2年后支付货款。该批产品的控制权在交货时转移。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按照上述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利率为6%。)
分析:本例中,考虑到乙公司付款时间和产品交付时间之间的间隔以及现行市场利率水平,宏华公司认为该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进行调整,以反映该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假定该融资费用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要求。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宏华公司相关账务处理:
(1)2020年1月1日交付产品:
借:长期应收款 4 494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 000 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94 400
(2)2020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40 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40 000(4 000 000×6%)
(3)2021年12月31日收到货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54 400(4 240 000×6%)
贷: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254 400
借:银行存款 4 494 400
贷:长期应收款 4 494 400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020年1月1日,宏华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
该批产品将于2年之后交货。合同中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
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00万元。
乙公司选择在合同签订时支付货款。该批产品的控制权在交货时转移。宏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按照上述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利率为6%。)
分析:本例中,考虑到乙公司付款时间和产品交付时间之间的间隔以及现行市场利率水平,宏华公司认为该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对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进行调整,以反映该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假定该融资费用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要求。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宏华公司相关账务处理:
(1)2020年1月1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4 000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494 400
贷:合同负债 4 494 400
(2)2020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40 000(4 000 000×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40 000
(3)2021年12月31日交付产品:
借:财务费用 254 400(4 240 000×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54 400
借:合同负债 4 494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 494 400
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企业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
3、非现金对价
在将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处理时,企业应当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4、应付客户对价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当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时,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市场调整法
成本加成法
余值法
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价格,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的单独售价后的余值,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分析:本例中,分摊至A商品的合同价款为5 000[6 000÷(6 000+24 000)×25 000]元,分摊至B商品的合同价款为20 000[24 000÷(6 000+24 000)×25 000]元。
2020年12月1日,宏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A商品
的单独售价为6 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 000元,合同价款为25 000元。
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
商品全部交付后,宏华公司才有权收取25 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増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宏华公司相关账务处理:
(1)交付A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 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2)交付B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5 000
贷:合同资产 5 000
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应收款项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因此,与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相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款项仅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第五步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原则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时点
在某一时点履 行义务
在某一段时间内 履行义务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
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
二、收入核算科目设置
收入核算科目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
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形成的成本,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销售材料的成本等
二、收入核算科目设置
合同取得成本
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收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合同资产
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
合同负债
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收入核算科目设置
收入确认时点
在某一时点履 行义务
在某一段时间内 履行义务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
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选择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选择
收入确认时点
在某一时点履 行义务
在某一段时间内 履行义务
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
按履约进度确定收入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权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
按产出法或投入 法确定履约进度
按已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以使其如实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履约情况。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履约进度确认方法
产出法主要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
投入法
产出法
投入法主要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本例中,宏华公司提供的更换铁轨的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宏华公司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确定履约进度。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合同的履约进度为60%(60÷100),宏华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6万元(10万元×60%)。
宏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该客户拥有的一条铁路更换100根铁轨,合同价
格为10万元(不含税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宏华公司共更换铁轨60根,剩
余部分预计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且该履
约义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假定不考虑其他情况。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9%。
2020年 12月1日,宏华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 个月的装修合同,
合同约定装修价款 为 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 45 000元,装修费用
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
2020年 12 月 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 25%;
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 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款。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宏华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 生劳务成本 10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300000元 。
假定该业务属于宏华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由其自行完成;该装修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宏华公司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确定履约进度。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 100 000元:
借:合同履约成本 1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2)2020年 12月 31 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2020年 12月 31 日确认的劳务收入=500 000×25%-0=125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36 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00 000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2021年1月 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 70%;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2021年1月,为完成该合同发生劳务成本 18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为完成该合同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120000 元。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 180 000元
借:合同履约成本 18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000
(2)2021年1月 31 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2021年1月 31 日确认的劳务收入=500000×70%-125000=225 000(元)
借:银行存款 245 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80 000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2021年2月 28日,装修完工;乙公司验收合格,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同时支付对应的增值税款。2021年2月,为完成该合同发生劳务成本 12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 员薪酬)。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 120 000元:
借:合同履约成本 12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0 000
(2)2021年2月 28 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2021年2月 28 日确认的劳务收入=500000-125000-225000=15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63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20 000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经营一家健身俱乐部。2020年7月1日,某客户与宏华公司签
订合同,成为宏华公司的会员,并向宏华公司支付会员费 3600元(不含税
价),可在未来的 12个月内在该俱乐部健身,且没有次数的限制。该业务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本例中,客户在会籍期间可随时来俱乐部健身,且没有次数限制,客户已使用俱乐
部健身的次数不会影响其未来继续使用的次数,宏华公司在该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是承诺随 时准备在客户需要时为其提供健身服务,因此,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 义务,并且该履约义务在会员的会籍期间内随时间的流逝而被履行。因此,宏华公司按 照直线法确认收入,每月应当确认的收入为 300元(3600÷12)。
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 计分录
(1)2020年7月1 日收到会员费时:
借:银行存款 3 600
贷:合同负债 3 600
本例中,客户签订合同时支付了合同对价,可在未来的12个月内在该俱乐部进行健身消费,且没有次数的限制。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产生一项负债,即合同负债。
(2)2020年7月 31 日确认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税款时:
借:合同负债 300
银行存款 18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
2020年8 月至 2021年6月,每月确认收入同上。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
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一般销售业务
借: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 000
贷:库存商品等 320 000
借:应收票据 45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 000
一般销售业务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宏华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 000元;宏华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52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不在企业存放,但属于企业的资产
发出商品
库存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2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其间,乙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
借:应收账款 5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 000
如果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发出商品 320 000
贷:库存商品 320 000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委托方
受托方
代销
清单
销售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销售A产品100件
处理原则
委托方 发出商品时:
“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结转成本
收款、结算手续费:
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受托方 收到商品:
代管商品,不作为企业资产
销售代销商品:
不确认收入,增加应付账款
支付货款、结算代销手续费:
确认劳务收入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受托方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宏华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宏华公司按不含税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200=12000
贷:库存商品 60*200=12000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受托方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300元,款项已收到。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200=12000
贷:库存商品 60*200=12000
宏华公司(委托方)不做账务处理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受托方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宏华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200=12000
贷:库存商品 60*200=12000
代销清单
销售100件,单价100元
借:应收账款 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100=6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0*100=6 000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受托方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宏华公司收到乙公司提供代销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 000元,增值税额为60元。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200=12000
贷:库存商品 60*200=12000
代销劳务发票
借:应收账款 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100=6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0*100=6 000
借:销售费用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贷:应收账款 1 060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委托方
受托方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宏华公司收到乙公司转来的货款
借:委托代销商品 60*200=12000
贷:库存商品 60*200=12000
借:应收账款 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100=6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60*100=6 000
借:销售费用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贷:应收账款 1 060
借:银行存款 10240
贷:应收账款(销货款-手续费) 10240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分析:本例中,宏华公司将商品发送至丙公司后,丙公司虽然已经实物占有该商品,但是仅是接受宏华公司的委托销售商品,并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宏华公司有权要求收回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丙公司并不能主导这些商品的销售,这些商品对外销售与否、是否获利以及获利多少等不由丙公司控制,丙公司没有取得这些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宏华公司将商品发送至丙公司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在丙公司将W商品销售给最终客户时(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宏华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发出,每件成本60元。合同约定
丙公司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宏华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
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实际销售100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
格10 000元,增值税1 300元,款项已经收到。宏华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除上述情况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丙公司 12 000
贷:库存商品——W商品 12 000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1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W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W商品 6 000
贷:发出商品——丙公司 6 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货: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60
(3)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 24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0 240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宏华公司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宏华公司 20 000
(2)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11 3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宏华公司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00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宏华公司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应付账款——宏华公司 11 3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宏华公司 11 300
贷:银行存款 10 24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2
费用核算
Part two
利润
收入
费用
利得
损失
费用概述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费用概述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费用—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期间费用
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销售材料的成本
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
费用—营业成本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累计折旧/摊销等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费用—营业成本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资源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印花税等
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资源税等)
银行存款(印花税)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费用—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费用—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销售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
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运输费、装卸费等
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经营费用
费用—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管理费用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
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排污费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销售费用
费用—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管理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
可不设本科目
相关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销售费用
费用—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管理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
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
将商业汇票贴现时的贴现息等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发行股票的手续费不通过财务费用核算。
费用—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
费用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费用类账户
费用—期间费用
3
利润核算
Part three
其他收益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25%

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税法
会计准则
存在差异
营业外收支
利润
收入
费用
利得
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营业外收入 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
盘盈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捐赠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营业外支出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捐赠支出
罚款支出
盘亏损失
非常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等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税率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超标记入费用的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业务招待费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不允许扣除的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等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允许弥补的亏损:前5年内未弥补亏损
准予免税的项目:国债利息收入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会计利润 = 1980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00 * 14% = 28 < 30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 = 1980 +(30-28)
纳税调整增加额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法规定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00 * 2% = 4 < 5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 = 1980 +(30-28)+(5-4)
纳税调整增加额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 = 1980 +(30-28)+(5-4)
+(10-5)
纳税调整增加额
200 * 2.5% = 5 < 10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 1980 +(30-28)+(5-4)
+(10-5)+12
= 2000 (万元)
所得税费用
宏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为1 9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宏华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经查,宏华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
假定宏华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 1980 +(30-28)+(5-4)
+(10-5)+12
= 2000 (万元)
当期所得税= 2000 * 25% = 500 (万元)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会计利润
差异
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
500(万元)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将来交税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的一项资产。
将来减税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初数
期末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数
期末数
本期减少 本期增加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5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
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20
宏华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
宏华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
15(万元)
10
5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500(万元)
宏华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0
10
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5
20
递延所得税
=(50-40)-(20-25)
= 15(万元)
15(万元)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 = 515万元


500(万元)
1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
结转方法 要点
表结法 ①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各损益类科目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②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
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
结转方法 要点
账结法 ①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②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
本年利润
收入类账户
费用类账户


净利润
净亏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结转后无余额
科目名称 借或贷 结账前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 贷 600
其他业务收入 贷 7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15
投资收益 贷 100
营业外收入 贷 5
主营业务成本 借 400
科目名称 借或贷 结账前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 借 40
税金及附加 借 8
销售费用 借 50
管理费用 借 77
财务费用 借 20
资产减值损失 借 10
营业外支出 借 25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宏华公司2020年有关损益类科目的年末余额如表所示(该企业采用表结法年末一次结转损益类科目,所得税税率为25%)。单位:万元。
②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63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
    其他业务成本    40
    税金及附加      8
    销售费用      50
    管理费用      77
    财务费用      20
    资产减值损失    10
    营业外支出     25
①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0
  其他业务收入   7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
  投资收益     100
  营业外收入     5
  贷:本年利润      790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2)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合计790万元减去借方发生额合计630万元即为税前会计利润160万元。
(1)将各损益类科目年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    1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0
②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40
  贷:所得税费用   40
(3)假设乙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所得税纳税调整因素
   (4)应交所得税=160×25%=40(万元)
(5)将“本年利润”科目年末余额120万元(790万-630万-40万)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①确认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4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0
4
利润分配及结转
Part Four
可供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净亏损)+其他转入
练习:
假设年初“利润分配”账户贷方余额为5万元,即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实现净利润为20万元,那么可供分配利润为——
01
假设年初“利润分配”账户借方余额为5万元,即年初未弥补亏损,当年实现净利润为20万元,那么可供分配利润为——
02
假设年初“利润分配”账户借方余额为5万元,即年初未弥补亏损,当年发生亏损为20万元,那么可供分配利润为——
03
25万元
15万元
-25万元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分配利润:
A.可供分配的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
3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0%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分配利润:
A.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积账务处理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情形 基数
年初未分配利润 当年实现净利润×10%
年初未弥补亏损 补亏后的净利润×10%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B.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润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分配利润:
(注意: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实际发放时才进行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分配利润:
C.最后将利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应付股票股利
提示:年末,利润分配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以外的其他明细科目年末无余额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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