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讲 项目三 任务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表格式教案《税费计算与智能申报》(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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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讲 项目三 任务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表格式教案《税费计算与智能申报》(高教版)

资源简介

教 师 课 时 授 课 教 案
编号:10
授课日期
授课班级
授课学时 2 课 型 实践课
课 题: 项目二 增值税的计算与智能申报 任务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教 学 目 标: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增值税纳税
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要求。
重点与难点: 重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申报
难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
解 决 措 施: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前自学、测试,课中启发
式教学,学生参与式学习,课后测试、拓展学习,检验成果。
教学方法设计: 启发、讨论、案例教学、练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教 学 资 源: 教学用ppt,雨课堂、全国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用书《初级经济法基础》、
全国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教辅、 中国大学慕课资源、学习通教学平台。
第 10 讲
教学环节 教 学 内 容 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
复习提问导入新课导入新课新知讲解重点提示重点提示重点提示新知讲解重点提示新知讲解重点提示新知讲解重点提示总结归纳布置作业 回顾与导入回顾上次课知识点发布测验检查预习情况导入新课一、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按结算方式不同,具体规定:直接收款方式,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收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预收货款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他人代销,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发生除代销外的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例题】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4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对方一年的租金共48000元,则应在收到48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48000元确认收入。而不能48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收入的方法,也不能在该业务完成后再确认收入。(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想一想: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适用什么情形?(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款的地点。固定业户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地销售货物,应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否则,应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纳税,回来后再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纳税的,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税.。非固定业户应在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科云实训平台实训学习通随堂练习回顾总结:师生共同梳理思维导图强调本次课重难点,归纳本次课内容, 学习通发布课外作业 提问学习通发布课堂讨论讲授法提问思考案例教学法要点提示巩固理解要点提示巩固理解启发式讲授参与式听课学习通发布课堂讨论启发式讲授参与式听课学习通发布课堂讨论学习通练习巩固启发式讲授教师归纳总结,平台发布课后练习和课后拓展作业
课外作业:
布置课外学习通练习和拓展学习资源、复习本次课所讲知识点、预习下次课内容
布置科云平台实训课外作业
教学反思、总结: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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