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3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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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3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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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0岁以下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1岁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岁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8岁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20-22岁
《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
45岁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55-60岁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死亡
财产被继承
60-75岁
75岁以上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学习目标
政治认同:学习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常识,能列举社会生活中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体会民法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理解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之间的关系。
法治意识:遵循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
1.民法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含义、要素
3.民事主体、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5.民法基本原则含义、目的、主要内容
自主学习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重要性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2、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对点训练】说一说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分别是什么?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21岁,在镇上的服装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欲花2000元钱从李某买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电动车。
思考2: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思考1: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电动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
①民事主体:韦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电动车。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探究与分析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思考: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悬赏广告
议学情境二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①法律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已有,拾得人就构成“不当得利”。从法律层面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小林需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②从道德层面看,“拾金不睫"是遵守公序良俗的表现,小林也应立即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①法律规定,杈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②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已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所以小林父母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表现。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①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②小林归还皮包,表明小林履行了拾得遗失物的义务人的责任,失主同样也应该履行交付承诺酬金的义务,以保障小林获得酬金的权利,否则视为违约,小林有权主张其获得酬金的权利。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P5末段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原因: P5末段
(2)体现: P5末段
0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探究问题: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业是否合理合法?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议学情境三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1.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地位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P6二段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探究1: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公平原则: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小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探究2: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
探究与分析
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
矫正: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2.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矫正: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矫正: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的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一致的。
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矫正: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5.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李某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才形成的关系。
②张某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③宋某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④刘某因结婚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
A.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当堂检测】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D
2.寒假期间,11岁的小明将积攒的7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游戏机。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A. 小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B.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退货
C.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D. 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退货
C
3.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B
实战演练
4.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
①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②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③享有权利就无需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就不能享有权利
④二者通常是同等的,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A.②③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B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5、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个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
[答案]
①民法典确立了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及绿色原则。
②在李某与刘某买卖邮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买卖标的物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应该知道此邮票的价值,但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公平、诚信等原则。
③权利人李某要求撤销合同,收回邮票,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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