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1 我们受特殊保护—《我们是未成年人》【教材解读】《我们是未成年人》一课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五四制)五年级下册第五单元“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内容,本单元的编写依据是课程标准“我们的国家”第13条“知道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制意识”,《青年法治教育大纲》“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初步认知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常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是未成年人》一课主要围绕“未成年人”,引导学生从心理、生理、法律适用等方面认识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同时结合具体案例、数据,引导学生认识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但同时他们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遵守社会规则,是集特殊与普通于一身的共同体。【学情分析】学生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但是作为处在生理和心理成长期的未成年人,普遍好奇、敏感,喜欢冒险,好逞强,喜欢模仿,可塑性强而辨别能力比较弱。本课通过学生合作探究发现自己与成年人的不同,了解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特殊性,明确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为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做好铺垫。【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感受自己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及普通性,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初步形成守法的习惯。【能力与方法】正确认识自己,能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知识】从法律角度知道未成年人的定义,了解未成年阶段不同年龄在法律上的意义。【教学重难点】认识到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与普通性的统一,了解未成年阶段不同年龄在法律上的意义,能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教学过程】导入师:同学们,今天我们要一起来认识一个词——“我们”,大家熟不熟悉?生:熟悉。师:提到这个词你们会想到什么?(学生自由发言)师:如果老师给大家限制一下,这是一种身份呢?生1:孩子。生2:学生。生3:亲戚。生4:朋友。(教师板书)师:原来我们在生活中承担着这么多角色呢!今天,老师带大家来认识你们的一个新的身份——“未成年人”。(教师板书课题)【设计意图】由“我们”的身份引入,从孩子熟悉的身份导向比较陌生的“未成年人”一词,引导学生认识到每个人都有很多的角色,与结尾处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相呼应。二.新授活动一 认识“未成年人”师:结合你们自身,说说什么是未成年人吧!(学生自由发言,教师适时总结提炼)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师: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是以什么来划分的?、生:年龄。师:是啊,其实各个国家都有对未成年人年龄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你有什么发现?国家成年年龄中国18周岁英国德国法国日本20周岁瑞士奥地利21周岁意大利师:各国对于成年年龄的划分大多数集中在15-21周岁,同时多数国家的成年年龄为18岁。你们知道为什么这样制定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些观点,你是否赞同呢?【设计意图】认识到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界定,了解不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年龄的界定,引发学生思考各国为什么会对年龄进行界定?由此引发对于未成年人特殊性的思考。活动二 我们有点“特殊”别人眼中的未成年人V.S.我们眼中的未成年人(1)成年人眼中的未成年人A未成年人年龄偏低,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B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各方面发展尚未完全成熟,较成人而言,更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C未成年人较之成年人更容易冲动,急躁,遇事不冷静,不记后果一旦受坏人的教唆,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D经济独立能力弱,不能像成年人一样自食其力。师:你同意以上的看法吗?老师看到有的同学摇头,有的同学的眼神若有所思。请同学们来说说你们对上面观点的看法吧!(学生分享)师:其实我们就是未成年人,有谁比我们更加了解自己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大家对于未成年人(自己)的认识吧!(引导学生从外在和内在分析)法律中的未成年人师:对啊,正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特殊,国家才制定了更多的法律条文来保护你们。接下来让我们化身小律师,结合你们了解到的信息,一起来探究一下这些法律条文对应的是什么年龄吧。请小组合作完成探究。(可以参照老师提供的资料袋)年 龄 (周岁)在法律上的意义法律依据6-7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满六岁儿童不能单独在街道、公路行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8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分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准许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最低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4因违法行为而可能受到刑法处罚的最低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违法行为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最低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6未成年人可以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18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最低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小组分享交流,教师明确答案。师:从这一条条法律条文中,你感受到了什么?(学生分享)师: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未成年人的数量就超过了我国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为我们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设计意图】从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自身的主观认识上发现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在了解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同时认识到未成年人的特点,引导学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所处的年龄阶段。正是未成年人的这些特殊之处,国家才在法律制定上对未成年人有更多的限制,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借助小组合作,引导学生在排序中主动去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制定依据,初步认识到不同年龄的法律意义。活动三 我们也很“普通”师:在这里老师也有个疑问,通过刚刚列举的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年龄在法律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也出台了很多专门的法律。但是大家来看这张图,你发现了什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现了一种上升趋势。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未成年人,却又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师:你们现在都是11、12岁,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落脚点:规则、责任)师:大家来看这样的一个例子。(案例:王阿姨的儿子)你在家里做家务吗?你如何看待未成年人做家务这个问题?(学生自由分享)师:结合大家在课前提到的各种身份,你们来说一下,我们在面对不同身份的时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最后落脚到未成年人懂法、守法)【设计意图】单纯法律条文的了解,容易让学生陷入对年龄界限的机械的认知,认为某个年纪可以不承担一些责任。因此,通过本环节的设计,引导学生认识到虽然未成年人有身份的特殊之处,但同样也是一个人应该遵守规则、承担责任的普通人。通过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了解,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思考犯罪行为给生活带来的影响。并通过具体案例引导学生认识到我们在课堂开始提到的多重身份都需要我们承担一定的责任。师:通过学习本课,你对自己的身份有什么新的思考和认识?(学生交流)三.小结:师:今天我们一起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未成年人这个法律概念。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是既特殊又普通的一群人。我们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但同时也需要遵守规则、承担责任。下节课我们将一起走进几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