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2.1保障各类物权(共4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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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2.1保障各类物权(共4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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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选必二
政治
统编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民事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身份权
人格权
债权
物权
知识产权
股权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名称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等
监护权(即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1. 财产制度
(1)财产制度的重要性
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1)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法律保护措施: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 财产权
≠赔偿
2. 财产权
(3)含义: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4)财产权种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不动产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动 产

(二)物权
P15: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
物品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里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1. 含义
3.物权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二)物权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积极,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不受他人干涉。
2.种类:所有权、他物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所有权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三)所有权
P14:探究与分享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所有权
取得方式
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取得方式
(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取得的法律特殊规定: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人民法院、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合法建筑、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背诵点1
不动产登记机构
P14:探究与分享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但是遗失物、盗赃物等脱离物(即非基于当事人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拓展延伸:善意取得制度
例:哥哥的笔记本电脑平时给弟弟使用,有一天弟弟把哥哥的电脑以合理
的价格卖了小王……
【注意三者关系】原所有人——转让人——受让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拓展延伸: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无处分权
(2)受让人:
①受让人受让财产是善意的(不知情);
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例题: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
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C
思考:如果刘某是从手机店里买到张某丢失的手机,那他是否需要归还?
张某是否须返回刘某购机款?
遗失物、盗赃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脱离物(即非基于当事人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取得的动产上原有权利的消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解析】
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
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
A
【典型例题】
[知识拓展]: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
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
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她把车子交于李四。
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王五早已开走了汽车。
1.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2.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汽车的产权登记手续,而王五未办理产权登记。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呢?为什么?
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取得不动产的方式:交付)
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补充
3.取得方式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4.共有关系:
(1)含义: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2)形式
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举例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举例
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形成的共有。
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不分彼此,都享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以下关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 ( )
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在交付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被雷电击死,属于天灾
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A
(2021.1选考)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本案中,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3分)
没有。
理由: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
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判断
动产
不动产
交付——取得所有权
未交付——没有取得所有权
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
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没有取得所有权
(1)送货上门:出卖人送货上门的,以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受人验收后为交 付,也即交付在买受人处完成
——淘宝购物之类都属于这一类,快递签收,交付完成
(2)上门提货:以买受人提走货物为交付。
(3)代办托运:岀卖人代办托运的,以办理托运手续,也即货交第一承运人为准,可见交付是在承运人处完成。(一般不会考,不必理会)
P15:探究与分享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及分类: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用益物权
1.他物权
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2)目的:
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交换价值指的是商品交换货币的多少。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法律保护: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 即“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
思考:宅基地所有权不是农民的,如果地被政府征收了,
那农民怎么办?
【特别提示】
《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
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
2022年,农业农村部研究起草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互换,也可以转让或赠与符合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民法典》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
【特别提示】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我作为城镇户籍,能否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
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如何取得?
“房地一体”
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
根据新的规定,现在都是用不动产证来代替房产证的了。
类型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生活中,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与继母争夺房屋居住权
买房一定要查册,看房屋有没有被设置了居住权。因为,新房东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3.担保物权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担保物权
(1)含义:
(2)类别:
担保物:不动产、价值较大的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动产、财产权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不能是不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P17 名词点击
思考:什么是抵押和质押?
思考: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注意: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抵押、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出质人)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押物即可。
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
以债权、股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张某将汽车放在李某的修理厂修理,取车时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处,说好第二天来取。李某取得对张某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
A.抵押权 B.所有权 C.质押权 D.用益物权
C
现在很多人采用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贷款。这里的按揭贷款涉及的是
A.抵押 B.质押 C.所有权 D.用益物权
A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抵押给乙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但未来得及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两抵押的效力( )
A.均有效 B.均无效
C.房屋抵押有效、汽车抵押无效 D.房屋抵押无效、汽车抵押有效
D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民法典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民法典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财产权 含义 取得 所有权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①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无处分权
(2)受让人:
①受让人受让财产是善意的(不知情);
②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注意: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②不动产:一般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①抵押权 ②质权 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置留权为不按合同期限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背诵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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