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二精品课件)-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高效备课精品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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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二精品课件)-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高效备课精品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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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法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含义、要素
3.民事主体、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5.民法基本原则含义、目的、主要内容
自主学习
(1)内涵
【特别提醒】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 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①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成年之后,张三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
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张三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包括: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小明今年10岁,在与黄薇的直播互动中受其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黄薇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黄薇告到人民法院
(1)小明购买2万元的手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案例】
(1)买卖行为无效
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
①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P4P2
②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民事客体
④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
主体
内容
客体
含义: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款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
1. 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案例】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对象——手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 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案例】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
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1)内涵
(2)民法基本原则
是什么: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为什么: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合理 违反了什么原则?
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云依”,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公序良俗
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探究1 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公平原则: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售货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游戏机给小学生,违反了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售货员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游戏机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探究2 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
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小林在放学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证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案例】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材料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给我们什么启示
(1)内涵
(2)民法基本原则
(3)坚持与德治相结合
为什么
怎么做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要素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民法
基本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
本课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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