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新高考新教材2024版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13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课件(共8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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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新高考新教材2024版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13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课件(共8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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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4张PPT)
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社会争议解决
建构知识体系
剖析核心考点
目录索引
突破热考题型
链接社会热点
建构知识体系
剖析核心考点
统揽主干知识
考点一 家庭与婚姻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③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 别 内涵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经济上、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特定亲属和夫妻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1)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提醒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遗嘱继承与遗赠
项目 遗嘱继承 遗赠
主体 范围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的自然人 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客体 范围 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产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不仅包括继承财产权利,还包括承担遗产限度内被继承人的债务 受遗赠权的客体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
提醒 遗赠不属于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①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②法定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③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提醒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2)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4.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研学高考命题
[练真题·明考向]
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1.(2018·浙江4月卷)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病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符合题意;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②错误;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③正确;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④错误。
考向二 继承
2.(2022·浙江1月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钱某未立遗嘱,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正确;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排除;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排除。
考向三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3.小张和小于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登记,因特殊情况便先举办简单婚礼,开始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后来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争执,小张认为女儿必须跟随父姓,对此,小于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升级,诉诸人民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该女孩既可以姓张也可以姓于,也可以随祖母姓 ②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③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 ④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均可以上诉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A
解析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也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其祖母是其直系长辈血亲,①符合题意;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不是对结婚条件的补充,②错误;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领到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③正确;该案例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判决书一旦生效则产生执行的效力,双方均不能上诉,④错误。
考向四 夫妻地位平等
4.(2020·浙江7月卷)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解析 ①②属于王某个人财产,③④属于王某和张某两人共同的财产。答案为A项。
命题感悟 多以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复习备考中,应分别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四个角度掌握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
[练易错·辨误点]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  )
3.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  )
×
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
提示 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提示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
4.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5.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
提示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
提示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练预测·知重点]
1.(2023·山东烟台模拟)杨某由女儿赡养,儿子非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多次私自提取杨某的工资用于个人生活。姐弟二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矛盾不断,虽有家里长辈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后杨某将儿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擅自支取的养老金,并承担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并于次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和众乡亲的协调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家里长辈和法官的调解分别属于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
B.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C.杨某除了调解和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民事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
B
解析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家里长辈的调解不属于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贯彻调解原则所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法官的调解是诉讼调解,A项错误。成年人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B项正确。 赡养纠纷不能仲裁,C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民事调解,但它不是必经程序,D项错误。
2.(2023·山东菏泽模拟)黄某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8年刘某去世,儿子刘小某被劳务派遣至非洲,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2021年,黄某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2022年黄某去世,年底,刘小某回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其父生前找人代写的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及落款时间。下列认识错误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村委会有权处置黄某的四间房屋
B.遗赠扶养协议自成立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可以是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
C.刘某死后应进行析产,黄某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
D.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某的遗嘱无效
A
解析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四间房屋是黄某与丈夫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黄某,另一半作为刘某的遗产由黄某与儿子两人继承,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某的房产部分,A项错误且符合题意。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刘某去世时,夫妻二人共有的四间房屋未作分割,因此,四间房屋是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死后应进行析产,黄某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刘某的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王某的签名,故遗嘱无效,D项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3.(2023·广东中山模拟)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双方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①符合题意。小武和小美的婚姻是有效的,符合结婚的要件,但是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该婚姻是可撤销的,②排除。小武的父亲和小美的母亲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是小武和小美已经是三代旁系血亲以外了,二人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排除,④正确。
4.张明离婚后,婚生女小柠由母亲抚养,婚生子小檬由张明抚养。后张明与李霞结婚,仍住在张明之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张明向李霞求婚时承诺,等他们的孩子出生后将一处门面房赠与李霞。女儿小果出生后,受新冠疫情影响,一直未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22年3月1日,张明不幸被一卡车刮擦倒地身亡。卡车司机全责,保险公司赔偿张明200万元,张明名下还有银行存款2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门面房属于李霞的个人财产 ②如果李霞再次怀孕,应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③小柠、小檬、小果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④存款、商品房、赔偿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 由于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门面房并不是李霞的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处理,①说法错误;如果李霞再次怀孕,胎儿享有继承张明遗产的权利,应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②正确;小柠、小檬、小果都是张明的子女,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③正确;商品房是张明婚前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统揽主干知识
考点二 社会争议的解决
1.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比较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②类型: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其中,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仲裁 ①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②特点: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 ①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②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③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归纳提升 比较三大诉讼
关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 别 案由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性质 民告民 民告官 公诉:官告民
自诉:民告民
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互有反诉权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则 不告不理原则 国家干预原则
关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 别 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 一般由行政机关举证,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公诉人负举证责任
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联系 ①都由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②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③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原则 2.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提醒 为实现公平正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①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①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②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 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图示: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 责任 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4)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研学高考命题
[练真题·明考向]
考向一 三大诉讼
1.(2021·浙江6月卷)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其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 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解析 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上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
考向二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2019·浙江4月卷)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解析 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③错误;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④错误。
考向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3.(2023·北京卷)“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解析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项符合题意;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两项错误。
考向四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4.(2022·辽宁卷)“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 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生效,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错误。
命题感悟 依托经典案例,考查有关纠纷的解决方式尤其是诉讼的知识。复习备考中,系统把握诉讼权利、程序和证据的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生活实例,提升法律素养和参与法律生活的能力。
[练易错·辨误点]
1.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2.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  )
3.对公民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都应当当场予以立案登记。(  )
×
提示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提示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
提示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4.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不能进行再审。(  )
5.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
×
提示 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提示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练预测·知重点]
1.(2023·山东烟台模拟)陈某购买了一台渔网编织机,将其安置于自家院子编织渔网出售。隔壁民宿房主高某找到陈某,表示近日接连有房客反映陈某家的渔网编织机作业时噪声较大,干扰其正常休息。高某要求陈某将渔网编织机搬走,陈某予以拒绝,高某便在自家门口设置路障,对陈某家车辆出行造成影响。二人协商不成,陈某遂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解决噪声问题,高某拆除路障。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调解虽由陈某提出,但调解费用应由二人共同承担 ②若高某仍未拆除路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无权强制其拆除 ③要达成具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双方需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④若高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陈某可选择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 人民调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①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执法权,无权强制其拆除,②正确;要达成具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需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③正确;若高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陈某可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是上诉,④错误。
2.(2023·海南海口模拟)海口经开区村民林某、张某与王某种植的果树与一家公司修建的排水管道相邻,果树长势良好,丰收在望,在雨季来临时,排水沟因大量溢水将三家的果树地淹没,树根长期浸泡在水中导致部分果树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情发生后,三位村民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本案中(  )
①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林某、张某与王某需要提交支持自己主张的有效证据 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并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④如果证据确凿,该公司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林某、张某与王某需要提交支持自己主张的有效证据,②符合题意;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该给予登记立案,并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③符合题意;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①错误;本案证据确凿,该公司应当承担过错侵权责任,④错误。
3.(2023·辽宁沈阳模拟)某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全国首例蚯蚓保护公益诉讼案。判处被告立即停止唆使村民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违法行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承担鉴定费,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此公益诉讼案的判决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②此案为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③此案为公诉案件,需要排除用非法方式搜集的证据 ④被告人不服终审裁判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 这一公益诉讼案判处被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承担鉴定费,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此案为蚯蚓保护公益诉讼案,是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在任何诉讼案件中,证据具有合法性,必须按法定程序搜集,另外刑事诉讼中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③排除;被告人不服终审裁判不能再上诉,④错误。
突破热考题型
《法律与生活》中非选择题的一般解法
典型例题
(2023·山东卷)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6分)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2)【化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3分)
调解员:④       
各方当事人:⑤       
答案 (1)①承担责任:拒不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或者补救、赔偿损失)。(1分) 
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的口头承诺为有效合同或者口头承诺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或者村委会未全面/诚信/积极履行合同。(1分)
②承担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支付修车款。(1分)
法律依据:谭某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或者侵犯财产权)。(1分)
③承担责任:谭某应为张某提供通行便利(或者挪树)。(1分)
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纠纷(或者相邻权利人侵权纠纷)。(1分)
(2)④应公正公平(或公正或公平)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1分)⑤应坚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每个分句1分,最多1分)应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团结互助。(每个分句1分,最多1分) 
解题思维
法律题的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引用法条及陈述事实。判定要简单明确,法条要准确无误,陈述事实要与法理相结合。
具体解题方法
第一步 仔细审题,明确题意,弄清命题者的意图
要做到“两审”:审材料和审问题。一般先审问题后审材料,带着问题审材料。审问题,就是要弄清问题的中心,看清问题的特殊要求(如要求说明原因、意义或做法的正确性),从而弄准答题应当运用的教材知识。审材料,先粗读再细读,尽快抓住它的关键信息、主要观点和中心思想。
第二步 根据材料内容对接教材知识,落实知识点内容
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出问题、材料、教材三者之间的相关点,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三步 理清思路,组织答案
答案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涉及多个知识点,要考虑其主次与先后,用序号标明,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切不可答非所问,偏离题意。
链接社会热点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热点缘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议题探究
命题角度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15年5月,张某到杨某的工地干活,工期共10天,约定按日结算工资,共计
3 000元。工期结束后,杨某未支付工资,并一直拖欠。张某多年讨要工钱无果后,于2022年8月3日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支付工钱,并支付误工费、交通费、赔偿金等2 000元,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一份工资证明。2022年11月16日,A市B县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张某工资及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求。杨某收到判决后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3月23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杨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 判决。
(1)本案中张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 他还可以通过哪些非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2)请说明B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理由。
(3)本案中杨某行使了什么权利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②本案中,张某提供了一份工资证明,却对误工费等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因此,人民法院支持其支付工资的请求,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3)上诉权。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命题角度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市民选择饲养各种宠物来增添生活的乐趣,但随之而来的因饲养宠物妨碍和影响他人生活引起的纠纷,逐渐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2023年1月1日晚,家住淮阳区的李某去智贤区探亲,在经过王某家门口时,被王某所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抓伤脚踝和小腿,随后立刻到医院治疗。李某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遭到王某拒绝。
李某准备将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请你根据材料,填写下列横线部分,帮李某完成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①      (当事人信息,略)
被告:②      (当事人信息,略)
诉讼请求:
1.③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④       
此致
⑤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2份证据和证据来源(略)
起诉人:李某(签字或盖章)
2023年1月6日
答案 ①李某
②王某
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定王某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④事实:2023年1月1日晚,原告李某经过被告家门口时,被被告所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抓伤脚踝和小腿,随后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事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遭到拒绝。
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请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⑤智贤区
命题角度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3年5月30日下午,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3层的张先生家空调外挂机及支架脱落,空调外挂机被管线牵连脱落至12层,与空调外挂机相连接部分墙皮脱落,墙皮坠落造成当时停放在楼下的四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受损车主吴女士、周先生以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将张先生诉至北京朝阳人民法院,吴女士要求张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共计4万余元,周先生要求张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用1.4万余元。张先生认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拒绝单独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本案中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吴女士、周先生作为诉讼的提起者,应提供车辆受损情况和维修费用、保险费等相关证据。②依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张先生若不想担责,需要提供对于该脱落没有过错的证据。③物业公司则需要提供尽到了提醒和管理责任的证据。④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命题预测
1.张某系某小区业主,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自费购置一套儿童滑梯放置在小区公共区域供儿童免费玩耍。该区域的卫生清洁管理等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某天雨后,业主柳某途经此处时,踩到湿滑的脚垫而滑倒摔伤。后柳某将张某和物业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在法律上并无过错,与柳某摔伤没有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脚垫积水,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③人民法院判决应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④柳某作为原告,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回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经物业同意为小区添置儿童游乐设施,主观上无过错,也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判决时,要考虑到判决应该有利于弘扬与邻为善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③正确;物业公司承担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其未及时对滑梯脚垫有效清理、设置警示标注,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②错误;柳某作为原告,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④错误。
2.民法典规定了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对难以明确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居民陈某被大风吹落的一盆花砸成重伤。监控录像显示,花盆从五楼以上的住户家中坠落。受害人将该楼所有住户告上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在此案中(  )
A.相关住户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原告和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C.监控录像拍摄的相关视频属于视频资料,坠落的花盆属于物证
D.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要证明花盆与住户之间的归属 关系
C
解析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 A项错误;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称之为诉讼代理人,B项错误;“监控录像显示,花盆从五楼以上的住户家中坠落”,监控录像拍摄的相关视频属于视频资料,坠落的花盆属于物证,C项正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无法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中,高空坠物伤人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D项错误。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市发改委为促进节能减排,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定了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额度。
A公司超额排放且逾期未补缴,被处以相应的处罚。A公司不服该处罚,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诉讼。基层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送达诉讼文书并通知双方开庭审理时间。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市发改委出具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等地方规章条例,主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最终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支持市发改委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A公司诉讼请求。A公司不服该裁判,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答案 ①A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提起上诉,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②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开庭审理,严格遵守了诉讼程序。③市发改委提供了作出该行政处罚的合法证据和所依据的文件,人民法院认定其行政行为合法,全面贯彻了“证据裁判规则”(或“依法收集运用了证据”,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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