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课件-(共1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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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课件-(共1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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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张PPT)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二、必备知识
1.民事权利有限制及其界限,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相邻关系的含义、类型、及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实质和原则,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科学精神:辨清不同民事权利的法定界限,明确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法治意识: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树立依法承担责任意识。
公共参与: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案例分析一】
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本案中,云某作为消费者,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知识归纳】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一)民法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1、法律对人身权(名誉权为例)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
思考:请你说说上述材料是否侵犯著作权 为什么?
材料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材料二: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材料三: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材料四: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案例分析二
不侵犯著作权。合理使用
【问题解析】
1.行为一: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行为一不侵犯著作权,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行为二:这种情形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购买某一应用软件,购买者与出售者形成合同关系,应用软件的使用范围会在合同中有所规定。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只能使用在一台计算机上,而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能够安装在几台计算机上使用。如果同学购买的是正版软件,则该同学享有使用此应用软件的权利。对于拷贝同学购买的正版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该应用软件在购买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那么拷贝同学的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电脑上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3.行为三:这一行为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4.行为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如果所收录散文的作者没有声明不许使用,中学语文教科书使用了该散文不构成侵权,但是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问题解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A、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合理使用的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使用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c.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
d.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制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都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思考下述案例中的行为侵权吗?
1.某大学生在知网上查找学习资料,并把相关资料在网络进行传播。

侵犯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当代作家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3.某教师下载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资料,印发给学生上课使用。

作品的合理使用
4.某网络文学写手在自己创作的小说中引用了《红楼梦》中的内容。

作品的合理使用
已过著作权保护期限
【案例分析三】
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问题解析】
该公司在展厅围墙边安装照明灯,虽然是在行使其自身享有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应以不影响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生产、生活为限,否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③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知识归纳】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含义: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的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
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处理相邻关系
(1)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2)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法律限制: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案例分析四】
【问题解析】
徐某饲养信鸽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鉴于徐某的饲养行为已经影响到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徐某应该本着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原则妥善安置鸽舍。
楼下的邻居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解养鸽人对鸽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调整鸽舍后能够排除妨碍,则应当理解接受。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案例分析五
老李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老周家的房顶上,致使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为此,老周要求老李将树枝砍去,但老李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老李家应砍去树枝,如老周家确有损失,还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探究:应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
权利
有限制
二、妥善
处理
相邻
关系
(一)民法对民事
权利的限制
(二)民法为
不同的
民事权利
设定了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
他人合法权益。
1、法律对
人身权
(名誉权为例)
的限制
2、法律对
知识产权
(著作权为例)
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
1、相邻关系的含义: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的类型:
3、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4、处理相邻关系
(1)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2)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法律限制: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
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1.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矫正: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2.某报社如实报道了某企业的违法活动,使其销售额迅速下降,该报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矫正:报社如实报道企业的违法活动,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3.为供个人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矫正:为供个人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4.中学语文课本中加入的莫言的作品片段,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
矫正:在为实施义务教育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5.相邻关系是独立的物权。
矫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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