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第二课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共4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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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第二课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共4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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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9张PPT)
全书主线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循纲记忆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民事权利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并贯穿人的一生。那么,民法包含哪些民事权利和义务?权利人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走进民法的世界。
选择性必修二 《 法律与生活》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
第一单元 知识体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1 保障各类物权
2.2 尊重知识产权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构建知识网络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及民法典的重要性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民事主体、客体、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生命健康俱可贵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
1.民事法律关系含义及三要素
含义 三要素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名称 时间及分类 特点
自然人 从出生到死亡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客体 是什么 特点 举例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是什么 关系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到对立的,也是相到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继承遗产等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是无效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其民事活动要由其监护人代理
拓展:民事法律关系不等于行政法律关系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2、由行政法与刑法调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案例:(1)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在这种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行政法律关系不归民法调整。
(2)行政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则由民法调整。
民法(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民法坚持了法治德治的统一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沟通模块】必修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 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要求: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育四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民法基本原则
【2023山东】19(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3分)
2.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原则 详解
内容 平等 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
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 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公平
诚信 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民法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道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守法与公序良俗 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体现了天地人和、建设生态文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要素
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法律保护
3.人身权(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基本知识
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地位: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特征: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
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得人身权利,又要尊重他人得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保护与责任权限
比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姓名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隐私的含义,个人信息的含义 意义:①民法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意义: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对名誉权的限制
4.2 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
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12月12日晚,著名女演员周海媚工作室发声明,宣布周海媚因病去世,年仅57岁。
随后,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院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被流传,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并记载了周海媚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此事引发热议。
律师: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泄露病历侵犯了病人什么权益?会造成什么影响?逝者家属该如何维权?
据央广网12月13日报道,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和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个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因此,未经授权公开曝光他人的病历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付建表示,泄露病历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个人隐私权包括个人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病历等私密信息的保护,而逝者的个人隐私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周海媚的病历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未经授权公开曝光是对她及其家人的不尊重和侵犯。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付建表示,医院在处理患者病历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付建说,对于把送医抢救病历发到网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此情况,逝者家属可以与相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家属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构建知识网络
物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他物权
(物尽其用)
含义
类型:国家、集体、私人
取得方式(动产、不动产):
共有财产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筑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押权
著作权
(保护创作)
商标权
(点石成金)
专利权
(激励创新)
——含义、权利、保护
——含义、种类、保护
——商标和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保护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4.财产权(含义、保护)
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保护措施: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物权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2)知识产权
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
权利人对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权(人民所有)、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等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拓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如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1)物权之所有权的相关知识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 原创作品
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1、常规情形: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2、特殊情形: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 1、常规情形: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2、特殊情形: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交付时产权已经转移,但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共有关系 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不动产相邻关系 4.2.2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p37
1.相邻关系
(1)实质:
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类型: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2.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原因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2)处理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022山东】18(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2023山东】19(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3分)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构成要件:
1.受让人出于善意;
2.出让人无处分权;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价款;
4.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5.盗赃物、埋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特殊情况:
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
(1)物权之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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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意义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比较用益物权(土、宅、建)
3
比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区 别 占 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 质权人占有质物
客 体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例如:按揭购房) 通常是动产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联 系 形 成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
(2)知识产权:
含义: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意义)
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保护 侵权条件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保护 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①著作权
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 (不可转让)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著作财产权 (可转让)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形式)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例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做的表演权。
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享有)
②自然人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③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发表权即“公之于众”权,只能用一次即行消灭;
署名权(可署真名或笔名,也可不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曲解作品原意、对作品断章取义;将作品用于不适宜的场合,贬低作品的格调;歪曲作品意思,损害作者声誉)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包括漫画改编,影视剧改编等)
著作权内容的区分
著作权的保护的细化理解
对著作权的限制 4.1 民事权利有限制 p36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处理: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情形: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处理: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②情形: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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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7分)
针对性限时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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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第1层:雏燕风筝的著作权归王某所有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第2层:著作权限制中的合理使用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第3层:著作权中的法定许可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如何阐明:
①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要求及意义;
②法律规定著作权的限制及意义。
针对性限时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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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知识点1:著作权的规定及意义
材料:雏燕风筝的著作权归王某所有
依据: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王某享有雏燕风筝的著作权,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可能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
知识点2:著作权的限制及意义
材料:①有老师使用了王某的风筝,在课堂上用于教学
依据: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老师为学校课堂教学使用了王某的风筝,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材料:②张某为推广扎燕风筝文化,拆解后又重新组装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并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
依据:在某些情形中,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是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用,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张某使用王某的风筝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王某,否则会构成侵权。
对著作权的限制有利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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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答案】
法律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合理使用。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指导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这属于合理使用的体现;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用,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张某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否则会构成侵权。
②对著作权进行的限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更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其独特的魅力;更多的人参与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评分参考]
①法律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1分)。②合理使用的规定及分析,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合理使用,分析在学校的劳动课上,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2分)。③法定许可的规定及分析,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分析张某做法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王某,否则会构成侵权(2分)。④权利规定及限制的意义(共2分)。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1分),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1分),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1分)(答出任意两个角度,可得2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答案】
优秀精神产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为鼓励创新,维护创造者的利益,法律确立了著作权;但为避免阻碍文化传播,法律规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制度,对著作权加以限制。
老师在课堂上使用王某的风筝属于合理使用,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而张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法律在此情况下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推动文化创新。
(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②专利权
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取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种类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保护 ①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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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专利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产生 方式 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法律保护 无须申请,无须授权
财产 性质 具有完全财产权,具有独占性,未经专利人许可,可排除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使用 不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不具有独占性,只要不是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若干权利人可以同时享有一项商业秘密
受保护 时限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期限届满,该项技术不再受法律保护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不被泄露或权利人自行公开,可以一直受法律保护
保护 方式 主要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 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方式
含义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作用 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注册商标 含义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商品注册要求 ⑴允许注册情形: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⑵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保护 ⑴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⑵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③商标权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具体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联系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近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络名称、网页等。
③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或仿冒的“搭便车”行为\混淆行为。p73
3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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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 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 产权局 国家知识 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
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 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 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
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民事法 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害著作权还应当赔礼道歉,一般是侵害著作人身权,才判决向作者赔礼道歉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必须是可以恢复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适用范围 4.1.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p32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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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民法
地位作用
中国特色①社义核心价值观
②法与德相结合
基本原则
①平等
②自愿
③公平
④诚信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
⑥绿色
民事法律关系
平等主体
客体
内容
人身权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权关系——物
债权关系——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原则:物权法定、平等保护、公示公信
为什么
人格权
物权
分类
所有权
不动产和动产
登记/交付
共有关系
身份权
民事义务
财产权


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
权利
生命身体健康权
姓名肖像名荣誉
隐私权和个信保护
婚姻抚养赡养关系
怎么办
是什么
债权
股权
……
知识产权
他物权
①用益物权
(使用价值)
②担保物权
(交换价值)
①著作权
②专利权(商业秘密)
③商标权
(保护和限制、期限、取得……)
1、基础性法律制度。
2、社义市场经济本质要求
3、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定分止争),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物尽其用);
4、社会创新与发展
1、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22年山东卷18】
【缘起】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
→丙的行为,侵权了
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如何评析:①评述甲的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
②评述丙的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
→甲的行为,侵权了
→双方的诉求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
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甲诉丙:
①丙公布与自己交涉全过程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依据: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得名誉权。
→丙公布得录音是与甲的交涉过程,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
②丙公布甲的照片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
依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名誉权;
③丙公布甲在单位网站上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依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丙诉甲:
甲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
依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的行为已干扰邻居生活,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丙对甲侵权:
①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符合客观事实,未捏造,未侵害甲的名誉权。(2分)
②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名誉权。(1分)
③丙公布的是甲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2分),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对丙侵权: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2分)(或答侵害了相邻权、健康权、休息权、违反了相邻原则)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
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启示:——法治+德治
①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1分)
(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此点只要答出法律方面的术语即可,如:合法、遵守法律等。
②合理使用和解、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1分)(只要答出一种方式即可或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③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
(只要答出道德层面即可,如团结友爱、互助互爱等)
若答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外加一点分析也可得2分。
(2022年山东卷18)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答案】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答案】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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