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3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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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38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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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8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
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
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
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要解决公民作为基本民事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家庭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劳动(就业与创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利用多元纠纷机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模块知识逻辑体系
构架体系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基本原则
必要性
内涵
具体内容(6个)
认真对待民
事权利和义务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隐私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课程标准 考情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纲考情分析】
创设情境、突破考点
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谩骂我,我该怎么办?
遭受学生欺凌的我,我该怎么办呢?
面对高铁“霸座”,我该怎么办?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1、民法的含义和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和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重点)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
4、民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公法: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你的姓名、外貌、身份、尊严等。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比如:你的房子、车子、票子、桌子等。
思辨训练: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

×
案件:12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议学任务:(1)此案件调整的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此民事法律关系中涉及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2)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创设情境、突破考点
议学提示:
议学任务
(1)此案件调整的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此民事法律关系中涉及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12周岁的李某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
调整的是财产关系
李某、李某父母与某游戏平台负责人
民事主体:
民事客体:
民事内容:
李某及李某父母与商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购买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的行为
议学提示:
议学任务
(2)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
李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李某某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故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民事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营利法人(公司)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等)
特别法人(政府等)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B.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
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突破拓展】
【突破拓展】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有没有资格】
例:十岁的孩子能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吗?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能不能承担】
例:十岁的孩子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吗?
注意: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区分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能。
不能。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 关系
人身关系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为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利益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直击高考
1.(2023·北京模拟)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5岁的中学生小张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银行卡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张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D
直击高考
2.(2023·湖北模拟)2016年11月,王某乙因建设家用房屋向亲哥王某甲借款5万元。2017年5月,王某乙病逝,其妻儿宋某、王某杰归还了部分欠款。2019年4月,王某甲妻子因病住院,于是王某甲要求宋某和王某杰偿还剩余欠款,二人因经济状况不好迟迟未还。王某甲遂将宋某和王某杰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欠款。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宋某和王某杰偿还剩余欠款的行为
②宋某和王某杰作为债务人,负有偿还剩余欠款的法定义务
③债务人已经亡故,宋某和王某杰仅负有道义上的还款责任
④基于王某甲已经起诉,双方已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债务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议学任务:
1.捡到钱包,小林可否不还?这是道德要求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父母有权要求失主支付500元报酬吗?
创设情境、突破考点
1、捡到钱包,小林可否不还?这是道德要求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父母有权要求失主支付500元报酬吗?
不能不还。“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上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一项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物权编第3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物权编第317条明确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议学提示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表现:
①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法中有德)
②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依据:
直击高考
3.(2023·山西三模)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应当归还失主。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下列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小林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②小林应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
③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小林父母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议学任务:请你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创设情境、突破考点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议学提示
4、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4.(2023·湖北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拓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A
有同学也许认为:学生欺凌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就是学生之间的打闹嬉戏、恶作剧。真的是这回事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创设情境、突破考点
议学任务:
漫画反映的学生欺凌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哪些人身权利呢?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公民常见的人身权利呢?
对受害者进行殴打、攻击,导致受害者身体健康受到伤害。
用粗俗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到伤害。
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导致受害者心理受创。
故意编造、丑化受害人的照片并上传网络,导致受害者名誉隐私受侵。
核心考点一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有哪些,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为什么?
2、姓名权的含义、作用和权利
3、肖像权的主体、含义和权利
4、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和要求
5、隐私权的含义和保护隐私的意义
6、维护个人信息的原因、如何使用及意义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的产生)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和个人信息保护
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
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地位
注意
法律 保护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③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2、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姓名权 权利
侵权行为
法律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肖像权 权利
侵权行为
法律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注意】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
①为实施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②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通缉、寻亲);
③基于科研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
特殊点: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 名誉权 荣誉权 含义
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名誉权、荣誉权
名誉权 荣誉权
主体不同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
民事主体享有
客体不同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奖状等
取得的程序不同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
侵害方式不同 侮辱诽谤 否定、贬低、亵渎等
突破提升
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2) 隐私权 含义
法律保护
意义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直击高考
5.(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直击高考
6.(2023·湖南高考真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小结、思维导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含义
要素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
公序良俗
绿色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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